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4類標準認定住房困難家庭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商萍萍)昨日記者獲悉,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公佈淄博市住房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確定調整我市住房保障相關標準。記者梳理發現,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對住房困難家庭的認定分為4類,住房保障分為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滿足保障需求。

我市城鎮居民(含持有我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為以下幾類:Ⅰ類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員家庭,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Ⅱ類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所在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Ⅲ類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所在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且不高於80%的中低收入家庭;Ⅳ類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所在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不高於10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上家庭類別標準僅適用於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對住房困難家庭的認定。

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下列申請條件: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不超過其所在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張店區43895元、淄川區39385元、博山區38305元、周村區37812元、臨淄區43762元、桓臺縣40899元、高青縣32069元、沂源縣38624元、高新區44499元,經濟開發區和文昌湖省級旅遊度假區參照周村區標準。申請家庭無自有住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不高於15平方米。申請家庭的財產總值(家庭成員擁有的房產、車輛等財產)不高於其所在區縣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即:申請家庭財產總值其所在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口數。

住房保障分為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滿足保障需求。租賃補貼發放標準方面,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標準的保障家庭,根據家庭類別分層級差別化發放租賃補貼;實物配租租金標準方面,政府統一面向保障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根據家庭類別實行差別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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