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濮陽市公安局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李小兵,男,漢族,46歲,1974年3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410611197403020058,鶴壁市鶴山區鶴壁集鎮東頭村人。

犯罪嫌疑人董模只,男,漢族,43歲,1979年2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410611197902250018,鶴壁市鶴山區鶴壁集鎮中楊邑村人。

犯罪嫌疑人田小霞,別名田團團,男,漢族,38歲,1982年10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410611198210270039,鶴壁市鶴山區鶴壁集鎮東頭村人。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兩高兩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現敦促三名在逃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住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的,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對提供有效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李小兵的獎勵人民幣五萬元,對提供有效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董模只、田小霞的,每名獎勵人民幣一萬元。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揭發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繫電話:

高警官 17838281551

邢警官 17838281552

濮陽市公安局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李小兵


濮陽市公安局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董模只

濮陽市公安局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田小霞


濮陽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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