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地級市和副省級市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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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的行政劃區都是省、市、縣、鄉、鎮這樣去一級級排列,當然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也會有自治州、自治區的出現,不過行政級別與省、市之間的區別相差不大。當前我國在行政級別、經濟發展規劃格局上,也設立有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直轄市,省會城市,國家中心城市這些,甚至以往還出現過行政大區的區劃,比如華東、華南。這些類別的區劃其實都是歷史發展規劃以及經濟發展的產物,副省級城市就是在特定經濟發展期所產生的,最初這些城市的名稱並不是副省級城市,而是計劃單列市。
因為計劃單列市城市與省級別之間的職責劃分有些許不清晰,對經濟工作開展產生影響,所以撤銷了省會城市的計劃單列市規劃,改稱為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只保留了5個非省會城市席位,分別是大連、青島、廈門、深圳、寧波。我國副省級城市當前有15個,這些城市在職能規劃上與普通地級市沒有特別大的區別,但是在經濟發展規劃上比普通地級市有優勢。
雖然副省級城市仍然受受省一級別的管轄,但是在經濟發展的具體計劃措施上,有一定程度的跨級權限,簡單地講就是在某些經濟規劃的上報流程上可以少走一步,而普通地級市的經濟規劃上報流程必須是逐級申報。不過在當前經濟發展的高速期,城市發展更多是靠自身,不會因為少走一步而出現特別高的優勢,進入新實際爭創國家中心城市更具有分量。歡迎關注“地理有意思”留言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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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和副省級城市差別太大了。僅僅行政級別一項,副省級城市就可以碾壓地級市

1、行政級別。地級市四大班子即黨委書記、市長、人大主任(一般書記兼,但都會配備主持工作的常務副主任,級別提為正廳)、政協主席,級別都是正廳。而副省級城市的四大班子則是當然的副部。其黨委書記按慣例都會身兼所在省的黨委常委,甚至有的還是副書記,在話語權上,不是一般地級市的書記所能匹配的,儘管有的地級市黨委書記,也有高配省委常委的現象。從正廳到副部雖然看起來只差一級,但實際上差的不是一節半截,進入副部序列,不僅意味著進入中管幹部的行列,更重要的是意味著政治待遇的本質提升,真正開始享受到地方大員的待遇。

2、經濟權限。副省級城市,特別是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五個計劃單列市,在經濟管轄權限上,享受的是省級待遇,在財稅方面直接向中央彙報,對中央負責。由於副省級城市在稅收上可以獲得更多的留成比例,且有更大的經濟自由裁量權,所以財力雄厚,不是一般地級市所能比擬的。地市級在財稅上都要向本省上交,留成比例相對較低,且在重大經濟政策上都需要報省裡批覆,省裡通盤考慮,一般不會給某個地級市無限制的關照,所以在發展上或多或少存在諸多限制,不像副省級省市那樣有話語權、決定權。

3、立法權限。副省級市與一般地級市的區別,主要體現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方面,國務院等主管部門將副省級市視為省一級計劃單位。而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0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由此可見,雖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上,副省級市政府已經擁有了省級政府的權限,但副省級市是沒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立法權的。

4、副省級城市名單。我國現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都是省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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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區別從字面理解就是行政級別的差別。

城市等級主要分四種,1直轄市、2副省級城市、3地級市。

直轄市的級別和省一樣,名為市,實際卻和省平級。直轄市共有4個,分別為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副省級城市的級別僅次於直轄市,級別介於地級市和直轄市之間,直觀點說,副省級市的市長和副省長同級,副省級城市主要領導是由省裡提名,中央任命,副省級城市的市長或市委書記通常也都是省委常委。副省級城市目前有15個,分別是:哈爾濱、長春、瀋陽、大連、濟南、青島、西安、成都、武漢、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深圳。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這無座城市同時還是計劃單列市。

地級市就是最常見的市,目前全國共有294個地級市,其中包括福州、鄭州、合肥、南昌、南寧等省會也都是地級市,雖然有省會身份,但行政級別比副省級城市低一級,比如福建省會福州的行政級別是低於同省城市廈門的。

