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明知他人吸食毒品,还为他人提供场所。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被告人陆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2017年8月至9月间,季某某和顾某某曾先后四次在陆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称的冰毒。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据了解,陆某曾因吸毒、提供毒品被行政拘留过。然而,这次他认为没有向同伴提供毒品并与他们一起吸食,就不算违法。因此,陆某没有拒绝同伴留宿在他的出租屋内吸食毒品的请求。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海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中伟:他们在一起吸毒的是冰毒,他这个危害性也是很大的,我们国家对吸毒贩毒是从严打击的,所以我们都判了实刑,也是对全社会有个教育意义。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多次为吸毒人员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毒品害人害己,涉毒犯罪对于社会更是有着极大的危害性,本案的被告人陆某多次因涉毒被处罚,却屡教不改,可见毒品不仅残害人的身体,更是吞噬人的意志和良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若因好奇、诱惑以身试毒,迎来的不仅是身心的极度痛苦,还有国家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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