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葉檀:重磅來襲!個稅改革到底會不會推高房價?

葉檀:重磅來襲!個稅改革到底會不會推高房價?

CFIC導讀: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6月19日,是中國個稅法歷史上的大日子。

當天,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從1980年以來,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修正,但這次不一樣!

這是我國個稅制度上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中國的個稅改革方向明確,從分類稅制轉化為分類和綜合相結合,從按個人向按家庭徵收的模式。

這次提出的草案,如果僅僅是個稅起徵點提高,跟以往的個稅改革沒有本質區別,不管起徵點提到幾萬,都沒什麼用!

民眾關注的是綜合徵稅、專項扣除,反避稅。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業餘寫點字、有個人發明專利的人要注意了,一旦出售就有收入,個人所得稅稅收大約不會比個稅草案出臺之前低。

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稅條款,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這讓人聯想到最近如火如荼的小崔事件,如果通過股權、境外等安排避稅,國稅局就等在後面,未來徵稅會越來越嚴厲。

這次草案,還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這幾項是居民最關切的問題,這些專項扣除,反映政府鼓勵的什麼,反對的是什麼,保護的是什麼。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按照現行的個稅稅制,工薪所得能夠扣除的,主要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缺乏教育、撫養子女等專項扣除。現在專項扣除,有了按家庭徵稅的雛形。

扣除子女教育支出,是為了減輕有子女家庭的負擔,政府沒增加多少教育經費,但徵收的稅收減少了,指定用到孩子讀書上,鼓勵年輕人接受完整的教育。

我國九年義務教育費用基本靠財政解決,中國家庭子女的教育支出集中在高中、大學和幼兒園階段,此舉重點解決幼兒園、高中、大學的教育支出,鼓勵大家讀高中、讀大學。

中國家長最願意出的錢是子女教育,就是收入菲薄的民工朋友們,他們多數也願意把錢花到孩子教育上。

扣除繼續教育支出,是鼓勵繼續學習。扣除大病醫療支出,緩解居民大病醫療支出壓力,扣除住房貸款利率和住房租金,是鼓勵租房,鼓勵剛性需求買房。

房地產處於關鍵的轉型期,房地產市場主基調是保持穩定,個稅改革似乎與此背道而馳,感覺在刺激房地產業發展。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草案中不明確的一點是: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是包含在5000元以內,還是額外扣除。

如果在5000免稅額以上,抵扣貸款利息,購房者將得到非常大的刺激,他們幸福死了。

引用網絡計算,按照目前北京正常的收入水平和房貸情況,個人扣除五險一金後,收入通常在2萬左右,購買一套房貸在150-200萬左右的普通五環外商品房,月供水平在1萬左右。

按照基準利率,1萬貸款20年,月供在67元左右,其中24元是利息,也就是,如果貸款100萬,每個月基準利率月供大約6700元左右,其中2400元左右是利息。

如果家庭月收入2萬左右,月供在1萬左右,基本上,個稅可以降低2000多元,相當於月供降低兩成左右。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其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對房地產影響到底如何,沒有明確結論。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房貸利息抵扣是否只算首套,全額扣除還是限額扣除,這樣的關鍵點並不明確。我四處搜索草案全文,然並卵,看到的只有財政部部長的解讀。這到底怎麼回事?還讓不讓人提建議了?

我們只能從邏輯上推論。

為了保障公平,維持房地產市場穩定,最可能的做法是,房貸利率抵扣針對個人或家庭的首套剛需住房,不會引發炒房潮。

邏輯上的古怪之處在於,一方面,房貸利率全面上升,抑制房地產市場發展,要讓炒房者付出慘痛代價,另一方面,個稅房貸利率抵扣,又有利於購房者。

只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僅對首套房購房者進行扣減。

既然要鼓勵剛性需求,幹嘛還要上浮首套房貸利率?豈不是多此一舉?

我們來算筆帳。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房貸越收越緊,房貸利率大幅上浮。據《證券日報》報道,2018年5月份,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60%,相當於基準利率的1.143倍,環比上升0.72%,同比上升18.39%。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自2017年1月份起連續17個月上升。

目前,首套房貸款利率主流仍是基準利率上浮10%,包括五大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北京銀行等多數銀行都是執行這一標準。

假設,100萬房貸,30年期限,等額本息計,假設基準利率為4.9%,九折利率為4.41%,上浮10%為5.39%,上浮20%為5.88%,上浮10%,要多還10萬元。

首套房貸利率,請不要上浮!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跟房地產相關的,還有房租抵扣,目的是鼓勵租房。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超過50個城市發佈了有關住房租賃的政策措施,住房租賃供應逐漸納入地方的土地出讓規劃中。

房租已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2016年6月,國務院發佈政策,對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實行增值稅或所得稅優惠。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統籌研究有關費用扣除問題。

發展租房市場,除了個稅抵扣,關鍵問題是盤活現有的租房市場,讓租房者可以落戶,孩子可以讀書!

