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明清奇案之 妙夺家产案

据明代郭子章自撰的《闽草》讲,嘉靖末年,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九都二图的财主叶毓家披红挂彩,锣鼓喧天,欢欢喜喜地迎亲。叶毓没有儿子,妻子张氏生有一女,名叫玉兰。叶毓家资巨万,却没有子嗣,当然不愿意让独生女儿出嫁,所以采取招赘女婿的办法,将同都男子游吉招为上门女婿。所谓的“都”,乃是明代基层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招赘女婿,犹如娶妻,所以叶家大办喜事,用花轿将女婿游吉迎进家中。

明清奇案之 妙夺家产案

叶毓夫妇因为没有儿子,对待女婿游吉也犹如亲生之子,可以说彼此相安无事。后来玉兰生有二子,一子姓叶,以承叶家血脉;一子姓游,以继游家后嗣。应该说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却不想中间发生了变故。

叶毓六十岁那年,大办寿宴,光酒席就摆了50多桌。看到女婿孝顺,所生之子又姓了叶,也是非常高兴,因此多喝了几杯。等送走宾朋之后,叶毓来到后宅,此时酒劲涌了上来,不断呕吐,婢女便前来服侍。这个婢女名叫月梅,自幼契买到家,如今已经18岁了。叶毓呕吐之后,喝了些茶水,醉眼蒙地看着月梅,顿时来了兴趣,就将其推倒在床,扯下衣衫就奸。婢女是奴仆,不敢违忤主人的意志,只好听凭主人所为,却没想到因此却怀了孕。眼见月梅肚子大起来,叶毓也不好瞒着妻子张氏,只好把自己生日那天的所作所为讲出。张氏虽然痛恨丈夫老不正经,但月梅已经怀孕,若是张扬出去,对叶家也是不好,因此张氏主张,将月梅纳为小妾,五个月后,生有一子,取名自芳。叶毓老来得子,非常高兴,在满月时,又大开筵宴,当时是宾朋满座,贺礼盈门。

叶毓老来得子非常高兴,女婿游吉则另有一番心思。本来自己招赘前来,眼见叶家巨万财产不久就将成为自己的名下,如今老岳父平白无故地生了一个儿子,自己能否得到财产便成为一个未知数,所以非常忌恨,总想谋害叶自芳,但岳父岳母看管甚严,无从下手。

叶毓64岁那年,得了重病,卧床不起,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看着不满4岁的儿子,又想到招赘的女婿,不由得为年幼的儿子担心起来,便把妻子张氏叫到床前商议说:“自芳母子年俱幼稚,我若过世,有你尚在,咱们家的事,谅女婿还不敢独占。如果你将来也死了,又有谁能够为自芳母子做主呢?这是我死不瞑目的事。”

张氏说:“我如今也在为此事日夜忧虑。自古以来,女生外向,女婿再好,也比不上儿子,更何况自芳是叶家的血脉,祖宗的烟火还要靠他接续,你应该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免得将来他们反目成仇。”

叶毓说:“我早有打算,但没想到老天不给我时间,没有等自芳长大成人,如今只好使用计谋了。你明天把我们多年的邻居王正岳、秦韬二人请来,我写个契约,将家财尽数与女婿掌管,自芳虽然不能够得到一分一毫,但契约内暗藏字义,等自芳长大成人,必然会将姐夫告到官府,那时候如果有清官,肯定能够断出原委,公平裁断,也省去他们郎舅相戕,如果他们现在就反目成仇,自芳这孩子是否能够活下去,也就是未知数张氏认为丈夫说得有理,第二天就备了酒席,把王正岳、秦韬请到家中,把立契约之事讲明,要他二人为中人。二人是多年的老邻居,见叶毓言辞恳切,便信誓旦旦地说:“请您老放心,只要我们弟兄还在世上,绝不能让自芳这孩子受到委屈。”

于是,叶毓强行起床,把女儿玉兰、女婿游吉、小妾月梅等人都召集在一起,宣告立遗嘱契约之事。游吉听罢,便说:“岳父大人何出此言!一家人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分家呢?女婿哪里得罪您了呢?”