除了行政級別以外,副省級市和地級市的主要區別就是早期的城市定位有所不同,副省級城市的起點相對更高,配套更完善,資源整合更充分,副省級市通常都是綜合型強市,科教文衛等多方面相比於地級市都是比較領先的。目前的一線和新一線城市當中多半都是由直轄市和副省級城市所組成,以地級市身份入圍的僅有蘇州、無錫、東莞三市。而目前已經入圍國家中心城市的9座城市當中,也僅有鄭州是地級市,其他8城是由4個直轄市和四個副省級城市所組成。

其實諸多方面都能看出副省級城市的地位與重要性,現在很多人喜歡關注城市分級榜單,那麼從中不難發現,副省級市當中最弱的也是強二線城市,比如哈爾濱、大連、濟南、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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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地級市和副省級市都屬於我國一級行政區,都屬於省轄市,都接受省一級直接領導。但副省級市又分為副省級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其最直觀的區別就是行政級別。例如武漢市行政級別為副省級,其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一把手均為副省級,直接屬於中央管理,也是俗話說的中管幹部。

區別二,在權利、義務上副省級市擁有的權利資源大,相應的責任義務也大。如武漢市在湖北省可謂是舉足輕重,GDP佔到全省約40%,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其省會城市的地位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做大做強省會城市,相應的在經濟上武漢市每年上繳財政收入也佔全省大頭。



區別三,領導待遇上,副省級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公務接待、工資待遇、醫療福利等待遇上比地級市要好。如武漢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可以配備35萬以下專車,而地級市一般不單獨配備。


區別四,管理權限上,計劃單列市享受部分省級經濟與社會管理權限。例如,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均為省轄市,但其享受部分省級經濟與社會管理權限。

區別五,在市轄行政區縣級別上,副省級市轄區一般為副廳級,地級市轄區一般為正處級,而副省級與地級市轄縣都為正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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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地級市和副省級市的區別之前,還要分清楚副省級市與計劃單列市之間的區別。

1、首先,計劃單列市也屬於副省級城市,現存有5個,包括大連、青島、廈門、深圳、寧波。計劃單列市在國家財政上單列(獨立於所在省級財政),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而無須上繳省級財政。

2、副省級城市其實之前也是計劃單列市,但後續逐步被取消單列,除以上5個外,還有11個,包括重慶(於1997年升為直轄市)、長春、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目前,除重慶外的10個副省級城市、5個計劃單列市,行政級別均為副省級,即四套班子主官行政級別均為副省部級幹部,但除計劃單列市外的10個副省級城市,其財政依然收歸省級政府管轄,這是二者主要區別。

而地級市,財政上理所當然歸省級管轄,行政級別為地市級,即四套班子主官為地市級幹部。雖然其中大部分省會城市、重要城市的書記、市長可能高配省委常委或副省長,但其城市行政級別還是地市級。


芣苢君


您好,我是蟻言堂一隻半解的螞蟻,來為您回答:

地級市與副省級市兩者屬於包含關係,副省級市屬於地級市範疇內,我們國家的行政區劃層級分共分為省級、地級、縣級、鄉級、村級五種,層級分類中沒有副省級這個範疇,只能說副省級城市與普通地級市是有很大差別的。

我國目前副省級城市共有: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15座城市。其中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這5座城市也同屬於計劃單列市,另外10座城市全部為省會。

我們可以看到,東三省省會全部為副省級城市廣東省、浙江省、山東省、遼寧省各有兩座副省級城市。由此可以看出:副省級城市的設立與經濟發展和歷史背景有很大關係。具體與普通地級市的區別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

1、行政層級不同:副省級城市的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其“四大班子”領導為省部級副職。而普通地級市其“四大班子”領導屬廳級正職,差半級,當然,一些重要地級市的一把手一般會進入省委常委序列,同樣是省部級副職,但是一般僅限於市委一把手。

2、經濟發展差距:可以定級為副省級城市的對其經濟和人口體量、區位優勢、歷史文化積澱、輻射帶動作用等均有較高要求。經濟發展水平及一般優於普通地級市。

3、管轄區別:副省級城市源於前期的計劃單列市,是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基本可以理解為是在保持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受省級政府和中央政府雙重管理,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但是省級政府管理權重更大。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有不妥之處,歡迎批評指正,也可以加關注後多多交流。


