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金融小知識-信託理財產品

信託(英語:Trust)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金融小知識-信託理財產品

信託理財產品是指信託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低風險、收益穩定的金融理財產品,是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宗旨下,受託人根據融資方的資金需求設立的特定用途的資金募集行為,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期限獲取回報的一種金融理財產品。

金融小知識-信託理財產品

一般要素

1信託期限

是指一個信託產品從募集成功到歸還本息所跨度的時間段,一般最短為一年。

2預期年收益率

是指受託人承諾給委託人的回報,一般按年計算,即委託人在信託期滿時除了拿回本金外,額外得到的收益。

3投資方式

是指受託人為實現委託人的意願介入市場投資的具體方式,一般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信託貸款、證券投資、組合投資、權益投資、另類投資等多種類型。

4資金用途

是指受託人根據融資方的需求進入投資的具體途徑,一般包括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受讓股權、為基建項目、保障房、商業地產提供資金等。

5還款來源

是指受託人從融資方處獲得本金和收益的特定形式。

6抵押/質押、擔保

是指融資方為擔保其如期履行還款付息業務而移轉給受託人財產。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為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分為動產抵押物和不動產抵押物。前者為可移動之物,包括流通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後者如土地、建築物。

金融小知識-信託理財產品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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