我不反對專項抵扣,但從分析來看,個稅對房地產市場沒有太大影響,而發展教育,除了個稅抵扣,有關方面還要出真金白銀!

劉佐:這次個稅改革有哪些內容要重點關注

叶檀:重磅来袭!个税改革到底会不会推高房价?

劉佐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原所長

昨天上午,中國各大媒體突然披露了今天上午召開的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消息,非常令人意外。

因為,此前公佈的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並未列出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內容;財政部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中的提法,是力爭年內完成個人所得稅法(修訂)的部內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其次,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將個人所得稅法列為預備審議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在2018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本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本次常委會議程中也沒有審議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的內容。所以,上述消息披露以後,立即引起各界人士熱議。

粗看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上述會議上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感到其中的下列內容特別值得關注:

第一,擬完善關於納稅人的規定,以在中國居住滿183天為標準,界定居民和非居民。這樣做可以擴大中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範圍和中國的稅收管轄權,也是各國通行的做法。

第二,

擬將目前分項按月、按次徵收的徵稅模式,改為按年綜合徵收為主、分項按次徵收為輔的徵稅模式。這是199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以來的第一次重大突破,也是落實多年來稅制改革規劃、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體現了各界人士特別是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意願。其中,鑑於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特殊性,此項所得是作為勞動所得徵稅為好,還是作為財產所得徵稅更好,似乎可以再斟酌。

第三,綜合所得的適用稅率,擬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的適用稅率為基礎,降低適用3%、10%、2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和部分適用25%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稅負,30%、35%和45%稅率適用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變,體現了為中低收入者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保持調節高收入的政策取向。由於前邊4個級距的應納稅所得額稅負下降,即便後邊3個級距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不變,其總體稅負也會有所下降。如果可以進一步優化稅率結構,並參考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不超過40%的情況,也可以考慮取消25%、35%兩檔稅率,並將45%的最高稅率降至40%。

第四,經營所得的稅率,擬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適用的稅率為基礎,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不變,最高稅率適用的應納稅所得的下限從1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稅負可能明顯下降。建議在設計各級應納稅所得級距的時候,充分考慮此項所得的稅負與其他個人所得和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負的適當平衡。

第五綜合所得的基本費用扣除額擬定為每月5000元,這個標準是否合適,應當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目前分項徵稅所得的各種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2011年以來中國工資、物價和居民消費支出的變化,前述稅率和適用級距的調整,等等,具體測算總體稅負變化情況以後進一步論證。取消目前外國人等適用的附加減除費用每月1300元,有利於公平稅負。

第六擬明確若干專項扣除、增加若干附加扣除,很有必要,同時需要明確有關扣除項目的具體內容和相關問題。

例如,專項扣除中是否應當包括年金(目前年金可以按照規定扣除)?教育、醫療和住房方面的附加扣除如何與學生的助學金、獎學金,職工的教育、培訓經費,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公租房等政策和制度銜接?

第七,擬增加反避稅條款很有必要,可以彌補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徵管法等法律的不足,從而有利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待稅收徵管法修改以後,此類條款也可以納入該法。

此外,全面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涉及全國人民的切身利益,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早日公佈該法修改的詳細方案,廣泛聽取全國人民包括普通公民和專家的意見,深入調查,反覆研究,科學論證,並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以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審議。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財政部部長 劉昆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託,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在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改革個人所得稅,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送審稿)》。草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說明如下:

一、修改的總體思路

這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修改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保障改革實施所需內容。對其他內容,原則上不作修改。

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一)完善有關納稅人的規定。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兩類納稅人:一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從國際慣例看,一般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分為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兩類,兩類納稅人在納稅義務和徵稅方式上均有所區別。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兩類納稅人實質上是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但沒有明確作出概念上的分類。為適應個人所得稅改革對兩類納稅人在徵稅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於稅法和有關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草案借鑑國際慣例,明確引入了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概念,並將在中國境內居住的時間這一判定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的標準,由現行的是否滿1年調整為是否滿183天,

以更好地行使稅收管轄權,維護國家稅收權益。(第一條)

(二)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採用分類徵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為11類,實行不同徵稅辦法。按照“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結合當前徵管能力和配套條件等實際情況,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同時,適當簡併應稅所得分類,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調整為“經營所得”,不再保留“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該項所得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併入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二條)

(三)優化調整稅率結構。

一是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第三條、第十六條)

二是經營所得稅率。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稅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第三條、第十七條)

(四)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該標準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月)。(第五條)

(五)設立專項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第五條)

(六)增加反避稅條款。

目前,個人運用各種手段逃避個人所得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為了堵塞稅收漏洞,維護國家稅收權益,草案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條)

此外,為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順利實施,草案還明確了非居民個人徵稅辦法,並進一步健全了與個人所得稅改革相適應的稅收徵管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和以上說明是否妥當,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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