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蔣介石在臺“復職”與李宗仁在美抗爭

事實上,蔣介石已在臺灣掌握實權,而李宗仁孤身在美,杜魯門是不會真正支持一個光桿司令的。在和李宗仁單獨談話時,杜魯門說,一切都瞭解,來日方長,務必暫時忍耐,並勸李和他保持接觸。顯然,這是杜魯門在承認蔣介石之前對李宗仁作精神上的安撫。

蔣介石在臺“復職”與李宗仁在美抗爭

美國總統特使、經濟合作總署署長保羅·霍夫曼、蔣介石和李宗仁在晚餐招待會上

蔣介石引退求和,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

1949年元旦,“國軍”在內戰中敗局已定,眼看大勢將去,在桂系的逼迫下,蔣介石發表文告,表示願意和中共“商討停止戰爭,恢復和平的具體辦法”。他說:“和平果能實現,則個人的進退出處,絕不縈懷,而一惟國民的公意是從。”

1月4日,蔣介石親到李宗仁的住處拜訪。“現在我不幹了,按憲法程序,便是你繼任。你既是副總統,你不幹也得幹。”他要李出來頂起局面,和共產黨講和,並且聲稱,自己5年內將不干預政治。

同月21日,蔣介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宣佈引退。當日,發表引退文告,聲稱自元旦文告發表後,“戰事仍然未止,和平之目的不能達到,人民之塗炭曷其有極,因決定身先引退,以冀弭戰銷兵,解人民倒懸於萬一”。《文告》宣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的規定,自本月21日起,由李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同日下午,蔣介石飛赴杭州。22日,回到溪口,住在母親王採玉墓旁的慈庵裡。

李宗仁接任代總統後,並沒有抓到實權。蔣介石仍是國民黨總裁,可以用總裁的名義控制一切,指揮一切。5月2日,白崇禧、居正、閻錫山、李文範飛到桂林,和李宗仁會談,形成了一份《談話記錄》,聲稱與其讓李宗仁“徒擁虛位,無裨實效”,不如自請解除代總統職務,“仍由總統復位,負責處理一切,俾事權統一,命令貫徹”。“自請解除代總統云云”云云,是假話,這份《談話記錄》的實質是要求蔣介石交出權力,儘快出國。

5月3日,蔣介石在上海見到了這份《記錄》,於6日覆函行政院長何應欽,堅決拒絕出國,要他轉告李宗仁,請李“蒞臨廣州,領導政府”。同函並說明從今日起,只有遁世遠引,對於政治,一切不復聞問。

蔣介石聲稱不再過問政治也是假話。同年5月底,何應欽向李宗仁請辭行政院長職務,李宗仁擬以居正繼任。居正在歷史上屬於西山會議派,與蔣有較深矛盾,與桂系則關係較好。李宗仁認為他“為人正派,敢做敢為,對蔣先生的態度一向不卑不亢”,如出面組閣,蔣介石將“不易在幕後違法操縱”。蔣得訊後,立刻致電在廣州的鄭彥棻等人設法阻止。日記雲:“若不能戰勝與克服彼獠,則惟有親自復職之一法。”這是蔣日記中第一次記錄他有關“復職”的想法。一個多月後,又在日記中表示“自悔當時不應退休”。

5月31日,居正以一票之差,其任命未能通過。李宗仁無奈,改提閻錫山為行政院長,獲得蔣同意。李又力圖安排白崇禧出任國防部長,蔣介石認為這將大有助於桂系擴張軍權,極力反對。

桂系抓不到權,無法做事,只好仍請蔣介石出馬。9月25日,白崇禧訪蔣,提出李宗仁退為副總統,請蔣復職,企圖推動二人之間的妥協與合作。蔣對白的建議不表可否。此後,國民黨領導層中要求蔣介石復職的人日漸增多。蔣介石也找人談話,為復職做準備。

黨內大佬紛紛勸蔣“復位”,李宗仁赴美就醫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陳賡所部積極向廣州進軍。8日,蔣介石剛到臺北,就接到洪蘭友的電報,聲稱廣州危急,李宗仁有知難而退之意。事實上,李宗仁並無此意,僅表示,“如果蔣先生要復職,那就由他自己決定。”

當天,顧祝同致電蔣介石,聲稱廣東西北及湖南、貴州軍事,已趨劣勢,要求蔣介石復任“總統”,長駐西南。9日,蔣介石約見新到臺北的吳忠信。吳稱:此時廣州若失,政府遷渝,蔣介石再不復職,則以後將沒有機會。14日,蔣介石又召見閻錫山。閻講話圓滑,僅稱:人定勝天,希望蔣介石對出處早下決心。15日晚,蔣介石約李文範、馬超俊聚餐。李文範主張蔣介石復職,其理由是,不復職,則軍心、民心無法挽救。

