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請一個律師用了五萬,請問合理嗎?

尛萘


講道理,有一些案件根本就用不著律師,本來就是屬於你的的東西,為什麼還要請律師打官司才能拿回來。


wu雨不清明


合理不合理看他辯護的怎麼樣,看你對你律師的期望值有多高,我個人感覺刑事案件律師是起不了力挽狂瀾的作用的!下面是我的親身經歷!

我在2018年被刑事拘留判了11個月,當時請律師花了四萬六,說是高級律師還帶個助理,這是家裡人為我請的律師,如果知道這麼貴,打死我也不會請的,當時想請個律師就是讓家裡人知道案情,不讓家裡人太多擔心,其實進到看守所裡面的“老兵”把你的刑期都會給你分析的很透徹,都跟法官一樣說的八九不離十,所以在看守所“二進宮”的基本很少有人去請律師,都大概知道自己的刑期,請律師的很多都是第一次進去的,家裡人由於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會很恐慌,急於瞭解案情會把希望寄託在律師身上,當事人又想得到外邊的消息,而這些也只能律師能做到,所以有很多律師會看當事人家屬是什麼反應而抬高價錢!

律師的價錢有的是論次數,比如去看守所接見當事人一次多少錢(三千或者五千),還有的直接就是籤合同先付多少定金,接見一次後付一半,等快要開庭的時候付清餘款。

我在看守所遇到過他家裡人為他請了律師,快要開庭了律師竟然一次沒到看守所來接見當事人瞭解案情,也沒到檢察院瞭解案情,最後還是當事人要求管教打電話給律師才來接見。

所以大家請律師一定要慎重,有些律師真的是渾水摸魚,拿了錢不辦事!有些律師對案件起到的作用就和當事人開庭最後結束的時候說“我認罪”的效果是一樣的!當然有些刑事案件請律師還是有必要的,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有個律師總比沒有強!

如果大家有什麼疑惑可以關注我給我留言有問必答!


石頭聊案件


刑事案件律師是有收費標準的,不是信口開河要多少錢就是多少錢的。辦理一審刑事案件 收費項目基準收費標準 浮動幅度 偵查階段 16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起訴階段 16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審判階段 25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律師作為刑事自訴案件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律師服務收費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辦理一審民事(經濟)案件 (一)案件受理費 1000元 (二)有爭議標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費後,按照下列比例分檔累計計費: 爭議標的 基準收費比率 上下浮動幅度 1、1萬元以下(含1萬元) 免收 2、1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含10萬元) 3% 20% 3、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2% 20% 4、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1.5% 20% 5、100萬元以上 0.5% 20% 三、辦理仲裁案件,按一審民事(經濟)案件標準收費。
四、代理行政案件 一沒有財產爭議的 收費項目 基準收費標準 浮動幅度 辦理行政複議案件 2500元/件 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 辦理一審行政案件 2500元/件 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 二有財產爭議的 按民事(經濟)案件規定的比例收費。以上就是收費標準,自己對照一下。


慎獨135230


刑事案件請一個律師花了5萬元,合理嗎?

刑事案件是不是要聘請律師,聘請多少價位的律師這都是嫌疑人或者其家屬需要考慮的。一般來說,簡單的小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足,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自己的所作所為相符,公訴機關給出的量刑建議也在心理承受範圍之內,那麼就沒有必要聘請律師。

但屬於重大案件,罪名性質嚴重,或者案情複雜,本人對是否涉嫌犯罪有異議,可以聘請律師,律師的收費是公開透明的,在聘請律師簽訂委託協議時收費是多少已經達成協議,律師在決定接手案件時,自己已經計算或者考慮辦理這一案件需要花費的時間,精力等各項內容的大致成本,提出的律師費和可以或需要提供的服務基本對等,因為案件大小,複雜程度當事人和律師都會做出評估,律師事務所很多,律師為很多,大部分案件當事人或者家屬都不止找一個律師諮詢聽取報價,權衡之後做出的選擇,另外律師能力大小,律師收費高低和其工作經歷長短,業務能力大小息息相關,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名氣大的律師收費自然高,年輕律師,業務能力還需要鍛鍊,經驗欠缺,默默無聞的律師收費自然就低。所以花5萬元請律師,不存在合理不合理,如果簽訂委託協議時商量好的,律師為做了其應該做的工作,也就是合理的,如果沒有做好應該做的工作,即使花1萬元可能也不值,不合理。


刑律說法


請律師不是買豬肉,重要的不是看價錢,而是要看案情。如果是非常簡單的小案子,當事人自己又有一定的法律水平,那麼不請律師都可以,花500塊錢都多。但如果是案情非常複雜的大案,需要律師進行大量的整理證據,制定辯論策略等問題的,5萬塊錢也未必就多。

社會上有一種誤解,認為律師就是動動嘴皮子,在很多案子中,律師都是可有可無的。單純題目的描述中來看一個刑事案件收5萬塊到底多不多,真的很難回答。刑事案件有收1000塊的,也有收100萬的,到底值不值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我的建議就是到底需不需要請律師,到底要花多少錢一定要自己對愛情有個初步的判斷,如果是案情特別簡單的案子,當事人也不報什麼希望,自己又有一定的法律水平,那麼不請律師都可以,即使是家庭貧困的,也會有指定的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完全不需要擔心。


