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唐河一男子不履行社區戒毒義務被處罰

家住唐河縣的一名男子,被警方採取社區戒毒強制措施後,沒有履行社區戒毒義務。近日,這名“疏忽大意”的男子受到法律的處罰。

現年42歲的陳某,一直在外務工。由於工作的不易,漂泊的難處,就在務工中不慎染上了吸食毒品的惡習。其間,2013年6月份,陳某因吸毒被廣東東莞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9月份,陳某因再次吸毒被廣東深圳警方行政拘留,並被採取社區戒毒三年的強制措施。

此後,陳某決定不再吸食毒品,更換了工作地點,並和之前的“毒友”斷絕了聯繫,徹底和過去“一刀兩斷”,準備重新迴歸正常的生活環境。同時,自以為不再吸食毒品就沒事的陳某,也沒有履行社區戒毒的義務,更沒有到社區戒毒機構定期接受檢測。

其間,民警發現陳某沒有履行社區戒毒義務後,就通過陳某家屬聯繫陳某,規勸其主動履行社區戒毒義務。直到近日,陳某才迫於公安機關的壓力,主動來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警方對陳某不履行社區戒毒協議的行為,進行了依法處罰。(決策探索雜誌 記者 劉振偉 通訊員 李曉卓 左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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