叶毓说:“你不要乱想,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为父自有公平。”说罢,便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遗嘱,交给王正岳、秦韬,让他们朗读,但见遗嘱写道:

崇安县九都二图叶毓,止因六十以前无子,正妻张氏,止有一女玉兰,招赘同都游吉为婿,生则事奉,死则殡葬。迨至六十岁,娶妾月梅在身,特产一子自芳为传代之血。此仅可语继续,而不得与我出嫁之女、招赘之婿并论。今有传代之田四百顷、瓦房五十七间、金子三百两、银子一千三百两,什物、家财等项,悉付女婿前去管业,外人不得争占所有。幼子叶自芳,出世既迟,生年又晏,合族邻佑,不得以子道婿道并论已拨家财,婿自收执,全与幼子无干,女婿之事悉遵前约为照。

遗嘱宣读完毕,游吉又拿过遗嘱,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老岳父对自己格外青睐,心中不胜欢喜,遂让王、秦二人在中人之处画押,然后将遗嘱放入怀中,频频向王、秦二人敬酒,直到微醺,才将二人送走。

次日,叶毓把女儿玉兰、女婿游吉叫到床前吩咐道:“我的病只有我得知,如今也活不了几天了。我死了以后,你二人要勤俭持家,好好孝顺你母亲,莫要冷落了她。至于你们月梅小母,如今还年轻,我死之后,她愿意守着,你们就好好看顾她,如果不愿意守,就让她另嫁他人,随她自去就是了。至于你们的弟弟自芳,如今年幼,将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让他另立门户,不用管他。”

游吉听罢,急忙说“岳父何出此言?小婿是上门女婿,叶家之事理应担当,绝不会让弟弟自芳受苦,等他长大成人,我定将家财一半予他,帮他娶妻生子,以延续叶家香火。”

叶毓说:“家财之事不用说了,那本来就是你们夫妇分内之事,绝不能给予自芳。只是我现在手里有现银50两,贤婿可收下30两,这20两给月梅母子如何?”

游吉说:“既然是岳父大人自己的私房钱,就全部给月梅小母他们吧!”月梅谨遵丈夫嘱托,仅收下20两,而张氏做主,将30两给予游吉。叶毓之所以拿出私房钱进行分配,就是想试试女婿有无贪心,更想知道女婿将来如何对待月梅母子,如今见女婿与月梅彼此相让,也就放心了,迟延几日,一口气没上来,也就一命呜呼了。

游吉有感于老丈人对自己的厚恩,所以哭之极哀,为之大办丧事,举幡重孝,犹如丧亲父一般。玉兰也感谢父亲之恩,特别善待月梅母子。他们夫妇以前嫉妒自芳,是怕自芳夺去财产,如今父亲将财产全部给予他们,也就没有什么好嫉妒的了,所以一家非常和睦。

张氏见女儿、女婿改变心意,也觉得高兴。所以常常与月梅同坐,讲述自己与丈夫当年的恩爱,虽然丈夫60岁了,还有此风流之事,但毕竟给叶家留下血脉,所以原谅丈夫所为。月梅原本是婢女,如今得到主母的原谅,也是感德不浅。

一家人和和睦睦,再也没有出现什么纷争,而自芳却渐渐地成长,入学读书。家庭和睦虽然说取决于家庭成员自身,但人言可畏,如果是外人有挑拨离间的议论,家庭成员听信了,也会破坏家庭的和睦。自芳在学校读书,难免要与同学交往。而同学们都笑自芳靠姐夫讨饭吃,白白一个大家,不能够管理。受到同学抢白的自芳,当然要向母亲问个明白。生母月梅与大妈张氏说有父亲遗嘱在,迟早会有公论,并且千叮咛万嘱咐地要他权且隐忍,不要将此事说破。自芳心性聪明,已经领会其意,所以在学校被人取笑之时,也权且当作耳边风。可万历四年(1576),自芳已经15岁了,大妈张氏去世了。按照当时的礼节,自芳应该为孝子,亲自打幡送葬,而游吉却不让他料理丧事。已经读过书的自芳,当然不能够容忍姐夫这种行为,便与姐姐争吵。姐姐玉兰说:“自芳,你还是个小孩子,好好地读书,这里没有你什么事!”

