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男子在五緣灣買了別墅3年沒住,被要求交10萬物業費!合理嗎?

男子在五緣灣買了別墅3年沒住,被要求交10萬物業費!合理嗎?

買套公寓,還沒交房就要交物業費?

近日,五緣灣一小區的別墅業主黃先生因房子空置引發一場物業費糾紛。

原來,黃先生於三年前購置了位於五緣灣的一棟兩層樓的別墅。當年辦理完交房手續後,他就帶著老婆孩子去了美國定居。

黃先生不止一處房產,所以這棟別墅也並不急於裝修,“我們每年回來一兩趟,都會過來看看”。因為沒有裝修入住,黃先生在2016年收到物業費繳費通知後,提出了質疑。

“一平方米5塊5左右,我這個別墅400平方米,一個月就是2000多元,加上什麼公攤水電公維金,每月快要3000元。”他算了一筆賬,以空置3年來算,36個月×3000元=108000元。也就是說,房子空置三年,他也要付出10萬餘元。

黃先生說,自己並未入住,別墅院子內雜草叢生,鐵門被撬,房子被人當成垃圾場。“他們管理不善,我的物業費更應該少收。”與物業交涉無果,這3年,他只支付了一半的物業費。

不過,該小區的物業負責人說:“不管你住不住,我們的物業工作還是要做的,如果不交,我們只能走法律途徑。”

男子在五緣灣買了別墅3年沒住,被要求交10萬物業費!合理嗎?

廈門不少購房者都有這樣的經歷,買了房並未立即裝修入住,或是長期在外,導致房屋空置。這種情況下,有的空置房業主認為,自己並未入住,也沒享受到物業服務,因此要求物業公司減免物業費。但是,物業公司卻認為,住沒住是業主自己的事,物業費無論如何不能不交。那麼,空置房的物業費怎麼算?該不該全額繳交?

讓我們一起看看專家觀點:

律師:空置房物業費應打折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就空置房物業費打折問題,個人認為應該給予一定的折扣,由於業主並未實際居住,不會用到大廳、消防通道、走廊和電梯或者小區綠化、道路和公共活動空間,也不會對小區綠化、道路和公共活動空間造成損耗。如果還要承擔全額的物業管理費,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

蘇州等地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做法,廈門能否借鑑?我認為,這些已經出臺規定的城市的經驗,值得借鑑。廈門市作為經濟特區,擁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可以在不違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出臺相應的物業管理規定,對空置房如何收物業費、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折扣,出臺具體的細則。相信此舉有利於化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有利於在情理和法理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協會:未入住也要依法繳費

廈門市物業管理協會辦公室主任童海平:物業服務是針對整個小區的公共服務,物業處理公共事務,管理公共區域,不會因為個別房子空置,減少多少工作量。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和廈門目前的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即使沒有入住的小區業主,也要依法繳交物業費。

而且,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寫字樓和住宅還因為空置,給物業增加了工作量。因為,有的空置房的業主會委託物業幫忙定期打開門窗清掃,定期上門巡查,防止門窗被竊。這些情況下,業主沒有入住,不但沒有減少物業的工作量,還增加了工作量。

男子在五緣灣買了別墅3年沒住,被要求交10萬物業費!合理嗎?

看來物業費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多與少的區別,

以後大家買房也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反正小私是肯定買不起別墅的啦。。。哭哭

對於高額物業費,你怎麼看?

男子在五緣灣買了別墅3年沒住,被要求交10萬物業費!合理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