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與黑》是法國現實主義作家司湯達的代表作,讀過這部作品的讀者都知道,這是無論在現實生活還是文學作品中都很常見的一個普通刑事案件為素材的小說,但是這部小說卻擁有經久不衰的生命力和強大的魅力:一個半世紀以來,世界各國最著名的作家和批評家對小說發出高度的讚賞,並對它的社會意義和藝術價值給予高度評價。此外,小說自1830年問世以來贏得了世界各國一代又一代讀者的喜愛,發表100多年來,被譯成多種文字廣為流傳,並被多次改編為喜劇、電影。
其實,《紅與黑》這個標題就暗示了小說與眾不同的創作魅力,“紅”與“黑”蘊含了多層的深意:廣義上來說:第一,“紅”象徵著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熱血和革命,“黑”則象徵教會勢力猖獗的封建復辟王朝;第二,“紅”代表了穿紅色軍服的士兵,“黑”代表了穿黑色長袍的教士,這也是當時社會中的青年人出人頭地的兩條捷徑;狹義上來說:第一,“紅”代表著主人公於連熱血沸騰的崇高理想,“黑”代表了於連悲慘黑暗的結局;第二,“紅”代表著於連愛情的激情高漲,“黑”則代表了他的愛情衰敗枯萎。
整部小說中,作者巧妙地把主人公於連置身於一個“紅”與“黑”對立與交織的時代背景中,於連在這樣的時代洪流中,愛情與命運飽受抗爭與折磨,最終永無天日的黑暗壓倒了他如火如荼的野心。
今天,筆者從人物與場景、愛情、命運三方面的“紅”與“黑”展開討論。
人物與場景的“紅”與“黑”
從整部小說中我們看到於連從維裡業市長德·雷納家做家庭教師到巴黎侯爵德·拉摩爾的秘書,他唯一的服裝就是一套黑禮服,而從始至終的黑禮服讓他人對於連生厭與鄙視。但是,黑禮服並非於連喜愛的服裝,只是身為下層的他為了餬口而不得已的服從。
除此之外,這裡的黑禮服還暗示了於連置身於這個時代背景下,混跡於上流社會的艱難。因為他只是最底層的一個小人物,這樣的命運想要出人頭地是異常困難的,幸運的話身著黑袍的教士是最好的選擇,但是於連並不相信所謂的命運,他的野心熊熊燃燒,表面上的順從只是暫時的隱忍。
可憐的小夥子儘管為了餬口不得不身著黑衣,臉上也總是裝出教士的容顏,但除了這些不利因素之外,他的優點卻使他們害怕,這是最明顯不過的。但只要我們能單獨在一起呆上幾分鐘,他那副教士的面孔便不見了。
其實於連自身就是一個“紅”與“黑”糾纏不清的矛盾人物,在上層人士眼中,他的黑禮服滑稽土氣,但在下層社會中,這樣的服裝又招人嫉恨,如:“那兩個粗野的工人看見弟弟穿著一身黑禮服,對他們打心眼裡瞧不起,於是妒火中燒,狠揍了他一頓,把他打得渾身是血”。
小說的最後瑪蒂爾德坐在蒙著黑紗的靈車裡,膝上放著於連的頭顱。這裡的“黑紗”與“頭顱”呼應,再次體現了“黑”與“紅”的共存,強化了於連的悲劇。
此外,場景的描寫也巧妙的把“紅”與“黑”糅合在一起,如小說的開頭關於教堂的描寫:“他覺得教堂既陰暗又孤寂,以前每逢節日,所有的彩繪玻璃窗都拉上了緋紅色的布幔”,還有“於連看見聖水缸附近似乎有血。原來是別人弄撒的聖水。紅窗幔反光的作用,使水看上去像血一樣”。
陰暗的教堂卻掛著紅色的布幔,而聖水在布幔的反光作用下如鮮紅的血,此處也暗示了黑色的環境會招致血光之災,即小說的最後於連在教堂槍殺德·雷納夫人。
本是莊嚴神聖的教堂卻發生了殺人流血事件,可見任何事物都存在對立與統一兩面性,體現在小說中則意味著不管是人物特徵還是場景描寫,它們所反映的“紅”與“黑”並沒有明確的界限,而是相互轉化,相互滲透。
愛情中的“紅”與“黑”
對於於連與德·雷納夫人的愛情,我們可以定義為“心靈的愛情”,雖然小說的開始提到於連出於野心和佔有的喜悅而表露出對德·雷納夫人的愛,但是,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和德·雷納夫人的真心,於連也拋下自己的私慾愛上了她,甚至冒著風險私會她。
