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扶貧走形式,桂林10名幹部被處分

扶貧走形式,桂林10名幹部被處分

近日,桂林市通報四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扶贫走形式,桂林10名干部被处分

資源縣有關黨員幹部在瓜裡鄉文溪村脫貧攻堅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7年12月,自治區扶貧成效“四合一”核驗組在資源縣瓜裡鄉文溪村進行實地核驗時,該村黨支部、村委無法當場提供貧困戶花名冊、“十一有一低於”有關檔案資料、“三會一課”等相關材料,影響了自治區對該縣脫貧攻堅工作考評,文溪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鄒定瓊、文溪村黨支部書記蔣賢學、聯繫文溪村工作的瓜裡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肖華淑、分管扶貧工作的瓜裡鄉人民政府副鄉長唐綱、縣教育局聯繫文溪村工作的原紀檢組長易孝、瓜裡鄉黨委書記陳倫元和文溪村後盾單位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胡小國等7名黨員幹部存在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等問題。2018年2月,資源縣委、縣政府對上述問題在全縣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平樂縣青龍鄉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所副所長莫富華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7年,莫富華在自己幫扶聯繫的2017年計劃脫貧貧困戶莫某某、翟某某兩戶危房改造過程中,在莫某某戶危改房屋未安裝後門和電,翟某某戶危改房屋未安裝水電的情況下,達不到“八有一超”中有飲用水用、有電用的標準,仍然把他們列為2017年脫貧戶並上報予以脫貧。2018年5月,莫富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全州鎮大貴村黨總支書記姚學鬆開展脫貧摘帽“雙認定”工作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7年11月,姚學松未按照“雙認定”工作要求組織召開村民小組會議對預脫貧戶進行“雙認定”初選和評議,預脫貧戶名單直接由各片村幹提出,村幹開會商定;2017年大貴村委20戶預脫貧戶的《脫貧摘帽“雙認定”驗收表》上“村民小組評議意見欄的評議人簽名”,直接由姚學松等村幹按管轄片區一個人代簽了所有評議代表的名字;明知分管片區江屋村一貧困戶住房屬於危房,不符合“八有一超”要求,仍向鎮扶貧辦申報了該貧困戶預脫貧信息“雙認定”材料。2018年1月,姚學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恭城縣平安鄉政府幹部、原下山源村工作隊長玉聰衝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5年10月,玉聰在負責調查核實下山源村第2村民小組張某某戶情況時,沒有對其家庭情況和財產情況進行實地調查核實,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按照擁有3萬元以上價值車輛予以一票否決的張某某戶被錯納入到建檔立卡貧困戶中。2018年5月,玉聰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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