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郴州兩輔警幫助犯罪分子導致抓捕行動失敗,涉案輔警獲刑

郴州兩輔警幫助犯罪分子導致抓捕行動失敗,涉案輔警獲刑

△辦案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圖/受訪者提供

身為公安機關輔警,本應積極履行協助查禁犯罪活動職責,但他們卻被小恩小惠所拉攏,與涉黑涉惡人員相互勾結稱兄道弟,為涉案人員通風報信,最終難逃法網。

今年7月10日,郴州市甦仙區人民法院以李小飛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李志彪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這是甦仙區開展掃黑除惡、打傘破網行動以來,被法院判決的準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第一例案件。

不法分子用小恩小惠拉攏公職人員

李小飛和李志彪是老鄉,案發前兩人均系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白鹿洞派出所輔警。2017年,李小飛在查辦一起盜竊案的過程中,認識了一涉黑犯罪團伙主要成員蘇某(另案處理)。2018年上半年,李小飛將蘇某介紹給李志彪認識。李志彪在視頻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視頻追蹤、協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認識蘇某的時候,是因為他的車被人借走後用於盜竊而被派出所扣押,我是在退還車輛給他的時候認識他的,當時並不知道他是涉黑犯罪團伙的成員,所以對他也沒有什麼防範之心,還把他介紹給了李志彪。”李小飛在接受調查談話時表示。

李小飛不知道蘇某的真實面目,但蘇某對李小飛和李志彪手中的權力能給自己帶來什麼好處,他的心裡可是明白得很。此後,蘇某就通過一起喝酒抽菸、請吃夜宵、發微信紅包、給點小恩小惠等方式,與其二人長期保持聯繫。2018年5月和7月,蘇某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先後送給李志彪共計1000元人民幣。正所謂“吃人家嘴軟,拿人家手短”,一來二去之後,三人自然而然地稱兄道弟起來,形成了濃厚的“哥們義氣”。

甦仙區監委委員周裕峰在對該案進行剖析時指出,不法分子拉攏公職人員,往往就是從幾頓飯、幾杯酒、幾條煙開始的,小節不慎,大節難保,對公職人員來說,防微杜漸尤為重要。

通風報信導致抓捕行動失敗

2018年7月17日晚,蘇某等人一起將白鹿洞鎮一名普通群眾非法拘禁至蘇仙嶺後山,並對王某實施毆打。次日,王某向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白鹿洞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民警瞭解基本情況後通知涉案人員曹某、楊某接受調查。

7月19日,蘇某將曹某、楊某送至白鹿洞派出所後,立即電話聯繫李小飛和李志彪,請求兩人幫忙打聽情況。當天晚上8時許,蘇某約李小飛和李志彪見面,再次請求兩人為此事幫忙。晚上10時許,白鹿洞派出所民警通過視頻追蹤發現了王某被非法拘禁案的涉案車輛停放地址,立即組織力量準備對涉案人員實施抓捕,李志彪也被安排參與抓捕行動。

李志彪獲悉該情況後,便電話聯繫李小飛,讓其轉告蘇某。李小飛隨即電話聯繫蘇某,向其通風報信,蘇某立即與張某、李某逃走並藏匿,最終導致抓捕行動失敗。

7月21日晚,李小飛以請辦案人員消夜為名,向蘇某索要了1000元微信紅包。“我知道通風報信是違法的,但是沒想到後果會有要坐牢這麼嚴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後,李小飛後悔莫及。在悔罪書中,李小飛稱:一方面是因為平時不熱愛學習,缺少對法律、法規知識的熟悉掌握,所以有時候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另一方面是對待朋友或熟人的幫忙請求,往往礙於面子,不講原則地提供幫助,最終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9年7月3日,郴州市甦仙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為認真做好查辦案件的“後半篇文章”,充分發揮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甦仙區紀委區監委專門組織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和區城管局等區直單位20餘名輔警和協管人員旁聽了本次庭審,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瀟湘晨報記者王歡通訊員蘇紀宣郴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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