在摸清黨內大佬意見後,蔣介石決定迅速行動。

10月18日,蔣介石召開隸屬於總裁辦公室的“中央”設計委員會議,研究復職利害。他發言稱:“只問應該不應該再起,不能問再起後之利害得失。只要人民、軍隊與國家有再起必要,則不必研究外交上美國加我之害及其後果如何。此時只有自主自強,決無外援可望。”出席者大多數主張“再起”,但也擔心桂系反對,主張應使李宗仁和白崇禧諒解,不致造反。

當晚,蔣介石約丁惟汾、于右任、吳忠信等數十人再次研究。這一次,擔心桂系反對的意見佔了上風。最後結論是不主動推進,等待李宗仁出於至誠,自動退職,以免內部分裂。這一結論自然不合蔣介石的心意。他的想法是:再不能遷延,否則時局更無挽救之望。

11月7日,洪蘭友飛臺北與蔣介石詳談對“復行視事”的意見與態度。蔣介石明確表示,李宗仁的求退,並非心悅誠服,不過想擺脫責任而已。吳忠信則稱:研究復出問題,不應以李宗仁是否有誠意作為基準。蔣介石非常欣賞吳的這一意見。

此時,白崇禧仍企圖勸蔣、李二人妥協、合作。12月4日,他致函蔣介石,請蔣復出為“總統”,早日來渝領導,“李代總統”仍為“副總統”。14日,蔣介石自臺灣飛到重慶,致電李宗仁,要李即日返渝,共商一切,同時致電白崇禧,要白幫同勸駕。

李宗仁患有嚴重胃病,這時便血不止。20日,李宗仁自南寧飛赴香港,聲稱將飛美治病。22日,蔣介石約國民黨中央常委討論,決定派居正、朱家驊等4人持函赴港,探訪李病,勸其回國。蔣在函中保證,將以“充分權力”交給李宗仁。同日,蔣介石約白崇禧談話,仍然表示本人此時決不復職,要求李宗仁剋日回渝,商定對內、對外大計。

居正、朱家驊等4人的香港之行無功而返。26日,蔣介石召集國民黨中央常委會議,一致同意蔣介石“復位”,27日再次開會,聽取居正等4人香港之行的報告。蔣介石發言,從對外、對內兩方面說明自己迅速“復職”的必要。他說:“對外關係,尤其我國政府在聯合國中之代表地位問題,極關重要。如果李宗仁長期滯港,不在政府主持,而餘又不復行視事,則各國政府乃至友邦,可藉此以為我國已無元首,成為無政府狀態。”蔣介石認為,在此狀況下,各國將不得不考慮承認北平的中共政權。

關於國內形勢,蔣介石聲稱:“此時舉國上下,人心動搖”,雲南的盧漢等人已經宣稱,李既出國,蔣又不肯“復位”,“國家無人領導,尚何希望之有”!蔣介石企圖以此說明,他的復出尚有“維繫人心”的作用。因此,蔣的意見是:不能不作復行視事的準備,需要研究的只有“時期問題”。蔣既如此說,參加會議者自然一致認為局勢嚴重,“中樞不可一日無人主持”。會議決議:“仍切望李代總統宗仁同志迅返中樞,力疾視事。萬一為病勢所不許,再請總裁復行總統職權。”

29日,國民黨中常會再派朱家驊、洪蘭友赴港,傳達決議。早在11月27日,美國國務院即同意李宗仁來美就醫,表示將予以便利,李宗仁便決定以“代總統”身份赴美。他對朱、洪二人說:本人具有“法統”地位,不受中常會決議約束。

12月2日,朱、洪二人持李宗仁覆函返渝,蔣介石與閻錫山、張群二人商量,決定在完成“法定手續”後,再作“復行視事”的準備。

3日,國民黨中常會繼續討論,遷延不決。蔣介石擺出攤牌姿態,他說:或者從此不問軍政,任由李宗仁亡國;或者立即復位,行使職權。蔣經國等不主張“速復”,但會議仍決定在手續完成後於短期內“復位”。會後,閻錫山仍想再做一次努力,致電請李宗仁“力疾歸國,挽救危局”。4日,李宗仁覆電,表示赴美就醫以一個月為期,5日上午,李宗仁自香港飛美。

李宗仁不肯返臺,深恐淪為“張漢卿第二”

