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婚外情帶來4年徒刑,38歲已婚男子不願與情人分手,公然宿舍縱火


法律的警鐘必須時時長鳴。8年前的這起張建軍縱火案,依然在驚醒我們:婚外情等於玩火,遵紀守法才是好好生活的關鍵。時間回溯到2010年5月。當年38歲的張建軍,於2003年到北京打工,2006年在某快餐公司工作時認識了比他小十幾歲的女同事尚某。2008年兩人分別離開了快餐公司。尚某去了東直門中學食堂,而張建軍去了另一家中學食堂,但倆人一直保持著情人關係,直到2009年11月分手。

分手後,尚某直截了當地對張建軍說:“請你從此以後不要再打電話找我了。”事發當天上午,張建軍去找尚某,想問問她分手了為什麼狠心到連電話也不讓打?張建軍到了東直門中學門口,直奔宿舍房間,看見尚某和新男友張某在床上坐著。“我有話對你說。”張建軍要尚某出去談,但尚某哭著拒絕了。“你哭什麼,我們有4年的關係了,為什麼這樣對我……”隨後,張建軍和尚某男友張某發生了衝突。

張建軍越想心裡越不平衡。於是到外面打了輛出租車,跑到商店買了9瓶打火機油和5個打火機放在書包裡,又在學校外的小賣部買了兩瓶白酒和一盒煙。進學校前,張建軍已把3瓶打火機油倒進了書包裡。“如果他們要打我,我就點這書包。”到了宿舍,張建軍右手提著書包拿出打火機,把書包點燃扔到被子上。學校食堂員工衝進來阻攔,張建軍撿起書包和他們對打,當時被子仍在燃燒。


員工將火撲滅後,報了警,張建軍被迅速趕到的民警抓獲歸案。圖1-圖3是被告人張建軍在法警押解下走進法庭,他個子不高,始終低著頭,還沒說幾句話便哽咽起來。最終法庭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為了讓他好好改造,法院請來心理諮詢師對張建軍進行心理輔導,張建軍才從“失戀”陰影中走了出來。“城鄉掃描”編後語:婚外情玩不得,如同玩火,最終會燒傷自己。在此提醒讀者朋友們一定要遵紀守法,切記切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