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三國演義》中的官名

《三國演義》中的官名

從統一的封建王朝建立以後,秦漢兩朝的制度是基本相同,其特點如下,首先是把行政,軍事,監察三種職權分開,互相制約,分別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掌握。其次是地方制度與中央行政系統相應,每一郡由守,尉,監分別執行,另外,入仕的途徑也很寬,或舉薦或徵招或志願,沒有一定的限制,因此,西漢時代,各方面的人才出現的比較多。西漢末期到東漢,行政機構踐行腐朽,統治者為了挽救搖搖欲墜的政權,就不得不在下列兩種辦法中選擇其一,或是偏信少數左右親信的人,或是將大權全部讓給有野心的大臣,事實上,由於朝廷的無能,也不得不將地方政權提高地位。郡以上,設州一級的大行政區。州的長官稱為牧,比如劉表為荊州牧。劉焉為益州牧,

《三國演義》中的官名

至於曹操,雖然掌握著政權,職務是丞相兼大將軍,也還要兼領司隸校尉。以便確保京城附近的治安,再兼領冀州牧,以便將一片廣大的行政區也收在自己手中,非但是曹操如此,諸葛亮在蜀漢也是一樣以這種身份出現的。

《三國演義》中的官名

從三國時代起,一直形成這樣的習慣,凡是有實權的人物,都將不應當屬於一個人的職權攬在手中。例如王猛在苻秦政權中還兼領御史中丞和太子太傅,其所以要兼御史中丞,是不容許別人彈劾,所以要兼太子太傅,是預防太子受到反對者的包圍。他又有“都督中外諸軍事”的職銜,表示一切軍隊都歸他指揮,又帶“錄尚書事”的名義,表示任何公文都要交他審閱(尚書相當於君主的秘書,錄就是總覽的意思)

《三國演義》中的官名

從曹操起,很多人就是擁有這樣的大權而建立新的王朝。當他們自己做了帝王以後,自然又想矯正這種不正常的辦法。但由於內部矛盾不斷髮展,一直還是處於混亂的狀態,最顯著的是,擔任宰相的並沒有固定的官名,有的稱侍中,有的稱尚書僕射,有的雖作此官而並無實權。至於地方長官,有的帶將軍銜,有的不帶;有的稱都督某某幾州軍事,所轄的範圍可以包括現在的好幾個省,有的只督一州中的幾郡軍事;有的加使持節的名義,可以操生殺之權,有的只稱持節,權力就比較小。直到隋唐統一以後,才又另外建立了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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