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驾”

2019年4月3日早上7点40分,蒲城交警城区一中队民警正在县医院120急救中心门口上高峰岗。突然一辆轿车逆停在医院门口,民警见状连忙上前劝阻,只见该驾驶人神色异常、言辞闪烁且伴有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乙醇含量为71.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睡醒≠酒醒 蒲城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驾”

蒲城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探亲访友、亲朋聚会少不了把酒言欢、对酒当歌。在您提起酒杯的同时,请与亲朋相互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毒驾害人害己,莫拿生命当儿戏。请为社会、为他人、为家人、为自己负责。蒲城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采取常规和特殊手段相结合,无规律性时段、路段严查辖区酒驾、毒驾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按照法律规定从严惩处,绝不姑息。(通讯员:同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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