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他收買房人20萬首付款輸個精光,賴上了 結果被拘留15天

承諾用賣房的首付款去解押房產,可買房的將20萬首付款給他了,他卻拿著錢賭博輸了個精光,房過不了戶,錢也不退。今天(14日)一上班,惠濟區法院執行法官將正在家吃早飯的老賴抓回並強制拘留15天。

他收買房人20萬首付款輸個精光,賴上了 結果被拘留15天

2016年年初,張嵐夫婦通過中介公司看中了吳越位於惠濟區金盃路的一套房屋,三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約定,房屋總價為70萬元,張嵐夫婦簽訂合同當日交納定金2萬元,1個月內交納首付款20萬元(包含定金),此首付款吳越需要儘快用來解押,以便房屋可以過戶。如一方單方違約,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萬元。

可是當張嵐夫婦交納了20萬首付款、經過各種銀行貸款審批手續時,才發現吳越並沒有將房屋解押,而是將此款項拿去賭博了。考慮到吳越對錢的用途自己沒有權利干涉,但是張嵐夫婦過戶的希望越來越渺茫。

隨後,吳越就以各種理由推脫房子的事兒,或者就是不接電話不見面。

“錢沒了,房子也過戶不了,我也沒法,你們愛咋咋地……“ 在張嵐夫婦好不容易“截”到吳越一次時,吳越翻臉不認人。

無奈的張嵐夫婦一紙訴狀將吳越告上了法庭,法庭之上吳越仍未出現。

拿著償還20萬首付款、3萬元違約金及利息的勝訴狀,張嵐夫婦申請了強制執行。在法院聯動查控下了解到,吳越名下房產已經經過了二次抵押,銀行無存款。

於是惠濟法院執行局決定先見到人問清情況再說,但是兩次上門都被家人以出遠門了的理由拒之門外。

今天一大早,主審此案的執行法官張文海,突然接到張嵐的電話稱,有人在吳越家門口見到他了,張文海二話沒說帶著執行幹警就奔赴到二樓吳越家,為了防止“打草驚蛇”,這次執行幹警沒有穿警服,帶著執法記錄儀和執行公務證,當場將吳越“堵”在了早飯桌上。面對吳越仍舊一副“我沒錢,愛咋咋地”的態度,執行法官當場下發了強制拘留決定書,依法將吳越強制拘留15天。(文中人物為化名)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冬菊 李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