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國務院令各地全面清理“奇葩”證明 限期今年底前取消

據中國政府網6月28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各部門對本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設定的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最遲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要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滋生的土壤。

取消的證明最遲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

通知規定,對可直接取消的證明,要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啟動修改或廢止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程序;對應當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難的,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最遲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對個別確需保留的,要在廣泛徵求意見、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通過提請制定或修改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設定。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清理情況,包括已經取消的證明事項目錄、擬保留的證明事項目錄等,於2018年10月底前報送司法部。

通知要求各部門本著儘可能取消的原則,逐項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議,於2018年9月底前報送司法部。對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以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要提出取消建議;對於建議取消和保留的證明事項,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取消或保留理由、實施基本情況、相關部門意見等。

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滋生土壤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已取消的證明事項要及時通過互聯網等向社會公佈目錄並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公佈新的辦事指南,保證平穩過渡,防止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要加強督促檢查,對下級機關違法增加證明事項和證明材料、提高證明要求、隨意將行政機關的核查義務轉嫁給群眾和企業的,及時糾正查處;對未及時糾正查處、引發不良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打破政府部門間、部門內部“信息孤島”,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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