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節前敲警鐘!邵陽、湘潭多名領導幹部被追責

節前敲警鐘!邵陽、湘潭多名領導幹部被追責

節前敲警鐘!邵陽市通報5起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典型案件

紅網時刻6月16日訊(通訊員 毛超林陳湘林)日前,邵陽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5起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新寧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楊小明違規收受他人和相關企業高檔香菸和手機、違規公款購買高檔香菸送禮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楊小明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新寧縣相關企業和個人所送的10條高檔香菸,收受新寧縣某公司所送的一臺華為mate10手機。2017年12月,楊小明安排司機羅某某購買30條高檔香菸,用於與上級協調工作關係。2018年4月,楊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品予以收繳,違規購買禮品費用由其本人負擔。

2.綏寧縣政協辦公室違規公款購買土特產、高檔香菸協調聯繫工作問題。2016年1月至3月,綏寧縣政協辦公室違規用公款購買茶油、天麻、高檔香菸協調聯繫工作。2018年4月,綏寧縣政協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袁喜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購買禮品費用追繳財政。

3.邵東縣黑田鋪鎮計生辦違規公款購買特產送禮問題。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邵東縣黑田鋪鎮計生辦先後購買82736元鐵皮石斛用於協調工作。2018年4月,黑田鋪鎮原分管計生工作副鎮長周洋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計生辦主任劉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新邵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釀溪中隊民警何智勇、職工陳偉信違規收受他人禮品問題。2017年12月,何智勇、陳偉信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共同收受當事人周某某、曾某某先後所送的6條高檔香菸。2018年4月,何智勇、陳偉信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規收受禮品退還當事人。

5.新邵縣潭溪鎮界江村支部書記楊小敏、副書記石海軍違規公款送禮、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12月,楊小敏在擔任潭溪鎮塘衝村村主任期間,與時任村會計石海軍挪用2000元村集體資金購買了一頭豬用於向上級有關部門送禮。2016年5月,楊小敏、石海軍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路燈承包老闆所送的400元紅包和兩條黃芙蓉王香菸。2018年5月,楊小敏、石海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品禮金予以收繳。

節前再敲警鐘! 湘潭市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

2018年4月份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例。現將近期查處的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雨湖區長城鄉人民政府違規公款消費的問題。

2015年至2016年間,長城鄉違規用公款購買大量高檔香菸和白酒,用於公務接待和協調開支,事後採取虛列宣傳廣告製作費、工程建設費、食堂用餐費等方式進行報銷。2018年4月,時任長城鄉常務副鄉長盧志勇(其他違紀問題併案處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5月,長城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譚定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長城鄉現任黨委副書記、鄉長曾湘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委書記謝劍、財政所副所長周秋芳、水利站站長崔海兵、機關幹部崔迎新等4人已立案審查。

2.湘潭縣公安局天易派出所所長陳輝華、教導員張傑違規公款贈送禮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等問題。

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陳輝華、張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公務活動中違規用公款贈送禮品;超標準、超範圍發放補助9.15萬元。2018年5月,陳輝華、張傑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嶽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楊林、執行局副局長劉遠違規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問題。

2017年3月16日至3月19日,楊林、劉遠赴廈門辦理洪某某申請執行案件過程中,接受洪某某安排的酒店宴請,遊覽廈門環島路胡裡山炮臺景點。2018年5月,楊林、劉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湘潭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工作人員李昊鵬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8年3月8日、3月14日,湘潭市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員李昊鵬兩次違規公車私用。2018年4月,李昊鵬還因其他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兩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5.湘鄉市翻江鎮衛計辦主任王新春組織公款高消費娛樂活動的問題。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王新春兩次用公款到樂巢KTV娛樂會所唱歌消費共計2299元。2018年5月,王新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韶山市林業局正科級幹部肖永安違規兼職取酬問題。

2017年2月至12月,肖永安違反廉潔紀律,未經批准在某實業有限公司深加工建設工程項目中兼職並領取報酬21830元。2018年5月,肖永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潭紀君提醒

节前敲警钟!邵阳、湘潭多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上述6起案件,有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旅遊的問題;有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的問題;有違規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和公款購買高檔菸酒的問題;有違規發放津補貼或違規兼職取酬的問題。這些案例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以後,有的甚至發生在十九大以後,屬於在高壓態勢下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例,反映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壓力傳導不到位,少數黨員幹部紀法觀念、規矩意識淡薄,心無敬畏、行無規矩。這些案件的查處,充分表明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正風肅紀的堅決態度,持續釋放了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每逢重大節假日等時間節點,都是對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遵守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的一次考驗。能否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弛而不息糾正“四風”頑疾,是檢驗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四個意識”強不強、能否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標尺和試金石。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迅速作出部署,全市上下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已取得明顯成效。對在省委、省政府“約法三章”之後,頂風違紀違規公款吃喝、違規配備和使用辦公用房、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先免職再處理,拒不整改的一律頂格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優先查處、快查快結,並一律公開曝光,始終保持對查處“四風”問題的高壓態勢,不斷修復、淨化政治生態,為推動湘潭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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