06.27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六期通报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六期通报


近日,藤县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第11批2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1.象棋镇的北流河进行河砂开采,河两岸的田地都已经塌陷,2.象棋镇松乐村和落桐村的村干部将水库包给个人养鸭,造成下游的水受到污染,水很黄。”举报问题(举报件编号:D06170027)

(一)调查情况

1.象棋镇北流河河沙开采问题。

经调查北流河象棋河段两岸河岸生态良好,没有发现河岸塌陷现象,只有零星竹根因自然现象塌落或倾倒。现场核验认为是由于竹林沿河水边生长,竹根随着生长壮大后大部份露出土面,部分沿岸岸坡较高、坡度较陡,加上河边长期被水浸泡和急流冲刷,造成竹根下部淘空无法支撑主干而塌落或倾倒。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北流河象棋河段是藤县河砂开采河段,2012年以来,藤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北流河象棋河段的河砂进行公开拍卖出让河砂开采权,北流河象棋河段共有三个标段,分别是北流河2标段、北流河3标段和北流河8标段。北流河2标段和北流河3标段已于2016年期满,河段已停止采砂作业,目前只有北流河8标段在开采作业。标段在开采期间,藤县水利局及县河砂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开采合同规定规范各标段开采作业,对非法采砂、违规采砂行为一直保持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在日常执法巡查,未发现采砂中标公司采砂船违规开采的现象。

2.象棋镇洛塘村养鸭污染问题

6月19日,由象棋镇政府牵头组织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水产畜牧兽医站、水利站、同乐村委及洛塘村委等相关部门,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并拍照存档。据现场初步了解:该水库坐落在洛塘村双道组,名为泵泵湾水库,该水库水面大约50亩,水深10多米,该水库属农田灌溉用水水源地,不是饮用水水源地,没有村民使用该水库的水作为饮用水。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便于管理,经村民代表及村委会讨论于2005年承包给新庆镇建新村村民吴文管理,并养殖有2500羽鸭。该水库的水源为直流水,出水口下面有农田大约200多亩,在出水口下流约4公里无居民住宅区。经检查人员目测,水库所流出的水源并无异样、无异味,暂没有发现所举报的污黄现象。

在调查过程中,检查组向部分村民和村干部了解了该水库的水源污染问题,据反映并无影响到村民的饮用水。检查组向环保、水利和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了解,该养殖场并非在禁养区内,水库并不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调查结论

1.根据藤县水利局和象棋镇政府的现场调查,北流河象棋河段两岸竹林茂密,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河岸没有发现崩塌现象,但河段有零星竹根塌落或倾倒。据核验是由于竹林沿河水边生长,竹根随着生长壮大后大部份露出土面,加上河边长期水浸泡和急流冲刷,造成竹根下部淘空无法支撑主干而塌落或倾倒。因此,“1.象棋镇的北流河进行河砂开采,河两岸的田地都已经塌陷”情况不属实。

2.举报者所举报的松乐村和落桐村实名为同乐村和洛塘村,此水库实为洛塘村集体所有,经村集体同意承包给个人养鸭。“2.象棋镇松乐村和落桐村的村干部将水库包给个人养鸭,”部分属实。经观察,水体没有发黑发黄的养殖污染现象,“造成下游的水受到污染,水很黄。”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检查组对承包者发出了检查整改书:要求洛塘村水库承包者按法律法规处理到县相关资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养殖而产生的污染问题,需立即处理。

责任单位:象棋镇政府、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

二、关于反映“梧州市藤县塘步镇321国道南的藤县永健猪场和藤县海和猪场均位于国道沿线两公里范围内,两家猪场的污水处理设施陈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的两个约八十亩的鱼塘中,恶臭难闻”问题。(受理编号X06170019)

(一)基本情况

1.藤县永健猪场

经查,藤县永健猪场位于塘步镇孔良村,业主为梁少宇,离321国道约1000米,周围无村庄,猪场内及周边有臭味,目前存栏母猪40头,小猪400头,肉猪300头,该猪场主要采用干清粪方式清理猪粪。建有150立方米沼气池、储液池70立方米各一个。该场办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为20100012,审批机关为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藤县海和猪场

经查,藤县海和猪场位于藤县塘步镇孔良村,业主为贾海生,离321国道约500米,周围无村庄;猪栏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1/3为高架床,2/3平养;目前存栏花猪约1500头;场内有粪污分离机一台;2017年建设300万的小型污水厂处理设备一座,目前正处理调试阶段;黑膜沼气池3700立方米一个;鱼塘4张约80亩(其中三张养鱼,一张种植莲藕);猪场采用干清粪方式。该猪场有动物防疫合格证:证号为20110002,审批机关为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该猪场有一套完善粪污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处在调试阶段,其它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入场内没有闻到臭气。

(二)调查结论

现场调查发现藤县永健猪场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粪水排入鱼塘,确实存在臭味;藤县海和猪场污水处理厂处在调试阶段,其它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入场内没有闻到臭气,群众反映“两家猪场的污水处理设施陈旧”不属实,“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的两个约八十亩的鱼塘中”部分属实,“恶臭难闻”部分属实。

(三)整改情况

1.6月21日,藤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藤县永健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该猪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现场对猪场业主宣讲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业主保护环境意识。

立即进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减少污水处理压力。1个月内完成。

养殖过程继续采用干清粪方式,减少污水产生量。

采用“微生物+”生态养殖方式进行养殖,减少臭味的产生。

逐步减少饲养量,减少粪污产生量,6个月内全部完成所有猪清栏工作。

重新进猪前建成一个能容纳所地粪污处理的异地发酵床一个。

立即完善相关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把所有的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用于约105亩山上促长丰生林施肥)。

对于已存放污水多年的鱼塘,立即着手整改,把鱼塘内的污水逐步抽走,把鱼塘改造成一个无污染、真正适合养鱼的鱼塘,而不是储污池。限期3个月内完成。

2.要求藤县海和猪场:

采用干清粪方式,减少污水处理压力。饲料、粪便中加入益生菌进行生态养殖。污水处理厂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峻工验收。做好相关设备运行、投入品记录、粪便和生物肥料运输记录等。污水尽量不往鱼塘中排,最好用作山上植物的肥料。鱼塘排水出口必须进行封堵。

五、下一步工作

(一)跟踪、督促养殖业主按照限期整改要求落实。

(二)加强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整改的技术指导,督促养殖业主按照生态养殖技术要求,应手“微生物+”生态养殖技术,解决养殖臭味、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三)因两家养殖场均没有办理环评手续,藤县环保局按环保法律法规处理。

责任单位: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塘步镇政府

藤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藤县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第六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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