蔣介石既不放心李宗仁,也不放心美國,認為李宗仁赴美之後,美國國務院一定會以李打蔣,認為只有“定位正名”,才能防止美、李的陰謀與毒計,於是決定啟動“復職”手續。

12月4日,遷臺的“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國大代表”致電在成都的蔣介石,聲稱前此引退的原因,早經消滅,不能視事的理由,不復存在,時急事迫,要求蔣實現“李代總統”的“屢次誠懇表示”,迅行復職,繼續執行“總統”職權。

在成都的“國民大會代表”、中國青年黨代表陳啟天、民社黨代表蔣勻田等,都紛紛向蔣示意,要求他即時“復職,”“明賞罰而正功罪,泯派系而擢賢能,尊友黨而重輿論,察民隱而蘇民困”。

7日,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代表”712人在臺北舉行會議,致電蔣介石,聲稱時局已至“千鈞一髮之秋”,要蔣“俯順輿情,領導軍民共挽危局”。同日,洪蘭友致電蔣介石,報告說,于右任與居正兩位“院長”都迫切希望蔣介石“復職”。21日,蔣介石覆函青年黨領導人曾琦,暗示他已決定“復職”。函稱:“自當仍本數十年之革命精神,群策群力,挽回國運。”

至此,蔣介石認為向李宗仁提出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

1950年1月18日,臺灣“監察院”開會,討論事先起草的致李宗仁電文,指責他“於戰局危岌之際,遽離中樞”,“重洋遠隔,何能因應事機,由此所造成之違法失職事件,其將何以辭其咎”!討論時意見紛紛,莫衷一是。居正同情李宗仁,發言稱,李宗仁出國,有公開文告,“本院要忽略此層,似乎不妥”,至於“違法失職”等文字,是對未來的推測之辭,也似不當。會議大多數人反對居正意見,電文獲得通過。

同月24日,李宗仁從紐約哥倫比亞長老會醫院出院。29日,李宗仁以“代總統”名義覆電臺灣“監察院”,聲稱病體尚須休養,不能立即返臺。2月2日,李再復一電,表示在赴美就醫期間,除施行手術的幾天,均照常批閱來電,公佈命令,政務並未廢弛。留醫期間,曾與美國朝野“直接間接密取聯繫”,爭取美援云云。蔣介石讀到這些電文後,在日記中指斥李宗仁“仍以政治、外交為兒戲,毫不負責自罪,無恥無賴。”

李宗仁之所以不願返臺,主要是擔心受蔣控制,失去自主和自由。他在回憶錄中說:

我如貿然回臺,則無異自投羅網,任其擺佈。蔣的第一著必然是迫我“勸進”,等他“復正大位”之後,我將來的命運如何,就很難逆料了。以蔣先生過去對我銜恨之深,我一旦失去自由,恐欲求張漢卿(學良)第二也不可得了。

在美國當“中華民國”的代總統,當然荒唐。2月12日,臺灣“監察院”開會,通過曹德宣等9人提案,批評李宗仁企圖在美國主持“國事”,於事實、法理,均不相合。會議通過的電報指責李“拖延貽誤,無異自絕於國人”,並且表示不願再與李宗仁作“文電之往還”。居正此時仍同情李宗仁,認為監察院的電報“措辭等於彈斥”,“被利用作殺人刀”。

堅拒“國家權力”私相授受,李宗仁打出憲法牌

李宗仁拖延返臺,蔣介石自有辦法。1月31日,蔣介石指示中央黨部秘書主任黃少谷向國民黨中常會提議,除“使領館”工作人員及現有公職者外,“中央”各機關公務員、國民黨中央委員留在香港及外國者,限期回臺,屆期不回,開除其職務,吊銷其護照,中央委員並開除其黨籍。

2月4日,臺灣《中央日報》、《掃蕩報》、《中華日報》等同時發表社論,向李開火,指責他違背出國一月即歸的諾言,“在萬里之外,怎樣遙為領導”?社論表示,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現實問題必求現實解決,只能放棄對李宗仁的希望,要求總裁“綰領國事,統率三軍”。

李宗仁留美期間,居正曾託女兒帶給李宗仁一函。2月6日,李宗仁覆函居正,聲稱國民黨軍隊困守臺灣與海南,而美國對蔣介石又“成見極深”,暗示局勢仍非他收拾不可。函稱:

今國軍孤懸臺瓊,既無餉械,復乏外援。聞美國政府對我總裁成見極深,曾一再聲明,不以軍事援助臺灣,今更公開嘲罵。在此情形下,吾黨負責同志應警惕國家之危亡,不再感情用事,權衡利害,改弦更張,以挽回既失之民心,俾友邦對我增加信心,樂於相助。

該函批評臺灣“監察院”的電報別有用心,說他自己並非貪戀權位,“代總統”一職早就幹不下去,也不想再幹:“名為元首,實等傀儡,尸位素餐,如坐針氈,有何留戀權位之足雲!”