而於連與瑪蒂爾德的愛情則為“頭腦的愛情”,因為從最開始他們所謂的愛情就是不純粹的,摻雜了太多的個人慾望與利益成分。瑪蒂爾德是上流社會的小姐,高傲的她想要征服與眾不同的於連,可是又礙於於連的身份,不願意和他談婚論嫁,而於連更是出於個人的傲氣,躋身於上流社會,出人頭地是他始終不變的野心,自然而然瑪蒂爾德就成了他的獵物和成功的階梯。
不過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對於這兩段感情,於連還是花了心思,付出了精力和時間,於連也享受了愛情的甜蜜與美好。
然而,愛情還是讓於連付出了慘重代價,雖然德·雷納夫人並非出於自己意願,但她揭發於連品性不端的信件徹底把於連從天堂拉進了地獄,這封信讓於連失去了夢寐以求的地位和財富,更把他逼上了不歸路。
所以曾經神魂顛倒,熱情如火的愛情親自把於連送進了永無天日的無盡黑暗中。
命運的“紅”與“黑”
《紅與黑》的另外一個魅力就是整部小說著重圍繞於連一個人展開,其他人物只是於連的陪襯,為他服務:於連出身低微,處於受人輕視的僕役地位,但他受過資產積極革命的薰陶,有過人的智力與毅力,他不甘於自己的處境,渴望榮譽和地位,所以從少年時代起,他就抱定了要出人頭地的決心。
作為平民,出人頭地的唯一的途徑只能是穿上黑袍成為教士,為此,於連發奮攻讀神學,熟背《聖經》和拉丁文。但是,對於雄心勃勃的於連來說,教士只是其中一個選擇,他更高的理想是做一名軍官躋身於上流社會。
然而於連在追求理想的整個過程中,遭遇了一連串的矛盾與痛苦。第一,於連是個無神論者,不管是何種神學他一概不信,但是為了自己的前途,他把一部拉丁文的新約聖經背得滾瓜爛熟並表現出虔誠的信仰來討好謝朗神甫,以求在不久的將來謀得一個高薪的神甫職位。
第二,在這個社會中只能忝居末位的於連極其仇恨上層貴族的嘴臉,他打心眼裡瞧不起他們的虛偽和迂腐,厭惡他們的一言一行,但他又是自相矛盾的,他內心鄙視他們,但卻不自覺的模仿他們的行徑,當侯爵贈他領地和封號以及騎士頭銜後,他又喜不勝收,當了兩天中尉後,就開始盤算當司令。
所以於連對於自己否定與厭棄的東西於無形中肯定並追求著,他一邊指責社會一邊卻崇尚上流社會的生活,渴望自己飛黃騰達。
於連滿懷如火的激情投身於自己高尚的理想中,但在實現理想的道路上於連嚴重偏離了自己的初心:他違背良心,利用女人的感情,甚至不折手段來成就自己。
因而於連熱血沸騰的理想最後扭曲為利慾薰心的慾望。即激情高漲的“紅”的理想轉化為扭曲的“黑”的慾望。在於連身上,命運的“紅”與“黑”相互滲透,相輔相成,形成對立與統一的矛盾體,而這也讓於連的形象更豐富,更獨特,更富於魅力。
此外,於連的個人命運與社會的抗爭也體現了另外一種意義的“紅”與“黑”的對抗,於連懷有一腔熱血,敢作敢為,他有強烈的自我意識,為了征服上流社會的女人,戰勝她們的蔑視而投身於兩段愛情中;他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抗議他人對自己的侮辱而企圖殺死德·雷納夫人,他所有的所作所為都體現了強烈的個人主義,然而,於連始終是孤立的一個獨立個體,他微薄的力量始終無法撼動根深蒂固的封建社會。
結語
小說的結局提到於連拒絕了乞求赦免,甘願赴死。第一次讀這部小說時,我不懂於連為何放棄生的機會,但再次閱讀後發現,這樣的結局不僅再一次強化了於連的自我意識,也是於連這樣一個有傲氣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正常結果。
作者司湯達是一個清醒的現實主義者,他絕不會犧牲真實去製造一個虛假的幻象。他塑造的於連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個人”形象,追求個人利益和個人權利是人的本性,是正常的社會存在的現象,謀求個人幸福更是每個人一生所求。
所以作者讚賞於連勇於為自己的幸福衝鋒陷陣的作為,他也著重把《紅與黑》這部作品獻給少數幸福的人。他告訴讀者說:“不想告訴人們怎樣做,只想告訴人們什麼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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