要是一些重大複雜的案件,那麼請律師就是必不可少的。君不見在一些非常具有影響力的案件中,當事人家屬一擲千金聘請律師的也並不少見。聘請律師也需要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


律師獨角獸


看什麼案子,涉黑涉惡有政治化傾向,職務犯罪存在口供大於實物證據的情形,還有共同經濟犯罪,集團犯罪等辯護點很明顯的案件,請個律師還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五萬三個階段,在大多數二三線城市可以說是行情價輕度偏高而已。如果是那種案情簡單刑法不重,事實很清楚,證據已經做死了案件,有時在審判前就會有定論了,審判倒是流於形式化,請律師還是不請,就看你自己斟酌了。


合肥法師


被告人、被告人家屬花錢請律師辯護,有一個思想上的期望值,這很正常。但是,這個期望值的價值取向是有誤區的,認為請律師的辯護就一定會減刑、免於刑事處罰、或者無罪。

從法律思想上看,人生而自由,但無所不在枷鎖之中。法律對自由的人侵犯了他人利益、社會利益、國家利益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用刑法和刑罰進行處罰。正因為自然人是自由的,法律要剝奪一個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必須有法律規定,辦案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剝奪一個自然人的自由和生命。但是,辦案機關執行法律的是人,偵查員、調查員、檢察員、審判員都是人,是人,就有可能犯錯誤,為此,律師、辯護人就必須站在另一個角度去審視整個辦案環節、辦案過程、法律適用是否出錯,避免將合法的人、合法的事件、不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責任錯誤的承擔。律師作為辯護人的辯護,就是要防止辦案機關出現錯誤。而不是被告人或家屬想象的那樣,律師一定要起到實際上能夠幫助被告人減輕罪責甚至無罪的責任。只要辯護人做到了,防止辦案機關出錯(法律錯誤),無論結果是什麼,作為家屬都應當接受。當然,律師也是人,也有水平高低之分,也會犯錯誤。

聲明:我是法律工作者,但我不是律師,也從未當過律師。


撥亂必須反正


平時接觸比較多類似業務,據我瞭解,在一二線城市,刑事律師收費要麼五萬以下打醬油式的,要麼二十萬以上確實想做點工作的。如果案件性質不嚴重,建議花個一萬八千請個律師,讓他幫忙去幾次看守所傳達一下里外的情況就可以了,多餘的基本沒有必要,也辦不了什麼事,都進了私人口袋。如果案件嚴重,家庭經濟狀況好,就多花點錢讓律師去做點工作,在現行司法體制下,通常情況下刑事案件裡律師的作用不大,不要被忽悠,現在大部分地區辦案比較透明,而且刑事案件操作空間有限


民事取證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請律師作用不大,因為所有證劇都是由公安刑偵部門負責偵辦,證劇是否可以做為量刑的依據還要經過檢查機關。檢查機關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認為確實觸犯了法律才能起訴到法院。而且法院也必須對案件的證據,證言認真的審理後才能量刑。所以把關的環節還很多的。再加上現在的司法機關和過去不同了,沒人敢私下搞什麼小動作,所以律師想通過其他方式來與辦案人員溝通打點一下現在幾乎不太可能。今天非夕比了。所以我認為刑事案件現在請律師作用不大,少花冤枉錢


手機用戶50032228229


律師費合理與否主要看案情及律師工作量。例如民營企業家涉嫌的合同詐騙案,律師費就不只五萬,因為此類案件部分其本質為民間經濟活動演化而來,律師往往需要做無罪辯護的努力,即犯罪嫌疑人要不有罪十年以上,傾家蕩產,要不無罪,回家享福。因此此類案件的律師費就高。再比如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相對案情簡單的輕微刑事案件,如果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理的,律師會選擇罪輕辯護,此類案件的工作量相對就少一些(不包括重大疑難案件),律師費也就會低一些。至於很多人說刑事案件請律師沒有用,我理解來說,請一個好的刑辯律師是有用的。他能夠通過在案證據運用法律知識來達到罪輕或者無罪的辯護效果。例如以涉嫌組織賣淫起訴的,是否可以改變定性為容留賣淫,後者為輕罪,可能刑期差距就在五年左右,甚至容留賣淫可能判緩刑。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再比如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律師通過有效辯護打掉兩個罪名,僅留受賄,那刑期之差距也是幾年。更有甚者,本身無罪,但涉嫌犯罪的,在整個司法審判運行中,公、檢、法、律師四者中,只有律師是百分之百尋求犯罪嫌疑人無罪證據的,當事人由於被羈押且無專業知識很難有效主張自己權利。其實刑事案件律師有沒有用,大家想一個社會現象即可,近年來我國反腐力度非常大,落馬官員不乏省部級甚至國級領導幹部,其對政府運行規則要比一般人更熟悉,落馬之後也都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可想而知,刑事律師自然有其有用之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