該函重點批評請蔣介石“復職”的說法:

或曰可敦請蔣公復職。殊不知弟所代者為總統職權,而非蔣公本人,國家名器,何能私相授受!譬如宣統遜位後貿然復辟,國人群起聲討之。專制帝皇,尚不能視國家為私產;蔣公首倡制憲,安可自負毀憲之責!弟何忍為個人安逸計,而陷本黨於創法始而毀法終。少數同志倡斯說者,不僅毫無憲法常識,抑且故意歪曲理論,以亂視聽,實屬荒謬,貽害至深。國事敗壞至此,誠非偶然也。

這段話是全函的核心,旨在說明蔣介石“復職”一說“違法違憲”,他不能將“國家權力”私相授受。這既是對臺灣“監察院”的回答,也是對蔣介石的反擊。

居正轉變態度

李宗仁不肯回臺,臺灣方面立即加強火力。14日,在蔣介石授意下,國民黨中央非常委員會委員居正、于右任、何應欽、閻錫山等9人聯名致電李宗仁,要求他在24日“立法院”開會之前返臺。15日,“國民大會”代表三百餘人簽名,提出罷免書。

李宗仁對來自臺灣的攻擊十分惱火,派私人代表甘介侯到華盛頓會見駐美“大使”顧維鈞,聲稱如果蔣停止誹謗,李就回臺,商討如何把權力交給他;如果蔣繼續和李搗亂,李自有回擊的武器。李還聲稱“個人地位無所留戀,惟必須採取合理合法途徑,以免違憲之咎。”

李宗仁堅持不回臺灣,使部分原來同情他的人失望。2月19日,居正等在於右任宅聚會,居正認為,“事已至此,只有不顧,請奉化復職。”蔣介石發現輿情有利於己,認為李宗仁已經“廉恥道喪”,不必再和他講什麼“禮讓之道”,決定“復位”。

20日,朱家驊約居正等“非常委員”上草山見蔣,居正稱:“憲法”第49條規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現在不能視事的原因消滅,故障解除,即可視事。他以《民法》關於代理人的規定為例說明,“代理人不理,原委任人收回自理,亦是當然之事。”居正的說明為蔣介石“復職”找到了“法理”依據,得到與會諸人和蔣介石的肯定。

21日,國民黨中央委舉行談話會,居正主席籲請蔣介石依照中常會1949年11月27日臨時會議決議,繼續行使“總統”職權。23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請蔣介石“復職”,同時盼“李副總統”回臺“輔政”。24日,在臺的“立法委員”全體簽名,要求蔣介石“復職”。25日,“監察委員”金維繫等六十餘人簽署彈劾李宗仁案,促請于右任開會審查。

在上述形勢下,李宗仁拿出最後一招。28日,李宗仁寫了一封公開信給蔣介石,指責他的“復職”為非法。現據英文本節譯於下:

親愛的將軍:

我的健康恢復期已滿,正在準備回國,出乎意料地從文件中得知,您宣佈將於3月1日恢復總統職位。

您應該記得,您於1949年1月21日引退後,我即根據憲法規定,接管總統職務。所“代”者為總統職權,並非閣下個人。更進一步說,您自引退後,已經成為一個普通公民,和總統職權沒有任何關係。不經過國民大會選舉,您沒有合法的理由再次成為中國的總統。同樣,除非國民大會決定,授予我的權力也不能由任何個人或任何政府機構以合法理由廢除。

您的高壓的、獨裁的行為不能被憲法證明為正確,也不會為人民所贊同。在歷史的關鍵時刻,您的巨大的錯誤將極大地影響我國的命運。袁世凱的下場將是您的殷鑑。

為了保護歷經許多困難而制訂的憲法,我代表全體中國人民嚴重警告您,不要甘冒海外民主世界之大不韙。

李宗仁

蔣介石“復行視事”,杜魯門承認既成事實

李宗仁的公開信無法阻擋蔣介石的“復職”意志。2月28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監察委員、政治委員、非常委員舉行聯席會議,要求蔣介石“復行總統職權”。

