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宁强村民意外身亡,村法律细心指导,避免陷入骗保风险

宁强村民意外身亡,村法律细心指导,避免陷入骗保风险

2019年5月1日,宁强县太阳岭镇红石河村的村民朱某的家人感到天降厄运,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原来就在4月30日晚上,朱某在务工的租住屋内不明原因的身故了。

用工方在第一时间与朱某的亲属取得了联系,通知亲属去工地办理善后事宜。朱某的女儿随即与所在村的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正在休假的宁强县148所法律工作者遂仔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安抚家属情绪,指导家属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并与同行的村委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后经过当地警方介入,认定朱某为意外死亡。由于家属不同意对死者做尸检,无法查明死亡原因。之后朱某家属与用工方达成了《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由用工方支付丧葬费四万元,并转移保险受益权。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只等安葬完朱某,准备好所有保险理赔需要的资料后去申请理赔即可,谁知在七月份的时候,朱某的女儿却接到了用工方的电话,要求她去工地一趟商谈保险理赔事宜。

原来用工方不仅购买了工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用人单位在支付了对朱某的补偿后,该笔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用工方与朱某女儿联系的意图就是意欲重新签订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将补偿金额提高至保险金额,以此获得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

朱某女儿对该意见的后果不能预料遂再次电话咨询法律顾问,询问能否按照用工方的意见操作。法律工作者闻听此言后,立即告诫朱某女儿千万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补偿协议已签订数月且签订协议时有多人在场,如果现在重新签订虚假协议,无疑是骗保行为,就会触犯保险诈骗罪。侥幸心理只会让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通过法律顾问的仔细宣讲和指导,朱某的家属理智的拒绝了用工方的所谓“善意”的意见,及时止住了犯罪的脚步。法治社会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而诚信需要每个公民来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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