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 會稽山遭上交所批評

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 會稽山遭上交所批評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洪宇涵12月11日,上交所披露了一份《紀律處分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顯示,上交所對會稽山(601579.SH)及其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時任董事長金建順、時任總經理傅祖康、時任董事會秘書金雪泉、時任財務總監唐雅鳳予以通報批評。

違規佔用資金

決定書顯示,該次通報批評的原因為控股股東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上交所稱,經查明,2019年7月16日,會稽山披露《關於控股股東短期融資券未按期兌付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及其關聯方不存在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公司與精功集團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但2019年8月27日,會稽山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會稽山全資子公司浙江唐宋紹興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宋酒業”)分別於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5日分3次向杭州永仁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仁實業”)提供借款,累計金額為0.95億元,此後永仁實業將借款資金0.95億元拆借給了精功集團。

經上交所監管問詢及督促,會稽山於2019年9月19日披露上述違規資金拆借的具體情況。會稽山披露稱,上述資金拆借系公司分別於2019年1月2、3、25日將累計0.95億元資金以銀行本票的形式通過子公司唐宋酒業背書轉讓給永仁實業,永仁實業將資金轉入精功集團。會稽山分別於2019年3月14、18、25和29日對上述拆借款進行回收。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已全額收回上述拆借款本金0.95億元,並於2019年9月12日收回利息81.53萬元。上述資金拆借款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佔會稽山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3.01%。

決定書指出,會稽山及子公司與控股股東精功集團在無交易背景的情況下發生資金往來,形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涉及金額較大,且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第2.4.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2條等有關規定。時任會稽山董事長金建順作為會稽山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會稽山總經理傅祖康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決策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金雪泉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唐雅鳳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負責人,均未能勤勉盡責,對會稽山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第3.2.2條的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同時,本次違規涉及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時間較短,公司已收回全部資金,控股股東支付了資金佔用費,對相關情節酌情予以考慮。

面臨易主

今年以來,會稽山業績持續下滑,並且面臨著“易主”的可能。會稽山於10 月 28 日發佈的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會稽山實現營業收入7.61億元,同比下降2.8%;實現淨利潤8168.64萬元,同比下降17.02%。

另一方面,會稽山前10名股東中,除第二大股東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大股東浙商金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浙金·匯利36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之外,其餘8大股東所持股份幾乎均被凍結或質押。其中,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64億股股份,佔會稽山總股本的32.97%,已全部被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司法凍結和輪候司法凍結;與此同時,其累計質押股份比例也已達100%。今年以來,債務危機一直困擾著精功集團。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債券及短期融資券未能按期兌付的資金本息總額超過了 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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