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東阿某男子猥褻幼女20名,獲刑14年

2018年5月31日下午,小編在聊城市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上了解數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與典型事例。其中一起教師在任職期間猥褻20名猥褻幼女案件性質令人髮指!/<font>

小編根據新聞發佈會以及相關媒體報道瞭解到,被告人張某某在擔任東阿縣某小學教師期間,於2015年至2017年4月,在給學生上課期間,利用其身份,對王某某等20名尚未年滿12週歲幼女先後進行數十次猥褻。經依法提起公訴,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在教室猥褻多名幼女,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作為一名人民教師,其在教室內公然實施猥褻行為,給年幼的孩子造成極大傷害,在校園內和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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