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1月醉駕2次,“任性”男被判最高刑!

1月醉驾2次,“任性”男被判最高刑!

沙縣有這樣一名“任性”的男子,在第一次無證醉駕追尾後的一個月內,居然還敢再次醉駕,摔得頭破血流。6月14日,沙縣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駕駛員何某被判處危險駕駛罪的法定最高刑6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1月醉驾2次,“任性”男被判最高刑!

2016年5月22日中午,何某午飯期間喝了一瓶500ml白酒後,與朋友相約騎車去某水電站釣魚。途中,何某無證駕駛摩托車與小轎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事故發生後,民警將其交由醫務人員提取血樣並送檢。經鑑定,何某屬於醉酒狀態,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後還不到一個月,何某再次酒後騎摩托車,碰撞路邊百米樁後摔倒,民警接報後將何某送到醫院,經檢驗,何某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醉酒標準,住院治療後何某還逃離沙縣,被公關機關上網通緝。今年3月19日,何某在浙江省東陽市被抓獲歸案。

1月醉驾2次,“任性”男被判最高刑!

沙縣法院審理認為,何某1個月內先後2次在深度醉酒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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