3月1日上午10時,蔣介石與黃少谷到“總統府”舉行“視事儀式”,宣佈繼續行使“總統職權”。《文告》稱:“李代總統自去年十一月積勞致疾,出國療養,迄今健康未復,返旆(pèi)無期,於是全體軍民對國事惶惑不安,而各級民意機關對中正責望尤切。中正許身革命四十餘年,生死榮辱早已置諸度外,進退出處,一惟國民之公意是從。”

下午,蔣介石發電報通知李宗仁,自己已“復行視事”,對李“代主國政”期間的辛勞表示感謝,並望其早日康復,在“代表中正”訪問美國朝野後,從速回臺。

3月2日,蔣介石揭示“施政重點”,共4條:“第一,在軍事上鞏固臺灣基地,進圖光復大陸;第二,在國際上先求自力更生,再聯合民主國家,共同反共;第三,在經濟上提倡節約,獎勵生產,推行民生主義;第四,在政治上保障民權,厲行法治。”可以看出,蔣介石的這些“施政重點”除堅持反共立場外,也在企圖對大陸時期的作為有所修正。

蔣介石在臺北復職的當天下午,李宗仁在紐約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聲明(原文為英文):

在中國為成為民主國家而鬥爭的時刻,傳來了一項不幸的、令人震驚的消息──

臺灣方面公告,蔣介石將軍已經宣佈“恢復”中國總統職位。

人們記得,1949年1月,蔣介石將軍辭去總統職位,成為普通公民。他在引退後的兩個公開聲明中宣佈,五年中,他將不使自己捲入政治,也許將避開下屆總統選舉(中國憲法規定總統任期6年)。為什麼在這樣一個時刻,他認為適宜於使自己不經過選舉就成為總統,這是令人驚奇的。

這是荒謬的,超出想象的,一個普通公民能宣佈自己成為國家總統。這樣,蔣介石將軍就向世界暴露了一個可悲的事實,作為獨裁者,他能將國家視為自己的私產,可以根據興致拋棄或者撿起。

蔣介石將軍引退時,我依照為人民所接受的中國新憲法的規定,被迫繼承這一空缺。在美國,有過非常類似的情況,副總統杜魯門繼承了羅斯福的空缺,直到下屆選舉。

在中文裡,“代”的意思是指,我的任職時間為從上屆選舉到下屆選舉,它永遠不能被解釋為,代替即將離職的已不再做任何事情的前任總統。

在民主的歷史上,蔣介石的復職是最嚴重的違法行為。他為了自己的目的,在他的聲明裡有意曲解了中國憲法第49款。

針對李宗仁的指責,“司法院長”王寵惠於3月2日出面向記者發表談話,聲稱蔣介石當年只是“引退”,並非“辭職”,即“退身一旁,看看將來怎樣”,現在“和談失敗,引退之目的未達,不能視事之原因亦已不復存在”,因此,自可發表文告,重行視事,而“李代總統”的“代行”職權,也因此當然解除。

蔣、李之爭,美國的態度舉足輕重。

3月2日,蔣介石復職第二天,杜魯門邀請李宗仁到白宮便餐,艾奇遜、顧維鈞、甘介侯作陪。臺灣“外交部”電告顧維鈞,指示說:“李副總統如系以副總統身分赴白宮宴會,自應陪往;如竟以代總統身分前往,應不陪往。”

當日上午,在記者招待會上,有人問杜魯門,將按什麼身分接待李宗仁,杜魯門答:“作為中國的代總統。”記者又問,他是否知道蔣介石已經復職?杜魯門答,他一直沒有同蔣直接聯繫。

在下午的宴會上,杜魯門稱李為“總統”,連“代”字也沒有用。宴會結束後,杜魯門帶著李宗仁到小客廳談話,顧維鈞本欲跟進,卻被艾奇遜拉住。艾一面表示要和顧在大客廳談話,一面將甘介侯推進小客廳,讓他充當杜、李之間的翻譯。這一切,使李宗仁、甘介侯覺得風光之至。

但事實上,蔣介石已在臺灣掌握實權,而李宗仁孤身在美,杜魯門是不會真正支持一個光桿司令的。在和李宗仁單獨談話時,杜魯門說,一切都瞭解,來日方長,務必暫時忍耐,並勸李和他保持接觸。顯然,這是杜魯門在承認蔣介石之前對李宗仁作精神上的安撫。

果然,當天晚些時候,白宮新聞官聲明說:國務院收到了蔣介石復職的正式通知,美國承認蔣是“中國政府”的首腦。又稱:杜魯門無意決定“誰是中國總統這一重要的外交問題”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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