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群长期照护,上海启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

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群长期照护,上海启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姚丽萍)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申城最亟需解决的养老问题是——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

据悉,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将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群的长期照护。近年来,伴随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带来家庭小型化,老年长期照护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2018年底,全市户籍老年人口503.28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34.4%,按照本市老年人失能率8%-9%测算,失能老年人口40~45万。随着本市老龄化不断攀升,失能老年人数还将增加。

从国家最新要求看,建立相关保险、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也是大势所趋;长期照护的行业规范、服务体系、老年能力评估、补贴制度、长护险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已逐渐明确;同时,我国已提出2050年“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四大任务目标,分别是——长期照护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

从国际共识看,世界卫生组织分别于2000年、2015年发布《建立老年人长期照顾政策的国际共识》、《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明确了“长期照护”的含义是——在较长时期内,持续为患有慢性疾病或是处于伤残状态下的人提供的照顾和护理服务。另外,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的立法实践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是养老服务中最核心的内容。因此,上海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聚焦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

此外,来自市卫健委的信息显示,建议养老服务立法中纳入以下内容——

◆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机构和质控机构的法律地位,落实机构责任,确保评估机构规范管理,提高评估质量。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等老年人养老服务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护理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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