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哄擡物價:山東5家藥店被罰120萬,家家悅被罰100萬

1月30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於28日接到群眾舉報,發現蘭陵五家企業均存在高價銷售口罩的違法經營行為,擬對該5家醫藥企業處以罰款,共計120萬元。27日應群眾舉報對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龍口四店、五店進行檢查,發現兩店均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兩店各罰款50萬元。此前的1月29日,山東省多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表示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口罩、消毒水、藥品等防疫用品,以及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購銷差價超過35%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查處。

哄抬物价:山东5家药店被罚120万,家家悦被罚100万

據瞭解,1月27日,煙臺龍口市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對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龍口四店、五店進行檢查,發現兩店(負責人周克偉)銷售的大白菜漲價前價格為4.98元/千克,漲價後為9.96元/千克;韭菜漲價前價格為17.98元/千克,漲價後為67.98元/千克;黃圓蔥漲價前價格為4.98元/千克,漲價後為9.98元/千克,構成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龍口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了全面調查處理,擬對兩店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其中四店擬罰款50萬元;五店退還多收價款,擬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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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臨沂市蘭陵縣市場監管部門對國藥控股國大藥房(蓮花山城店、城市花園店、金盾店)、臨沂新天地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蘭陵新華路店)、蘭陵縣同益堂藥店(蘭陵路西段路南)、蘭陵縣同仁藥店(會寶路中醫院對過)、蘭陵縣康寧藥店(賈莊中心街)等五家企業進行檢查,發現五家企業均存在高價銷售口罩的違法經營行為,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有關規定,擬對上述五家醫藥企業給予罰款共計120萬元,其中分別給予國藥控股國大藥房60萬元、臨沂新天地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20萬元、蘭陵縣同益堂藥店20萬元、蘭陵縣同仁藥店10萬元、蘭陵縣康寧藥店10萬元的處罰。

目前,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及時發佈《關於維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並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價格監督執法力度,對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從嚴從重從快處置,回應群眾關切。

截至1月29日12點,山東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派出執法人員16436人次,檢查單位19955家,受理市場價格諮詢投訴舉報2776件,其中諮詢1943件,已按相關規定予以答覆;投訴舉報833件,已辦結741件,現場責令改正66件,查實並立案26件。

在此,記者提醒消費者,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投訴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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