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審計的時候,他家有一塊土地。
這個土地從取得已來就一直是出租。取得時候的成本是950萬元。預計可以使用50年。
出租以後,該地就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核算,該公司選擇使用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
2017年的時候,該公司決定將這塊地的使用權收回來,自己建造廠房使用。
由投資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的轉換日,這塊地的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賬面價值為1800萬元。
該公司建造廠房的過程中共支付1800萬元。
該公司的賬務處理是這樣的:
借:在建工程 38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950
----公允價值變動 850
銀行存款 18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
因為涉及到公允價值到賬面價值的轉換,稍微麻煩一點,考慮到該公司的財務人員的水平,我多瞭解了一下該公司的一些其他情況,然後,發現這個賬務是不正確的。
土地使用權應該作為無形資產來核算。
借:無形資產 2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950
---公允價值變動 85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
這個地方要特別注意一點,就是轉換日應該採用公允價值還是賬面價值,這點非常難把握!
要區分對待:
如果一個公司將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土地使用權,也就是無形資產的話,要用公允價值計量。
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舉一反三時間:
成本模式下:非投資性房地產與投資性房地產,應當將房地產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後的入賬價值。
2.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計入所有者權益。處置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時,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應當轉入處置當期損益(其他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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