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有人說過,

公平是我們每個人追求的目標,

但有時候,

“公平”,往往只是相對而言的。

今天要和大家講的這個案件,想必大家一定還記憶猶新。

案件回顧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28歲的張女士來自湖北,18年4月15日下午2點左右,在廣州市白雲區一棟廠房外,一隻黃白色的狗從天而降,砸到剛好路過的張女士的脖子及肩膀,狗無事跑掉了,張女士卻倒地不起。


張女士被送往醫院急救後,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出示的診斷書診斷為:

1、頸椎多發骨折

2、頸髓損傷伴截癱

3、呼吸衰竭

4、肺部感染

5、左枕部頭皮血腫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一名醫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張女士頸椎骨折,頸髓嚴重損傷,手腳動不了,高位截癱,整個狀態非常麻煩,也很難恢復,目前只能儘量減輕痛苦,同時為後期治療做準備。因為張女士沒有保險,目前醫療費用已經超20萬元,其丈夫打零工,其兒子剛工作一年餘,目前兩人都準備辭職,準備陪護照顧。這次高空墜狗事故,讓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在這起高空墜狗傷人事件中,狗主人的身份成了謎。高額的治療費用已經是把張女士整個家拖垮了,無奈之下,張女士一家選擇把整棟樓的住戶告上法院,要求這些人共同承擔這起事故的責任。客觀來說,張女士的這種做法,確實也是無奈之舉。因為,狗主人最有可能就是在這些人中間,只是狗主人不願意承認和承擔責任。而如果最終找不到具體責任人,那隻能讓整棟樓的住戶一起承擔相應的責任。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在法庭上,被告的律師認為,因為狗是活物,就導致這一事故與普通高空墜物案件不同,它的追責存在幾個難點:一是狗跑了你不能確定它有沒有主人。如果能找到狗的飼養人,就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飼養人要承擔全部責任;二是不知道狗是怎麼自己掉下去的還是有人扔下。如果有人故意把狗扔下來,就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不是,如果這兩種情況都排除,那就是一次意外事件,就看傷者有沒有購買保險,如果有,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果沒有,只能自己承擔。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法律知多D

高空墜物看公平責任原則

動物從空中掉下來,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益,其實涉及到了兩方面的侵權責任,一個就是動物的侵權的問題,這就要追究狗的主人去承擔無過錯的侵權責任;而另一個,就是狗從一棟建築物上掉下來,又涉及到這棟建築物的使用人,管理人和所有人的監管的義務,這就要追究他們的過錯責任。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目前高空墜物,在責任主體無法確認的情況下,維權的法律依據主要是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侵權責任法》第87條,也就是著名的高空墜物“連坐”條款規定: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從目前看來,如果狗的主人找不到,只好追涉事建築物的使用人、管理人和所有人的責任了。

專家觀點

政府可先行解決受害者的“救濟之困”

高空墜狗之困:“公平”如何顯現?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的馬深副教授認為,先由政府出面,先救助這個受害人,然後在政府在救助完了之後,再去尋找真正的加害人來賠償,可能會更好地解決這類問題。因為這樣一來的話,政府可以通過自己的公權力的方式,來尋找加害人。畢竟政府的能力很顯然比一個受害人更強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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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高空墜物已經成為城市中僅次於交通肇事的傷人行為。#高空墜物傷人,損失如何救濟才顯公平”# 請在下方留言,參與我們的話題討論。

最後,也最重要的就是“拒絕高空拋物,做一個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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