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父債子償在法律上成立嗎?

一滴淚丶忘卻一切


也許很多人認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但從法律上講,這樣的要求是不符合法律邏輯。


法律上,父親和成年子女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不同的義務,他們各自的財產也是獨立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遵循權利義務相對性原則,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兒子作為法律關係外的第三人,不受該法律關係的約束。

當然,如果出現父親為躲避債務,而將財產轉移至子女名下的情形,這種也不屬於父債子還的情形。對於這種躲避債務的行為,作為債權人可以提起撤銷訴訟,撤銷債務人的財產轉移行為。

但是,在以下情形,就有可能出現父債子還:

1、父母為家庭經營活動所欠債務。

《民法通則》第二十九條:“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根據該規定,父母生前為家庭經營所欠債,其子女有責任在家庭財產範圍內來償還。

2、繼承。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從本質上,這個也不算父債子還,因為償還的財產價值是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本質上還是父親的財產,只是因為主體的問題,就且當也作為父債子還的一種形式吧。


葉律師


從古至今,民間一直流傳著父債子償,子債父償的說法。但是這些說法有法律依據嗎?

2015年11月,精神殘疾的秦某因債務糾紛被告上了法庭。原是秦某的兒子因賭債在外欠款,以家裡的茶葉地作為抵押借了五萬塊,並讓秦某簽了字。不久秦某的兒子便找不到人了,於是債權人一紙訴狀將秦某告上了法庭。

秦某一家生活還算富裕,家裡有片茶葉地,生活還算可觀。但天不遂人願,前幾年秦某在家修老房子的瓦片,突然瓦片被雷電擊中掉落,剛好就砸在了秦某的頭部,秦某當場昏厥。進醫院檢查過後,據醫生交代,瓦片砸傷導致秦軍的頭部神經受損,以後可能會癱瘓,甚至是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

這個消息對於秦家來說,就是一道晴天霹靂。可就在這時,秦某的兒子乘著秦某腦袋不清醒之際,讓神志不清的父親在一份抵押借款合同上籤了字,把茶葉地抵押給朋友,借了五萬元現金。

此後經常有人上門來要錢,而且秦某的兒子為了逃避債務玩起了失蹤

就本案來說,承辦法官認為,如果秦某患有精神殘疾的話,那麼作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論是其在抵押借款合同上還是在辦理抵押手續的委託協議上的簽名效力都是待定的甚至自始無效

在審判庭裡,秦某的妻子向法院提交了秦某的精神殘疾醫學診斷結果,其為一級肢體殘疾、三級精神殘疾,並出具了村委、鎮政府的相關證明。並且法在官審理後得知,原告提供的他項權證登記的茶葉地正是秦軍家裡唯一的收入來源。

法院判決秦軍的簽名行為無效,故秦軍無需承擔還款義務,辦理他項權證抵押的委託書同樣無效,原告亦不能取得抵押物

首先,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依法確定、變更和廢止民事法律關係,並承擔其後果。本案中秦某的兒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後果

其次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秦某兒子與朋友的借貸,民事法律僅對他們兩人之間有約束力,況且所借款項的用途與其父無關,那麼,只有借債的人才有還債的法定義務,更何況,秦某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所以他就更沒有義務替兒子承擔債務


債轉轉


我國有句古話叫做“父債子償”,生活中也常有父母的債權人向子女討債的情況,但這種說法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子女是分別獨立的個體,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不同的義務。法律只規定父母作為監護人有責任管理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有義務替未成年子女償還債務,這是因監護產生的義務,而子女沒有義務償還父母欠下的債務。

根據我國法律,子女替父母還債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子女繼承遺產時,應先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子女也可以放棄繼承,這樣就沒有償還責任了。


一號法律資訊


子債父償有法律依據,父債子償無法律依據!

這是因為孩子有一段未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過程,家長需要履行監護人的法律義務。而已經處於成年的父親始終具有獨立自主的民事行為能力,其家屬不應該為其債務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只有在家長成年人處於無自主意識民事行為能力前提下,其監護人才應該為他承擔連帶民事侵權責任。

孩子在法定未成年階段,家長是未成年孩子民事行為的法定監護人,家長有為未成年孩子無民事行為意識能力承擔相應的侵權違法法律連帶責任,履行管理未成年孩子法定監護人所應盡的社會義務!

如果孩子已經長大成年,具有了獨立自主的民事行為意識能力,則家長無需為他的成年自主意識侵權行為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


竹筒夫子的鋼筆


法律規定個人財產都是獨立的,父債子償的說法是舊社會的習俗,目前沒有該說法。除非父母親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或者子女通過繼承方式繼承了父母親的財產,該部分財產應當返還支付給債權人。


廣州律師說法


沒有法律依據,每個成年人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為別的成年人的行為負責。


hellonihao8


父債子還,法律上的事問律師。

中國五千年文化,父債子還是人們的美得,應加以弘揚。


用戶開心果子


沒有直接效力。


信仰


父母償還子女的債務沒有法律依據。但是,自願償還的債務不受法律約束,簽訂合約的應當按合約履行。總之,應當遵循償還人的意思表示,在不損壞國家利益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償還。反之,沒有法律依據,不承擔償還責任。


user627540114597



父債子償是否成立。有的情況下成立,有的情況下不成立。

一,父親去世,子女繼承父親遺產。子女在父親遺產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二,父親為躲避債務,將名下財產無償轉讓或無償贈與給子女。

三,子女為其父的債務做保證人。

四,父親借的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於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五,其他特殊情況。


除此之外,父親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以自己名下財產進行償還。即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父的財產不夠償還,也不能以子女財產進行抵債。在法律來講,父子是完全兩個獨立的個體。


但是,如果父亡後,子拒絕歸還,法律上雖然沒有什麼責任,但不符合道德傳統,所以,我們還是提倡在子自願的情況下,在能力範圍內,代替父償還債務,以減少社會糾紛,發揚光榮傳統和社會公德。

祝君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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