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福建:高鐵線兩側500米內 禁放風箏

我省出臺最新的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10月1日起施行

N海都記者 袁麗群

海都訊 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禁止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動力傘等空飄物和小型航空器。日前,《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經省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10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高速鐵路是指設計開行時速250公里以上(含預留),並且初期運營時速200公里以上的客運列車專線鐵路。高速鐵路線路,是指鐵路鋼軌道床和路基,包括線路、橋樑、隧道、邊坡、側溝、電力牽引供電、通信信號及其他排水設備、防護設備以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等。

福建:高鐵線兩側500米內 禁放風箏

規定明確,任何單位、個人發現損壞或者非法佔用高速鐵路設施設備、高速鐵路標誌、高速鐵路用地以及其他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報告鐵路運輸企業,或者向鐵路監管機構、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接到報告的鐵路運輸企業,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及時處理。對維護高速鐵路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此外,規定明確,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擅自鋪設、架設各類跨越、穿越高速鐵路線路的管線、纜線、渡槽等設施;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焚燒垃圾;拋擲可能影響行車瞭望或者設施設備安全的物品;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棄土棄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行為。

據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對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高速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工作人員,在高速鐵路安全管理工作中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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