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臺灣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退休金一樣嗎?

中國人民命運共同體


臺灣應該叫做公職人員,一般來說叫做軍公教。我們的事業單位,其實大多是從原先的政府職能中分出來的一些公益服務性單位。

公職人員穩定,退休金待遇高,會享受的政府的各種補貼,每月公務員5.6萬,退休老師7萬新臺幣,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可達70~90%。

而普通民眾,70多萬人每月領取6000元新臺幣的農保年金。

如果看收入水平的話,其實我們的上海等發達地區已經十分接近了臺灣的水平。本來臺灣也不大,就咱們的一個省。

臺灣省的最低工資水平是22000新臺幣每月,匯率是4.67比一,也就是說臺灣的最低工資是4710元,上海目前最低工資達到了2420元。公職人員退休年金5.6萬元左右,也僅僅相當於1.2萬人民幣的月退休金,我們的一些部門的退休金也確實非常接近這個數額了。

臺灣的退休制度也是有三大支柱的。

跟我們差不多,第一層次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強制性的交費。

第二層是職業年金制度,臺灣是企業強制繳費,個人靈活選擇。個人是從0~6%,企業必須6%的個人工資。我們的年金制度是,職工與企業共同商議決定,職工繳納0~4%,企業繳納0%到8%,不過全是自主交費。其實不排除,未來我們國家實行強制繳費的措施。

第三層是個人商業保險。


臺灣的國民年金,跟目前各省基本養老金中的基礎養老金非常像,臺灣是跟投保金額和投資收益有關係,而我們跟社會平均工資有關,最低是12%的社會平均工資,相對來說我們的更先進一些。

另外還有一次性給付,這個是退休的時候,一次性給付的一大筆。有點兒像我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不過臺灣的一次性給付是歸勞動者支配,而我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逐月領取,雖然去世時是歸繼承者所有,但是不方便應對我們突發大病急需用錢的情況。

至於軍公教保險跟我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一樣,不過我們目前正在將機關事業單位併入到職工養老保險,未來會更加統一。臺灣也在實行軍公教保險制度改革,不過阻力非常大。

很多情況下,臺灣也是被自己拖累的,3000萬人口的小地區擁兵20萬,只能呵呵了。

其實,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特色,臺灣的養老保險制度拿到平均消費水平,來講是跟我們差不多的,他頂多算我們國家一個較為發達的省份而已,上海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已經上調到了930元1月,已經超過了臺灣的3000元保底的國民年金額。

隨著我們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我們會有越來越多的省份超越臺灣的水平的。


暖心人社


這個問題有些籠統。首先,我們通常所說的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臺灣地區對“事業單位”的概念與我們通常理解的不同。根據2002年頒佈的《臺灣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是指“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這其中既包含了企業、也包含了我們通常所說的事業單位,但不包括教師。

臺灣教師的退休金由學校所屬的各級行政部門支付。企業和公用事業單位的就業人員適用的是勞工保險制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在退休時,一次性領取退休金。這筆退休金由用工單位支付。這種企業養老的制度大家並不陌生,因為從建國到改革開放之初,我們也是實行的企業養老。這種制度在設計上存有很多問題,比如用工單位退休準備金提取不足,有些勞工退休後並不能如願領到退休金;而且這樣的制度缺乏轉移機制,勞工只有在同一家用工單位工作15年以上並年滿 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才能得到退休金,但臺灣中小企業的平均生命週期僅有13年,所以只有很少的勞工能享受到退休金。

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資料顯示,在臺灣有超過75%以上的勞工,無法符合《臺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退休條件並領取勞工退休金。實際上,我國目前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借鑑了多國經驗,再結合我國實際建立起來的,在國際上是較為先進的。無論從覆蓋面、保障水平、公平性和可持續性,都是值得學習的。


無闕宮主


這個問題問得好 全世界只有大中國分的這麼細 公務員 事業編(又分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差額事業單位 全額事業單位) 企業(又分為國有企業 民營企業 個體企業 私營企業 股份制企業等等)


房價咋不降


不一樣,2016年以前的落差蠻大的。

根據勞動部2016年的統計,臺灣退休勞工的勞保老年年金平均月領1萬6千元,約有75%的勞工,月領2萬元以下,反觀退休軍人領到快5萬,退休公務員5萬6,退休老師更可拿到近7萬,勞工和軍公教形成強烈對比,勞工退休金少得可憐,老年保障明顯不足。

現在應「2017年金改革方案」,「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根據試算,改革後第16年起的月退休所得,將從目前月領的金額降低三成,以年資35年、簡任12職等、年功4級、800俸點的主管為例,改革後第16年起的月退休所得,將從目前月領10萬餘元變成6.3萬,少領3.7萬,換算年損失44.6萬,大幅衝擊公務員退休生活,所以現在軍工教職人員都在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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