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有钱人拒绝捐款给白血病女孩有错吗?你怎么看?

每天都换女友最幸福


注意到已经有很多正面答复了,那我就从另一个角度来谈一下吧。

正好,刚读到《明星企业家“诺而不捐”,能追讨吗?》一文,里面提到,近年来,承诺大额捐赠的企业家数量不断增加,据国际公益学院、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捐赠百杰榜》(2018)统计,2012年,中国内地捐赠额一亿元以上捐赠人仅有17人,2017年已上榜40人。而2018年“百杰”捐赠总额256亿元中,169亿元为承诺捐赠。 榜单课题组负责人、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助理院长傅昌波和课题组也对2011-2016年亿元以上的捐赠做了跟踪调研,发现有多笔捐赠没有实际落地,“这五年间捐赠额超过1亿元的123位捐赠者中,只有少数人践行战略慈善理念,大多数人的捐赠行为是感性、短期、不可持续的。”据傅昌波的观察,自2016年以后,大额捐赠者才逐渐聚焦战略方向。 南方周末记者在梳理中发现,慈善法对“诺而不捐”虽有所规定,但实际监督效用有限。近年来,巨额捐款的形式日趋多样化,但捐赠相关制度并不够完善,富豪们公开进行“感性”“短期”的承诺捐款,即便没有落地也很难追责。

请先参阅。

时下,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慈善活动中,先“拍胸脯”,后“缩头”,这种行为被称为“赖捐”,由于承诺捐款是在公众场合进行,有些还作为对社会或个人的贡献和爱心被写进单位总结,受到媒体宣传,等于做了一次免费广告,对提升形象起到一定美化作用。

“一诺千金”,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体,如果发自内心地表示认捐,就应当积极践行诺言。否则,就是沽名钓誉骗取荣誉的伪慈善。有人建议建立“赖捐”者黑名单,对其承诺的捐助,视同欠账,予以追缴,并让其为自身的“行为不检”负责,这其实是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市场条件下,社会慈善需要秩序约束、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秩序失衡、法律存在空白、行政监管落不到实处,肯定会乱套。面对赖捐者,仅有愤怒、憎恶和鄙视远远不够。“大树底下不长草”,只有尽快建立有利于真正的公益组织正常建立、健康成长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管理格局,才能遏制这些伪慈善如野草般蔓延疯长。

顺便再提一下,几年前,我在谈及捐款问题时谈到,发现目前中国似乎有一个趋势,就是要求富人、尤其是当重大灾难发生时一定得捐款,且金额要巨大,否则就会挨骂。而且还特别以欧美富人爱捐款来说事儿。其实这中间是有迷思的。富人并没有捐款的义务和责任,捐不捐款并不重要。他们的责任是缴税。在北美,美国的最高税率是39%,加拿大是58%;欧洲更高,北欧富人至少要交70%的所得税,最高可达83%。想想看,要是富人把一半以上的所得都缴税了,我们还好意思要求人家再捐款吗?其实,只要富人能按法律做企业、做生意,赚了钱能按税法交税,不避税不偷税,就是富人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了!

再向准备捐钱的富人提个诚恳的建议:真想进天堂的话,所谓“戴相布施”(大张旗鼓的告诉大家我捐钱啦!)是不行的,功德太小;只有“无相布施”(匿名捐款)才有效果!

点到为止吧。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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