蟻言堂


當然不同。

一,行政級別不同。副省級城市為副省部級,地級市為地廳級。通俗的來講就是副省級城市的四大班子一把手都為副省部級幹部,是中管幹部,由中央任免,所在省至多隻有提名的權力。副省級城市的下屬縣、局委都為副廳級單位。而普通地級市的四大班子一把手皆為正廳級幹部,是省管幹部。下屬的縣、局委也都是正處級。同時副省級城市的市委書記一般都是省委常委,更甚者由省委副書記兼任,而普通地級市由省委常委兼任的話就是高配了。

二,地位不同。副省級城市全國只有15個,要麼是省會城市,如廣州、瀋陽,要麼是經濟強市,如青島、深圳。而普通地級市全國實在太多了。

三,權限不同,副省級城市包含計劃單列市。擁有部門省級才有的經濟權限。

雖然現在很多副省級城市都落沒了,但是現在副省級城市的口子已經關了,君不見蘇州這麼強大的地級市至今還成不了副省級城市


小青檸呀


首先我們先了解地級市和副省級市:

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類別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地級行政區,由省、自治區管轄。因其行政地位與地區相同,故稱“地級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副省級市是中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其行政級別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在經濟管理權限上和省是同級別的。副省級城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稅收由副省級城市和中央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無須上繳所在省的財政部門。副省級城市的行政等級比省低半級,比地級市高半級,所以副省級市的經濟更加強,利於城市的自身發展

地級市領導級別一般為正副廳級,由省組織部任命市長和市委書記。副省級市領導級別為副部和正廳級別。省組織部是任命不了副省級別的領導,由中央組織部任命的。


小螞蟻觀點


中國的現行行政治理構架由四個層級組成的,就是中央、省、市、縣、鄉、村,這裡的省級單位還含有中央直管的直轄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還有一個新疆建設兵團;市裡面還包括了副省級市、地級市、自治盟、自治州,新疆建設兵團的師級單位;縣裡麵包含著縣級市、自治縣,新疆建設兵團的團級單位;鄉里還有同級的鎮。

地級市呢,就是原先做為省一級政府派出機構的地區行政公署演變、轉換過來的。大多都是由地區公署所在城市合併地區及下屬的縣級單位成立的,當時就叫地市合併。地市合併的市,一般都管理了原先地區所管轄的縣。相對來說,原先的地區建制,管轄的農業縣比較多點,主要就是以管理傳統的農業、農村、農民為主的;而市呢,就是工商業比較發達、城鎮化率比較高的地區了。同樣,現在的所謂縣級市、縣,也是這樣的。

那麼,問題就比較清楚了,為了更好發展經濟,發揮傳統工商發達城市特別是區域性工商業集中的大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國家就賦予了一些城市比原先的地區更大、更多乃至相當於省一級的行政立法特別是經濟處置的權力,國家每五年都要有一個五年計劃,每年都有計劃、預算、決算,這些副省級的或者是計劃單列的市,就會脫離省或者從所在省裡面單獨列出來,叫做計劃單列城市了。

副省級市是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一把手都是省部級副職。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市長、政協主席都是副省級的,由省委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為主。現有15個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是省會城市。

坐看雲起於此時


就好比鄉與鎮的關係,鄉的經濟弱點,鎮就具有相當的工業實力,且鎮所在的街區規摸較大,人口過萬,而鄉則各方面較差,鎮的各項經濟稅收多一些,有一定的自主發展權力和政策頃斜。地級市和副省級市有什麼關係?其實他就與鄉和鎮的關係大同小異而矣。地級市和副省級城市都擁有所轄區.代管市.縣。副省級城市就是由上級政府決策所決定的,也是一種政策支持(頃斜)和發展經濟的需要,能帶的一方經濟發展,達到以點帶面的示範效應。副省級城市的決定首先也是從經濟,交通,地緣因素等較好的地級城市中誕生的,也就是說副省級市是有領先優勢的城市,副省級城市自身擁有的規劃決策等自主權較之地級市寬一點。如湖北的兩個副省級城市位於鄂西北的襄陽與鄂西的宜昌,這兩個城市與省級城市武漢一樣都擁有自貿區,而湖北的其他的地市就沒有自貿區,這就政策支持,也是區別,襄陽鄂西北的強地級市,七省通瞿的樞紐城市。宜昌鄂西的經濟強地級市副省級市,鄂西交通樞紐城市,這兩城市的經濟,交通,……在湖北省內緊次於省會城市武漢。這就地級市和副省級城市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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