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 海門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終害己!

明知他人吸食毒品,還為他人提供場所。近日,海門市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以被告人陸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2017年8月至9月間,季某某和顧某某曾先後四次在陸某租住的出租屋內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稱的冰毒。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據瞭解,陸某曾因吸毒、提供毒品被行政拘留過。然而,這次他認為沒有向同伴提供毒品並與他們一起吸食,就不算違法。因此,陸某沒有拒絕同伴留宿在他的出租屋內吸食毒品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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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門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吳中偉:他們在一起吸毒的是冰毒,他這個危害性也是很大的,我們國家對吸毒販毒是從嚴打擊的,所以我們都判了實刑,也是對全社會有個教育意義。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陸某多次為吸毒人員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海门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害人终害己!

毒品害人害己,涉毒犯罪對於社會更是有著極大的危害性,本案的被告人陸某多次因涉毒被處罰,卻屢教不改,可見毒品不僅殘害人的身體,更是吞噬人的意志和良知。珍愛生命、遠離毒品,若因好奇、誘惑以身試毒,迎來的不僅是身心的極度痛苦,還有國家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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