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集安惠鑫村鎮銀行董事長指使副行長違法放貸 6500萬逾期未收回

和訊網消息 日前,集安惠鑫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劉圳成、信貸經理申曉旭,因受董事長楊永平指使違法放貸6500萬元,雙雙獲刑。

集安惠鑫村镇银行董事长指使副行长违法放贷 6500万逾期未收回

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楊永平在擔任集安惠鑫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明知通化縣品尚品投資置業有限公司不符合貸款條件,違反辦理貸款的相關規定,指使副行長劉圳成、信貸經理申曉旭通過品尚品公司所找的張某、趙某等10人和該公司臨時成立的集安市參言參業有限公司等3個小微企業頂名,以種植人參、加工人參為由為品尚品公司發放貸款6500萬元,用於房地產開發。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楊永平指使劉圳成、申曉旭以品尚品公司李某之名,以種植人參、加工人參為由頂名為品尚品公司發放貸款370萬元,用於償還前期6500萬元貸款的利息,上述貸款逾期均未還。

案發後,劉圳成、申曉旭如實供述了其違法發放貸款的犯罪事實。

劉圳成、申曉旭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由於劉圳成、申曉旭系受楊永平指使違法發放貸款,屬於從犯可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決:劉圳成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申曉旭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關於本篇文章的更多報道,我們已在【和訊財經APP】上刊登,應用商店搜索“和訊財經”,下載並參與猜指數活動贏取京東卡和萬元現金大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