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吉林省政府禁止這個地方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

在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重點段治理工程

建設徵地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

遷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電〔2020〕1號

為做好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重點段(M47+730~M66+513)治理工程建設,確保工程前期建設徵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相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重點段(M47+730~M66+513)治理工程由堤防、回水堤、護岸工程組成。堤防工程包括左岸及右岸,左岸起始於伊通鎮關家村,途經馬鞍山鎮東風村、馬鞍村、前進村、鐵爐村,終到馬鞍山鎮幸福村,長度14596米。右岸起始於伊通鎮建國村,途經伊通鎮長安村,終到伊通鎮前橋村,長度7774米。回水堤工程包括四處:右一回水堤位於伊通鎮前橋村,長度6533米;左一回水堤位於馬鞍山鎮前進村,長度2078米;左二回水堤位於馬鞍山鎮鐵爐村,長度866米;左三回水堤位於馬鞍山鎮幸福村,長度1129米。護岸工程包括左岸及右岸:左岸起始於伊通鎮東風村,途經馬鞍山鎮馬鞍村、前進村、新發村、鐵爐村,終到馬鞍山鎮幸福村,長度24640米;右岸起始於伊通鎮建國村,途經伊通鎮長安村,終到伊通鎮前橋村,長度11477米。

該工程建設徵佔地為上述範圍內堤防迎水側堤腳外20米,背水側堤腳外15米;回水堤迎水側堤腳外10米,背水側堤腳外15米;護岸工程河道岸線以外20米範圍內。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重點段治理工程建設徵佔地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禁止擅自開發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設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相關部門要立即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及資源開發的有關證照。

對違反上述規定,擅自實施的建設和開發項目、種植的多年生經濟作物林木和違規取得的相關證照,一律不予認可和補償。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區域內新遷入的人口不享有相關補償政策。

伊通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制止並依法嚴肅查處。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來源丨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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