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否有權解除小區物業?有何依據?

幸福時代15


業委會其實就是又一道關卡,貓膩多多,浪費資源,有關部門直接對物業就完了,法律法規寫細緻點。


天道酬勤朱


一個通俗易懂的是,物業應該的小區業主請來管理小區各項事務的。而現在都是開發商安排的物業,這是不合法的。所以現在已搞亂了人們的思維,物業比業主還很!


TianEj


關於物業合同的終止與重新招標,業委會沒有權利,應該是全體業主大會決定,業委會執行。


ZHAO1963


業主委員會有權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可以決定本園區的所有事宜。


朱工499


這還用問嗎?當然有也必須有


福林211330114


國家對此有明確的、祥細的規定。


李榆生


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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