自芳说:“妻分大小,子无嫡庶。大妈虽然不是我的生母,却是我的嫡母,理应由我来治丧,如何说没有我什么事!”

玉兰说:“那是我的妈,与你何干?不用你多管闲事,如果让你打幡,你羞也不羞!”

自芳反唇相讥地说:“你乃是游家的人,怎管得了我叶家事!”

玉兰说:“听你的口气,这个家好像是你的了?”

自芳说:“我姓叶,叶家当然是我的了!

玉芳说:“你这丫头小种养的,骨头才硬起来,就来作怪!小心我把你逐出家门!”

自芳说:“你敢!我是父亲生养的,这是叶家,与你无关,我不把你逐出家门就算是顾念姐弟之情了!”

游吉见姐弟两个大闹起来,便上前相劝。得知姐弟争吵缘由,游吉说:“自芳,你不得无理,你父亲死后哪见你来了。今日你胡说八道,若不是当日看在先人分儿上,定将你母子一顿乱打,赶你们出去,且看你们在哪里去安身!”

以现代的观点来看,张氏和玉兰是亲母女,亲生女儿为亲生母办丧事是天经地义的事。自芳虽然是儿子,毕竟不是张氏亲生的,不让其料理丧事也是正常的。然而,在以男性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出嫁女与在室男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在当时看来,如果是出嫁女主持丧事,等于这个家庭绝了后,会被称为绝户。张氏虽然不是自芳的亲生母,却也是嫡母,按照当时的习俗,自芳称呼张氏为母亲,称呼亲生母为姨娘。自芳之所以要主持张氏的丧事,一是张氏平素对他犹如亲生,彼此之间感情甚笃;二是自芳要争回自己继承的权利,不想再寄人篱下。更重要的是,自芳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觉得能够支撑门户了,所以并没有与游吉争吵,当即来到县衙,呈上诉状称:嫡母张氏于前日离世,姐夫游吉不许其承办丧事,并且霸占叶家的财产,将自己驱逐出门乃是鸠占鹊巢,如今田产均被姐夫霸占,而自己则是孤寡遭冤。身为叶毓亲子,不能够到祠堂祭祀,使叶家祖先不能够得到血食,等于是使叶姓绝嗣,恳请县太爷做主,严惩游吉,以杜枭风。按照当时的继承制度,女性出嫁时带走陪嫁,已经得到了自己应该继承的财产,如果家中有男性继承人,出嫁女就不能再染指娘家的财产。如今告状人称自己是叶家的儿子,姐夫却霸占财产,将他驱逐出家门,岂不是没有道理?所以本县魏知县当即受理,发下牌票,派两名捕役前往提拿游吉以及邻佑前来听审。游吉见差人来提,急忙准备饭食,热情款待之后,问明被提讯的缘由,便急忙找代书写了状纸,对叶自芳实行反控。状称自己是招赘女婿,本来是来顶叶家门户的,如今已经是23年了。生有二子,一子姓叶,以承叶家血脉;一子姓游,以继游家后嗣。不料岳父于花甲之年纳有一妾,未及五月便生一子,取名自芳。岳父因为怀疑自芳不是自己亲生,所以将财产全部划归女婿的名下,仅给自芳500两银子,让其自立门户。想不到自芳将银两花费之后,便前来争产,捏写虚词,到县控告,恳请县太爷明察秋毫,辨别伪情,严惩刁奸。

