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8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在伪满吉林省公署编撰的《吉林乡土志》一书中,记载了曾在吉林乡间颇为流行的一句俚语俗谚:

肥是羔羊肉,阔是佛满洲。前半句话很好理解,说的是羔羊的肉极为肥美,而后半句话则有些让人费解。阔,当是阔气,有经济实力之意。佛满洲是清代满族内部一部分旗人的专称。照例,清代旗人内部待遇大致平等,并没有具体区别,为何后半句要特殊指出佛满洲的阔气像肥美的羔羊肉那般显而易见呢?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佛满洲在旗人中何来优势

清代东北的满洲八旗有佛满洲和伊彻满洲之分。佛满洲汉译为陈/旧/老满洲,指的是清廷没入关前被编入八旗满洲的人;伊彻满洲(也写作义气满洲)汉译为新满洲,指清廷入关后加入满洲共同体的人。《吉林外纪》记载:佛满洲内又有贝国恩布特哈之分。前者为满语种田农户之意,后者为满语渔猎之意。清初顺治年间,清政府有计划地在东北地区进行招民屯垦,恢复因八旗内迁导致东北大地造成的真空。随后又在大乌拉虞设置朝贡衙门——打牲乌拉衙门,将“协领、佐领由京补放,立户于此(东北地区),谓之贝国恩”。因此,吉林北部打牲乌拉地区佛满洲人比例很高。康熙初年为防御对抗沙俄对中国的蚕食,清廷在吉林建城,宁古塔将军移驻松花江畔新城吉林乌拉,由宁古塔迁来的八旗军中伊彻满洲人居多,佛满洲人比例不大。

在吉林地区,佛满洲旗人的政治地位优势比较明显,不仅因“佛满洲同族在京者,有世袭佐领”(《吉林外纪》)——朝里有人,而且在吉林本地佛满洲正黄旗就有世袭佐领——可追溯的先辈“从龙入关”功绩颇多。虽然加入旗藉后,伊彻满洲的嘎山达(乡长)、穆昆达(族长)也被授予世袭职位,但这些伊彻满洲因受八旗规制、礼仪习俗影响较晚,且因习俗朴拙,甚至常被关内旗人侮辱为野蛮愚蠢的“乌拉齐”。

除满洲旗人外,蒙古旗人来吉林的时间略晚,汉军旗人的地位始终不高,故而在看似待遇相似的旗人内部社会里,蒙古旗人和陈汉军旗人(水师营、乌拉鸟枪营)一直缺乏满洲旗人那种优越感,至于清代中后期那些官庄的壮丁、驿路上的站丁、巡查边台的台丁,多是从内地发配而来随旗的新汉军,地位更低。

待到清中期开始,吉林地区的高官,多由京旗外放,因此也可以说吉林军政事务即由佛满洲旗人把持。及至嘉庆年间,清廷因“八旗生齿日繁,京城各佐领下户口日增,生计拮据

”而被迫采取鼓励京城旗人返回东北屯垦的解决方案后,相当一部分京旗佛满洲人被吉林将军安置在北部拉林双城堡屯垦。他们屯垦之地,有相当一部分竟然是驱赶私自越过柳条边垦荒的“流民”而获得的熟地(《吉林市发展史略》)。不仅如此,这些来自北京的旗人还被政府给予资金、种子、农具、牲畜等落户扶持。这些特殊待遇,难免不被本地旗汉民众艳羡。

当然,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佛满洲旗人的所谓优势是具有很大隐蔽性的。在制度上,满洲旗人之间的待遇并没有明文区別,生活状况也无实质差异。到康乾时期,因功升为高官的伊彻满洲旗人也不在少数。故而日常生活中,佛满洲人的优势大致局限在炫耀自己家族历史,卖卖老资格罢了。然而清朝中后期开始,东北施行的土地政策悄然改变之后,佛满洲才又被民间舆论推到风头浪尖之上。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清代吉林地区复杂的土地权属

通常认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经常以土地私有为表现形式。然而在清代的东北,以旗地、官地为核心的土地所有制却是一种变相的土地国有制。

与关内旗人聚居营房、满城不同,为防止旗人汉化,清代统治者要求吉林地区旗人“四品以下,率皆移居近城三、二十里内”(《吉林外纪》)屯中居住。为保证旗丁生计,清政府划拨了大量土地交给屯居的旗丁耕种。这种土地称作“旗地”——由国家授拨,并按等级分配,严禁买卖与转让,但允许置换和继承(《吉林市土地志》)。因旗地是按八旗兵丁及家属分拨,故在民间也被叫做“份地”(《吉林市满族志》),旗人耕种旗地,“无粟米之征”,即民间所谓“种地不纳粮”。旗田隶属官衙,由各地旗官入册掌管。随着八旗丁口激增,为了

