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湖北等重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球多个国家疫情有所蔓延,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出现了输入性病例。为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积极做好“外防输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欢迎全区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疫情防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条 举报内容
(一)2月20日以后,从湖北返乡的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在属地政府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的行为。
(二)2月20日以后,本地人员前往湖北后返回的,其本人及亲属未在属地政府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的行为。
(三)2月20日以后,从韩国、意大利、日本、伊朗等疫情严重国家返回的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在属地政府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的行为。
第二条 举报方式
举报人直接通过电话举报。举报电话:区公安局110;指挥部办公室: 6812079。
第三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金按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相关单位及时兑现。
第四条 本通告由柴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通告自2020年3月6日起施行。
九江市柴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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