魏知县接到游吉的诉状,知道是女婿与儿子争夺遗产,便叫他们各自出具证据。游吉出具叶毓的遗嘱说:“小的是叶毓招赘上门养老女婿,祸因岳父临死之前,将家财分拨。岳父因为娶妾不足五月便生下儿子自芳,恐怕不是亲生之子,所以把田产、屋舍、家私,凭中王正岳、秦韬,全部给予小的,算计价钱只值300两。当付银500两与自芳母亲,折作家业。谁想他母子荡废殆尽,今日故捏赶逐,虚情哄骗县太爷。”

游吉虽然认为岳父的遗嘱对自己有利,但他不想把岳父留下的财产公之于众,也想因此杜绝自芳争产之心,因此更改了遗嘱的内容,把财产说得很少,还显示出自己宽宏大度。

魏知县见有遗嘱在,便当即斥责叶自芳说:“你这小小年纪敢来告此假状!是何人教你所为,如不从实讲来,定将你问罪!”自芳见游吉说父亲仅留下300两的遗产,就知道他在说谎,因为嫡母张氏与母亲月梅,明明白白地讲过家里有多少财产,所以说:“并无人教小的告状,是小的气不过,自写状纸前来。当日父亲临死时,怕游吉害死小的,绝了宗嗣,所以把田产悉拨与他,以塞恶兽贪心。父亲死时,只遗银50两,小的只得20两余30两是游吉当父亲的面亲手拿去,哪有500两银与小的呢?望县太爷传讯邻佑及中人,讯问明白。

魏知县觉得有理,便派衙役提讯中人王正岳、秦韬到堂,谁知二人已经去世,二人的儿子则不知道遗嘱的来历。魏知县让二人的儿子辨别父亲的画押,确认是父亲的画押无误。于是魏知县便斥责叶自芳说:“你父亲让游吉代你顶户当差,送他夫妇过世,故凭中人将家产尽拨与他,所以与你毫无关联,为什么还敢前来争执。从遗嘱上看,你父亲写得明白,你如果再来缠扰,定然要将你重责!”

自芳哭喊道:“这个遗嘱是游吉假写的,请大老爷明鉴。”魏知县说:“中人之子认得他们父亲画押,明明是真,你却说是假,分明无赖!”说罢喝令皂隶将自芳责打十板,赶出县衙,所有人证释放回家。

自芳告状未成,反挨了板子,鸣冤叫屈也无人搭理,等回到家中,却出现更大的变故。原来姐姐玉兰见自芳告状未赢,便把月梅逐出家门。见到母亲孤身一人,自芳哭泣起来。月梅安慰儿子说:“是你血气方刚,没有想好如何告状,所以被游吉那厮抢了先手。如今我母子无家可归,但也不能够让那厮得意。你父亲在世时,给我写了一些字纸,说是将来一定会有大用,所以我一直保管。游吉改写你父亲的遗嘱,其笔体必然会与你父亲不同。如今你拿着这些字纸,前往府城去告状,听说本府推官郭子章郭大人断案神明,你不妨到他那里告状,或许可雪冤屈。我这里有金簪一对,约有五钱重,你可拿去做盘缠,我权且在你秦韬妈妈家借住几日。”自芳便带了父亲所写字纸,前往建宁府郭推官之处告状。

郭推官接到叶自芳的诉状,当即审问前因后果,便发出行文,要崇安县把游吉等一干人证送到建宁府听审。郭推官讯问人证,所供与在崇安县并无二致,便让游吉将遗嘱拿出来,让自芳辨认父亲的笔迹。自芳说:“父亲写遗嘱之时,我尚在孩提,如何知道父亲的笔体?不过,父亲给母亲写过字纸,如今已经带来请老大人比对,真假可辨。