满足八旗军需民食,清政府还通过移旗招垦、扩旗私垦、增拨荒地等办法设置了大量随缺地、旗余地、加赋地、升科地、伍田地等旗地名目。

官地与旗地的土地性质相似,只不过土地的权属属于政府的某些专门机构。如吉林城最高长官吉林将军就拥有大量官地,官地上的收获即作为吉林将军薪俸的补充。吉林行政衙门管理的50处官庄(至今吉林周边仍有好多以“官地”为地名的乡村),在光绪十八年时,即管理15248.3垧耕地,纳粮11197.45石粮食,以此为地方政府俸禄军饷。此外,城北打牲乌拉地区,清皇室内务府在此有蜜蜂营、尤家屯等五大官庄,其所产粮食及其它收入为皇室一项开支来源。吉林地区的皇室围场(猎场)、营盘、马厂、驿站、学堂也都有本机构所属的官地,自种或招垦,以其收入为本机构经费来源。

旗地和官地是清代统治东北的经济基石。乾隆即位之后就曾说过:“吉林原为满洲根本重地……满洲田地……于旗人生计大有关系……尽归满洲耕种……使其力田服劳,庶不忘旧”。也正因此,清政府严令禁止关内流民迁徙东北,并对东北地区非旗人的私有地产,进行了诸多限制。

民地与旗田、官地不同,民地基本上属于单纯的汉民私人所有,是东北土地国有制中的个别现象。民地的管理非常严格,对地址、面积等细节,政府都有详细登记,并按土地数量征收高额赋税。不过,由于当时的人口和土地相比,实在是太少了。故而官衙视力所不及,或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私垦荒地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私垦既不受政府保护,还需要时刻提防政府查禁。这些悄然扩大的耕地面积还要等好久,才能变成汉民囊中受法律保护的私产。

在吉林地区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旗地,这就是由北京皇室内务府控制的打牲乌拉贡山,那些山林、河湖中每年出产的土特产是专供皇室消费的贡物。据《吉林通志》记载,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疆域非常广大,从松花江上游、长白山阴向东、向北绵延,“上下数千里,流派数百支”。贡山范围内除少部分旗田官地外,还拥有大量可垦荒地,但因这部分土地和“围场”一样,属于皇室产业绝对禁区,故而开发得少之又少。

自清代乾隆年间开始,关内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高峰,土地兼并十分严重。施行摊丁入亩政策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获得了更多的自由。遇到灾荒年景,如乾隆八年、乾隆九年、乾隆五十七年、嘉庆六年,清政府为稳定局面,偶尔会允许灾民出关。而此时东北地区地广人稀,“

社会劳力极感缺乏,对流民的迁来,受到包括坐地八旗旗户的欢迎,不仅可以为其佣耕、租佃、合开荒地,还带来了先进的农作技术和其它生产技术,带来了更高层次的文化……一般旗户,八旗官兵,先来落户的流民及社甲乡地,都会从后来的流民身上获得好处。清流寓之年,一些旗户对流民往往多方保护……”(《吉林市发展史略》)随着流民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以及清代中后期内地战乱对关外的影响,清政府在东北施行的旗地为主的土地政策,开始慢慢瓦解。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东北弛禁及土地私有过程中的佛满洲旗人

东北弛禁始于咸丰同治时期,当时因关内太平天国、捻军起义,吉林八旗兵丁连年征调入关作战,农村劳动力出现一定程度的短缺。为确保地方财政收支,稳定参战官兵家属的生活,吉林将军衙门自咸丰十一年(1861年)开始弛禁,陆续对围场、贡山的土地起丈放荒。至同治年间统计,吉林地区已有177625垧土地被放出。

光绪初年,为防御沙俄,清政府全面放弃了封禁政策,在钦差大臣吴大澂的主持下,吉林施行招民实边筹饷,通省首次掀起放荒垦地与清丈起科(征税,也叫升科)的新高潮。为落实清廷“招民试垦”、“妥筹垦务”的谕令,吴大澂不断派人到山东登、莱、青各属招募农民来吉,并允许朝鲜难民过境垦荒种地,领照纳税租。此次放垦,吉林地区有173865垧土地被放出。

