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消息,我市自本月起施行《亳州市演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群众举报演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发现演出市场涉嫌淫秽色情表演等违法经营活动行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举报。
举报途径
来人举报
电话举报
信函举报
电子邮箱举报等
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内容
演出时间
演出地点
演出团体名称
节目清晰视频等
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应当对其举报的事实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
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同一案件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照单人举报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举报顺序以举报受理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查处有直接决定作用的,可以适当给予奖励。我市将建立举报保密安全保障制度,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另外,以下举报线索不适用该《办法》:在调查取证、审理等过程中新发现或者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员新交代的;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执法人员或者受执法机关委托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暗访时发现的违法活动不属于举报内容;其他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的。
据了解,《亳州市演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试行期一年。
--End--
审校:明光 海博 审核:邓传功
閱讀更多 亳州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