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作為離婚律師,除了每天被當事人問到“xx律師,你說我這情況該不該離啊?”

最多的就是:“如果我跟TA離婚時,房子我能分多少?”

還有就是:“我幾年的青春都耗在了這個人身上,為什麼到了離婚,TA的房子我一分錢都分不到?

........

房子在被絕大多數認為是結婚的必要條件時,也成了離婚時最容易產生的財產糾紛,

它見證了無數對家庭從最開始的甜蜜到最後的爭奪大戰。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1


女方認識男方的時候,女方家裡條件一般,男方家裡條件不錯,房產、商鋪有幾套,每個月靠租金都能收不少錢。

男方家裡剛開始不同意這門婚事,但畢竟是家裡的唯一的兒子,在兒子多次說服下最終還是同意了。

理所當然,男方家裡的這些財產今後都會是他的,自然而然,女方覺得這些也有她的一部分。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結婚沒多久後,女方生了個兒子。為了更好地照顧孩子,男方和婆婆就勸她把工作辭掉,在家裡好好帶孩子就行了。

保姆是可以請,說是總歸沒自己帶的好。


為了讓女方安心在家帶孩子,婆婆還另外買了一套房登記在女方名下,這下女方也就安心在家帶孩子。

結婚後男方不僅對孩子也不管不顧,也沒份正經的工作,夫妻兩的每月開銷全都來自於父母房子和商鋪的租金。

這段婚姻沒有維持多久,三年後女方提出了離婚,要求是男方和父母名下的商鋪和房產各分一半。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而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產生了分歧,男方家裡只同意把當時登記在女方名下的一套房產給她,另外再給一點補償,其餘的房產和商鋪一分都分不到。

女方找到我們時覺得很委屈,覺得自己應得的不只這些。

但是因為房子和商鋪沒都是登記在男方和男方父母名下,而且結婚後夫妻基本沒什麼婚後共同財產。

如果要說在原來更加註重夫妻關係的維繫,保護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持續八年後,婚前財產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要平均分割共同財產。

但是隨著離婚率的不斷攀升,更開始偏向於更加註重個人財產的保護。

但凡已經定性確定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均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2

1一方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

有些在結婚之前按揭買了房,由於當時並沒有找到另一半,所以房子就登記在自己名下。

結婚之後雖然夫妻共同還貸,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更改,那麼離婚後,一方還是沒辦法分到房子。

婚後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可以拿到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錢財。(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剩下的還貸部分由房產登記者自己承擔。

2婚前一方父母購買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

在中國,很大部分家庭對孩子的養育和幫助從孃胎一直到持續到結婚。

所以很多孩子的房子都是父母花錢購買的,而且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買好,並且登記在一方名下。

父母給一方買了房子,結婚之後另一方不用付出任何的錢財,離婚後不能進行分割。

3一方父母遺囑當中明確表示留給一方的房產

如果一方父母去世,並且留下了遺囑,明確表示自己的房子只能由兒子或者女兒來繼承。

那麼夫妻離婚時,這個房子自然而然就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割。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3

很多當事人都是在簽完離婚協議後找到我們,覺得離婚協議不公平。

在涉及重大房產糾紛時,即使雙方沒有委託專業的律師去寫離婚協議,也建議在寫之前諮詢律師把問題弄清楚。

哪些是婚前、哪些是婚內所有的財產一併都分割清楚,避免在後續離婚之後還有新的糾紛。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房子這種不動產,因為如果在離婚之後再來處理房產的話,就屬於離婚後財產糾紛問題。

法院的案件受理費的標準是按照財產案件收到,但是相對於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標準相對就比較低。

正常情況下,一套兩百萬左右的房子,如果找法院的訴訟程序案件的受理費可能就是兩三千塊錢。

但是如果按照財產標的去收取的話,那可能得好幾萬塊錢。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說到底,婚姻是一種契約關係,在婚前把財產問題交待清楚,

既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愛人、對家庭負責任。

夫妻之間相濡以沫的同時,也要保持相對的獨立。

這三種情況離婚,你連房子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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