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上海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細則發佈 四大指標成硬性要求

上海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細則發佈 四大指標成硬性要求

上海發佈分時租賃細則 需標配人臉識別6月12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發布了《上海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中提到,為規範上海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的經營行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的發展,將圍繞經營者、車輛要求、服務範圍、收費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細化標準和要求。該細則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止。

上海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細則發佈 四大指標成硬性要求

其中對分時租賃運營車輛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四點:

9座及以下小微型純電動載客汽車;

安裝人臉識別裝置;

安裝符合規定標準的車載衛星定位和應急報警裝置;

符合客運服務規範對車輛的其他要求;

此外,細則中還提到了對運營車輛的具體建議,包括:“租賃車輛車身應當設置統一標識,車內應當備有詳盡的操作守則、應急救援等服務說明。車輛行駛證和營運資格證件應當隨車放置,以便承租人和執法人員查閱”。此外在支付結算方面,細則鼓勵經營者採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而在承租人方面,細則提到應:“保持車容整潔,不得擅自拆除、損壞或者屏蔽車載衛星定位等”要求,並強調需“在指定停車泊位停放車輛”。

可以看到,此次上海市出臺的分時租賃細則,對分時租賃的各方面標準都提出了具體標準和建議,顯示了對於分時租賃這種共享汽車模式的支持,並進一步明確了分時租賃的定義:“是指經營者使用符合要求的小微型車輛,通過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技術手段,以分鐘或小時為計價單位,租借給承租人使用並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模式”。

但在具體執行層面,細則中的某些規定仍需要經營者和承租人做出較大改變,例如目前大多數分時租賃企業仍採用“押金制”,這在很大程度上會減少企業運營的現金流,其鼓勵的“信用模式”對部分經營者來說較難執行;另外,細則對承租人提出了:“在指定停車泊位停放車輛”的要求,但這一規範與現階段某些承諾“隨地取還”的分租賃經營服務有較大區別,“停車不變”的問題或許也讓部分潛在用戶放棄嘗試。雖然分時租賃在國內已出現多年,但從企業普及度、用戶接受度方面來看,分時租賃在國內仍處在早期階段,屬於共享出行的新模式。不過,在電動化、網聯化、共享化的行業趨勢下,分時租賃也許會在未來成為下一個出行熱點。

事實上,目前很多企業推出的分時租賃服務已十分方便,大致包括以下步驟:手機上下載某一分時租車企業APP、註冊會員、上傳駕照、完成人臉識別、資料審核、選擇押金方式、選擇網點、車輛預約、車輛使用、歸還後付費等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