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合伙产销假“金嗓子”,柳州亲戚4人受审

为了有好销路,有人傍名牌、蹭名牌,甚至假冒名牌。6月27日,柳州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多个注册商标,生产假金嗓子喉片、喉宝的案件。

合伙产销假“金嗓子”,柳州亲戚4人受审

法庭上,公诉人指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被告人韦某平与妻子谢某琼、小舅子谢某全,在未获得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桂林市兴安县农科所的一间废弃工厂内,假冒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多个注册商标,生产假的金嗓子喉片和金嗓子喉宝,以每件1000多元的价格销往广东、江苏等地,非法经营数额达18万多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当以假冒注册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产销假“金嗓子”,柳州亲戚4人受审

韦某平的堂妹莫某娇,在明知韦某平等人生产的金嗓子喉宝、喉片为假冒产品,仍然从韦某平处购进货值金额为58113元的假金嗓子喉宝,并销售至江苏、广东等地,销售金额达10万元。公诉人指出,莫某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做出一审判决。

记者:王攀峰 祝正鹏 陈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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