光绪末年至清亡,清廷再次放垦荒地。这次放荒的土地主要是对城周边的余荒补放,以及边远地区土地的放垦。涉及土地42798垧。这次放荒规模不及前两次,却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彻底改变了吉林地区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吉林将军长顺在奏折中请示:“吉林旗地向由旗人自占,永不升科。近数十年,旗民私自交产,大半归民垦种,而佃户亦辗转兑卖,几至无可根查,故往往考诸司册,户名依然,而产业则已更易数姓,旗充有地之户,生计日绌,民种无租之地,欺隐愈深,诚为一大弊窦。已令通省旗户自占之地、出卖之地及站丁官庄之地,悉行报明,派员查丈,一律升科。”旗地升科标志着吉林地区旗地制度彻底瓦解,自此旗人种地开始纳税。很快,除关乎省城旗务处保有部分旗地作为今后辅助旗人改善生计外,吉林省原有旗地全部私有化。

通过三个阶段的土地放荒,土地私有制形式在吉林地区被确立。而这一过程中,承领荒地者需要支付银两。这对经济困窘的流民而言,则完全无力承担。于是“土地完全被城镇中的官吏豪门世家、商业主、以及乡村中的‘占山户’所占有”。(《吉林市满族志》)

占山户与坐地户是吉林地区民间的一种特殊称谓。占山户都可称坐地户,但坐地户不一定是占山户。

占山户系指清初专门拨给旗地的满洲人(所谓“山”或与贡山有关),坐地户通常是在官荒放垦前即在该处耕种土地的住户。占山户中佛满洲旗人具有一定比例,早在弛禁之前,他们早就拥有一定数量的私有土地。道光十三年(1833年),当时吉林将军及打牲乌拉地区就曾将所属贡山地亩73000垧,全部出放给个人(《吉林市满族志》)。

在后到吉林承领、租种土地的新移民眼中,原本就有土地的佛满洲旗人在土地私有过程中,不仅承袭过去的旗田,又取得了新的实惠,成为新兴地主阶层中人数占优的群体,难免眼热羡慕,生出些不甜不酸的风凉话。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祭祀时供品为猪肉,取自《吉林旧影》

吉林满族人的“阔”习气

贯穿整个清代,吉林佛满洲旗人“家庭内部均有充差或充丁人员,每月按时领俸银,家眷照常私种少量田地”(《吉林市满族志》),生活条件大致达到了当时小康水平。其中一些富裕的旗人对流民“非特不加拒绝,反极尽招徕之能事”(《逸斋随笔》),通过私租其土地获利。因而在新移民眼中,这些佛满洲旗人是富足的社会群体。

在土地私有化过程中,一部分佛满洲旗人成为新兴地主阶层的一份子。恰逢此间,吉林城烧窑业兴起。富裕的旗人大肆改建过去的土坯房舍,兴建砖瓦到顶的住宅,据说吉林城乡旧时的许多满族式样的青砖民居就是在这期间建造的。而让新移民咂舌的是吉林满族民居竟然有“京师风格”(《吉林民居》),无论三合院、四合院往往僭越规制,把院子的正门像关内的衙门一样,修在院落的中轴线上!

吉林旗人注重仪表,除极个别邋邋遢遢外,绝大多数人出现在公众视野时,都能做到衣着得体,至少是干净整洁,男人有派头,女人显端庄。在饮食上也特别强调繁琐的规矩。旗人好吃饽饽,喜欢吃肉,而且每餐的仪式感特别强,这在新移民心目中难免留下不会过日子的印象,进而产生出“他们必定阔气”的认识。

最让新移民“眼晕”的是旗人经常举行祭祀,而佛满洲人的祭祀比伊彻满洲的要繁复靡费。《吉林乡土志》记载:佛满洲旗人,每当冬季农暇,多杀牲以祭远代祖先……富者三日始竣,贫者一日即止。除前述跳家神外,还有祭祖、祭神杆、祭树神等众多祭祀活动。每次祭祀都要杀猪摆供,大吃大喝。不仅自己人吃,哪怕过路之人,只要不违反祭祀的禁忌(如带狗屁帽子),都可参与吃喝,且吃得越多,主家越高兴。在祭祀树神时,吃剩的猪肉还不能携带回家,而要扔在树旁,以示尽为神所享用也。这种铺张浪费的祭祀习惯让新移民看得瞠目结舌,大呼佛满洲人阔气!

“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一句俚语引出的清代旗地往事

供桌上摆满了祭祀食品牛舌饼,取自《吉林旧影》

诸如前述的佛满洲旗人风俗事例还有很多。正是因佛满洲旗人在世职、占地、生活习气等方面给新移民留下了种种阔气感觉的不断叠加,使其主观认定佛满洲人最为阔气,最终导致民间俚语留下了“肥是羊羔肉,阔是佛满洲”的历史印记。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承蒙吉林文史专家关云蛟先生的勉励和指点,在此向关老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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