郭推官将字纸与遗嘱笔体比对,发现二者的不同,便问游吉,这是何缘故。游吉辩称:“岳父当时病重,写字时手已经颤抖,所以字体与生前不一样。”郭推官听罢,便指斥自芳说:“你父亲写遗嘱之时,你正在孩提,焉能够知道你父亲当时所为?如今只有你母亲可以知道遗嘱的内容了,你且把这遗嘱抄写一份,与你母亲讲说明白之后,再来告状。”

自芳说:“小的虽然读书,但认字不多,书写生疏,恐怕难以抄写,还请大老爷见谅。”

郭推官说:“既然叶自芳不能够抄写,就有劳游吉抄写一份,交与叶自芳带回与母亲讲说明白!”游吉不知是计,便拿笔来,连真带草地抄了一份,递与自芳。没想到郭推官令衙役将抄写的文书呈上堂来,与游吉送交遗嘱进行比对,发现游吉虽然故意用不同的字体来抄写,但笔势却是一样。于是郭推官勃然大怒说:“大胆狗才,分明是你假写遗嘱,欺死瞒生,糊弄官府,还不从实招来!”

游吉哪里肯承认假写遗嘱,郭推官便令大刑伺候。事到如今,游吉只好将真的遗嘱交出,在他看来,真的遗嘱对他也是有利的。

郭推官将遗嘱反复看了几遍,笑着说:“你那老岳父可真是个神人,遗嘱内明明讲将财产全部给儿子自芳嘛!你且听来,本官为你朗读。”说罢,就朗读起来。前面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后面的阅读,与游吉所理解的完全不同。即:

幼子叶自芳,出世既迟,生年又晏,合族邻佑,不得以子道、婿道并论。已拨家财,婿自收执,全与幼子,无干女婿之事,悉遵前约为照。

郭推官说:“你岳父明明白白地讲明,财产‘全与幼子,无干女婿之事’。你岳父是怕你害了他的亲生儿子,才以这样的遗嘱来稳住你,你还以为是‘全与幼子无干’,却没有想到你岳父讲‘无干女婿之事’也。你是被人招赘之人,怎么能够霸占他人的产业及金银财宝呢?”

这一番话语,说得游吉是面红耳赤,无法辩白。郭推官见状,话锋一转说:“叶自芳你应该念姐夫多年照顾之恩,看在你父亲、嫡母的面上,如今本官裁断将你父亲的财产分为十分,将三分给你姐姐、姐夫,七分归还与你,这样既可以全你们姐弟骨肉之情,又可以使你父亲在天之灵得到安息,你看如何?

叶自芳被姐姐逐出家门,已经是一文不名,如今能够归还七分财产,又没有伤害姐姐的利益,焉能够不同意?于是,郭推官按照遗嘱所讲财产,进行分配,写好归属用印钤记,付与双方收执,仍立案存照。这正是:

为全子嗣舍钱财,隐语留言待后来

一个本来和睦的家庭,为了财产的事情反目,这是自古以来常有的事情。留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身为父母,总希望给子女留下一些财产,使子女能够过上安稳的日子,却不想教给子女谋生的本事。要知道钱财是祸胎,子女为了财产,往往会反目成仇。以这个案件来讲,叶毓已经预料到将来女婿肯定会与儿子争夺财产,所以故弄玄虚,这是充分利用中国古代文字没有标点符号的特点,因此在断句上留有余地。其实在明代,人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出现圈点断句。按照现代的公证制度,如果游吉当时要岳父在遗嘱上明确写明财产“全与幼子无干”,有标点在,应该是不会有争议的。问题是在没有断句的情况下,就可以理解为“全与幼子,无干女婿之事”,这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也是很自然的事,民众也能够接受。郭推官不想破坏家庭和睦,将财产采取三七分,既保护了儿子的继承权,也给女儿、女婿以一定的利益,所以自芳与姐姐玉兰、姐夫游吉,自此以后,和好如初,彼此再也没有发生过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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