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暴力護犢”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你自己的孩子!

小女孩住校,與舍友糾紛。

打電話告知家長。

家長挺身而出,對孩子的4個舍友大打出手。

結果,被打孩子的家長聞訊趕來,又將其堵截,打成肋骨骨折,其妻子也多處受傷。

這一地雞毛,讓陝西商洛職業技術學院,迎來了一個最不圓滿的中秋之月。

網上也唏噓一片(詳見《華商報》2016.9.16)!

半大不小的女學生住一塊兒,鬧出些摩擦、矛盾本是常事。

身為家長,有分享孩子進步喜悅的權力,也有幫助孩子擔當成長路上的煩惱、挫敗和委屈的責任。

二者相伴而生,構成親子關係的完整篇章。

真正的考驗在這兒:當孩子遇到後者,自感力不從心,有求於父母,這時的父母怎麼做,最有看點!

當然,第一個觀眾是自家孩子。

孩子最需要的,不僅是問題解決的結果,更重要的是,你解決它所運用的一整套思路、方法和智慧……

家長在做,孩子在看。

久而久之,孩子自己也就看會了,學會了。

正所謂:身教大於言教;授之以漁……

今天這位主角的確演砸了。

這一“砸”,表面上看,別人家的孩子是直接受傷害者(皮肉之苦)。然而其害也,還是有限的。

而打人者自家的孩子,卻傷在暗處,其害也,無窮盡。

你想這拳腳相加的,簡單,粗暴,毫無美感(且有民事、刑事之憂),給成長中的女兒所展示的啟迪和引導是什麼呢?

再說孩子,今天她是女同學,明天她是女同事,後天就是妻子、兒媳和母親……未來,有多少更復雜的人際關係、多少難以預知的人生難題在等待著她……

我想再一次強調:誤導,也是加害。而且,是久遠的……因為它來自親人。

寫到這兒,突然想起,一個曾流傳一時的小故事。

“暴力護犢”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你自己的孩子!

話說11歲的小男孩踢球,把鄰居的窗玻璃打碎了。

鄰居不依不饒,非要他賠。12塊5美金吶!對當時的這個小孩來說,簡直是一筆鉅款。

小男孩嚇壞了。哭著找爸爸。

爸爸毫不猶豫地付了錢。但說得很明白:“這錢,你一年之內要還我。”

接下來的一年時間,小男孩上學之餘就去餐館幹活。

終於,把錢如數還給了爸爸。

多年後,這個叫里根的男孩入住白宮,成為美國第40位總統。

他深情地說:“教會我在挫敗時,要勇敢擔當的,是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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