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野廣告留了兩個手機號每個罰5000元?

野廣告留了兩個手機號每個罰5000元?

野廣告

野广告留了两个手机号每个罚5000元?

監控視頻顯示張貼野廣告的是一個女子

野广告留了两个手机号每个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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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主:廣告不是我貼的,不能罰我;執法部門:處罰有充分證據A03版

兩張野廣告,一張貼在長春市裕民路與遠達大街交會附近一個路燈杆上,還有一張也是貼在了路邊。

“我也太冤枉了,別人貼了兩張宣傳單,上面留了我的兩個電話,城管發現了就要罰我一個號碼五千塊錢,如果不交錢,就要把我手機號停機……”11月26日上午,長春市民曲先生向本報求助,他表示自己並沒有張貼野廣告,也沒有指使他人張貼野廣告,但卻面臨著城管部門的處罰。

長春市二道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八里堡執法中隊的負責人表示,對曲先生的處罰是有充分證據的。

曲先生說法:我沒有張貼野廣告,也沒有找人貼過野廣告!

曲先生告訴新文化報· ZAKER吉林記者,他是在11月22日接到城管部門電話的。

城管說我涉嫌張貼野廣告

“給我打電話的是二道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八里堡執法中隊的工作人員,他電話裡通知我,說我涉嫌張貼野廣告,讓我去執法中隊接受處理。”曲先生說,他在接到通知後,第二天就趕到了執法局說明情況。

曲先生表示,他自己確實有一個公司在招人。“我有一家廢料加工處理公司,常年都招人,但我都是在安達街人才市場花錢打廣告招聘,不存在去外面貼野廣告的行為啊!”曲先生稱,他家住在朝陽區富鋒街道,而野廣告出現在二道區,公司也不在二道區,這讓他有些莫名其妙。

“我帶著營業執照,還有在人才市場打廣告的支付記錄去了八里堡執法中隊,結果工作人員說我提供的東西不行,讓我去派出所報案,我趕到派出所,但不給立案啊!”曲先生說,在派出所內,他跟民警多次協商,“後來民警同意讓我看事發地點監控錄像,我在派出所看了一下午監控,終於找到張貼野廣告的人了。”

視頻顯示其中一張野廣告是一個女子貼的

通過曲先生提供的翻拍視頻,新文化報·ZAKER吉林記者看到,在11月20日晚上8點10分左右,一名身穿藍色外套、白色褲子的女子走到了一根路燈杆旁邊,在張貼了一張野廣告後迅速離開,整個過程中女子戴著帽子,看不清臉。另一張野廣告附近沒有找到監控,不清楚張貼者是誰。

帶著從派出所調出來的監控錄像,曲先生又回到了八里堡執法中隊。

執法人員提供兩個解決方案

“但執法人員看了之後,說還是不行,這麼跟我說的,‘要不你去把貼廣告的人抓來,要不就得接受處罰’,我覺得這不是難為我嘛!我上哪兒抓人家去啊?”曲先生稱,最終執法人員給他提供了兩個解決方案:一是認了此事,每個手機號罰款五千元,兩個號共計罰款一萬元;二是把他所使用的電話號上報,進行封號處理。

“哪條我也接受不了啊,這廣告不是我貼的,我憑啥交一萬罰款啊?我這個號也不能停,我做買賣這麼多年了,一直用這兩個號!”對此,曲先生表示自己非常無奈。

自己懷疑是求職者“惡作劇”

自己沒有找人貼野廣告,為何野廣告會出現在街頭,還寫著自己的兩個電話呢?對此,曲先生也給出了自己的懷疑人選。

“我懷疑是一個求職的人故意使壞,知道二道區在查野廣告,故意惡作劇,整我呢!”曲先生說。

曲先生稱,他在11月20日接到過一個求職電話。“一個女的打來的,她問我招不招會計,我說我公司有會計啊,我問她從哪兒得到我電話的,結果對方說話就帶髒字了,我倆就在電話裡吵吵起來了。”曲先生說,他思來想去,只是懷疑這個求職者。

“我就得罪過這一個人,估計她特意做了兩張野廣告,就是為了給我添堵。”曲先生說,他只是和這名求職者通過電話,對方具體長相他並不瞭解,因此無法通過監控視頻看出究竟是不是該女子所為,他多次撥打對方電話,對方處於關機狀態。

“不過,我覺得無論如何,現在都講究證據,執法中隊不能只因為宣傳單上寫了我的電話,就以這個為依據處罰我,我要是跟別人有矛盾,我也把別人電話寫上貼出去,這不就亂套了嗎?”曲先生稱,他希望八里堡執法中隊能夠有理有據地執法,“我還是強調,我沒有張貼野廣告,也沒有找人貼過野廣告!”

八里堡執法中隊:有照片和電話錄音為證

針對此事,11月27日上午,新文化報·ZAKER吉林記者趕到了長春市二道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見到了八里堡執法中隊的負責人李隊長,李隊長表示執法部門對曲先生的處罰是有充分證據的。

“我們有照片和電話錄音為證,我們給他打電話了,他本身承認自己確實在招聘,同時我們在轄區內也拍到了兩處留有他電話的野廣告。”李隊長表示,他對曲先生進行的處罰是有相關法條作為依據的,目前已經將其電話號碼上報,程序上並不存在任何問題。

李隊長介紹,在八里堡中隊轄區內,執法人員一共發現兩張帶有曲先生電話的招聘廣告,“有一張是貼在裕民路與遠達大街交會附近的一個路燈杆上,還有一張也是貼在了路邊。”

“他來的時候跟我說過,說不是他貼的,那能不能是他僱人貼的?他說跟別人有糾紛,別人故意整他,這點他從來沒跟我說過。”李隊長稱,如果曲先生認為有人故意整他,完全可以進行報警,“如果有懷疑對象的話,他可以把對方電話,還有視頻提供給警方,如果對方故意張貼帶有他電話的廣告,已經構成犯罪了,應該由公安機關去採集證據,去報案,這已經超出了我們的處理範圍了!”

李隊長稱,從目前他掌握的證據鏈來看,完全可以按照流程對曲先生進行封號處理。

“同時我們也是人性化執法的,如果警察出具調查證明,證明確實是有人惡意張貼帶有曲先生聯繫方式的招聘信息,我們也可以向上級彙報,解封電話號。”李隊長強調,目前他認為手中的證據已經非常充分,“有錄音,他承認在招聘,有圖片,我們都拍下來了,就在路燈杆上,不管他認不認,按照現有的證據鏈,我們對他的處理是沒有問題的。”

李隊長表示,從今年5月開始,長春市城市管理局下達了《長春市城市管理局關於對非法廣告集中整治的實施方案》,其中要求嚴厲打擊張貼、散發、塗寫違法行為,通過對非法廣告集中治理和打擊,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高壓態勢,維護良好的城市市容秩序。

“我們都是在掌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才會上報市局和通訊部門的。”李隊長說。

曲先生說法:不認可執法中隊證據

“執法中隊所說的整個證據我不認可,首先他給我打電話時問我是否招聘,我確實招聘,但不是通過野廣告,而是通過安達街人才市場進行招聘,而有我的電話號碼,則是因為有人要整我,故意把我的電話號碼貼出去的。”曲先生表示。

最新進展:兩個手機號均被停號了

27日晚6點左右,新文化報· ZAKER吉林記者從曲先生處獲悉,目前他所使用的兩部手機的手機號均已經被停號處理。“這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了,我肯定還得向上級部門反映。”曲先生說。

新文化報·ZAKER吉林

記者 王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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