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1998年“直銷”二字順勢誕生,在將近20多年的風雨歷程裡,所有從業人員不約而同地將賴以生存的獨特商業大環境定義為“直銷行業”—這早已成為了一種習慣,一種自我認可,以及一種或多或少的無奈和執著。

行業,一般都有屬於自己的獨修法律,比如保險,醫療,金融業等。直銷行業在廈門會議以後,也擁有了國務院頒發的兩個條例,在接下來的發展歷程中,刑法裡也補充了傳銷違法的相關處罰和說明。然而,直銷規範經營和打擊金字塔傳銷終沒有統一起來升級到法律效力最高的層面,直銷依舊不能擺脫和釋懷傳銷造成的困擾。對於所有期盼行業穩定發展的人來說,始終還是缺點什麼重要的東西,以至讓這個充滿人性的“蝸居”擁有真實的安全感。

因此,每年都有不少人士在爭取直銷修法,並逐步取得了一些成果。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假設沒有賄賂門?

眾所周知的“行賄門”事件無論對於其公司自身還是整個行業來說都是一個要命的節點。某芳集團因此展開了長達6年的內部調查,直到2012年,集團首席法律顧問才承認行為不當,違反了其自身政策及總公司的政策,整個過程耗資接近3.5億美元,再加上企業口碑的斷崖,整個國內直銷市場基本無法開展任何業務。而2018年所謂的某芳退出直銷市場的消息也可謂遲來的因果而已,對大多數人而言完全無關緊要。

對於中國直銷行業來說,個體的錯誤行為影響更加深遠,直接導致中國直銷法律法規偏向了另一個方向,讓整個行業的法制框架無形中錯過了一個時代,讓廈門會議成為未完待續。

那麼假設沒有行賄門,直銷法律會如何構建?行業發展又是否會一帆風順呢?或許這是個偽命題,但是個值得探討的偽命題,其核心的一點:各方到底如何看待多層次商業模式。

在當時的背景下,中國為了迎合入世,對外資大陸投資持相對開放的態度,對多層次商業模式的判斷和目前一樣也是非常理性的—也許應該說由於少了後來十幾年傳銷病毒的感染,可能更加趨於理性和積極。相信,在無較大阻礙的情況下,當時的多層次商業模式法律層面上的解鎖是非常有希望的。至少也可以給行業參與者們一些機會,好好梳理下到底該如何制定法律法規,如何規範市場。遺憾的是,隨著匪夷所思的變化,這個大好機會指尖消逝。

但是再更深入地思考下,或許可以發現,能夠改變行業發展態勢的絕對不是一兩家企業的所作所為。中國在那個年代還不是貪汙受賄的高發期—特別是對過於巨大的款項,不是每個人都敢接,敢收的。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也許是某企業的價值觀和引導勸說正好和某些上層的想法一拍即合,於是既做了順水人情,又能以較為正當的理由收取一些好處,才有了單層次法規的破空而出。

賄賂門更像是個導火索,它的誕生象徵著商業模式的開放還需要很多成熟的條件,還需要時間的積澱和印證。想要完全解鎖多層次商業模式,不是那麼容易。

至於行業發展能否一帆風順,除了需要法律規範的完善,同時還需要企業和市場自身把握尺度,規範經營。二者缺一,都不能稱為是行業的一帆風順,和天下太平。

中國式直銷,逐漸獲得世界認可,走在了時代的前列

勵精圖治的中國直銷,雖然只有短短20年的成長,雖然一直因傳銷而背了不少鍋,但依附於現存的管理規則,還是出現了很多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成熟優勢。在全球範圍內的很多老牌直銷企業眼中,中國直銷早已不是懵懂少年,這個國度早已走出了屬於自己的直銷道路,並且已經走到了世界直銷的前列。

比如門店的開設,初期是為了順應政策法規。如今,門店銷售已經成為了中國直銷的特點,門店銷售業績也佔了整個直銷業績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後來的電商也和直銷逐步嘗試融合和創新。很多老資格的外資企業還要向中國取經:如何將線上和線下銷售結合在一起,成為新的業績增長點。

對於中國直銷來說,迎合變化,融合創新,適應環境已經成為了每家合法直銷企業與生俱來的天賦。在全球範圍內,中國的保健品市場依然空間巨大,年青人對於健康產業的消費潛力依然巨大,中國的直銷市場依然空間巨大。據統計,全球直銷業績在全球經濟放緩的前提下,逆勢上漲,截至到2017年,全球直銷業績已經達到1900億美元,其中中國地區是僅低於美國地區的直銷市場。

這也是為什麼每年都有那麼多的品牌企業想進入中國境內經營直銷模式的緣由。當然,與之相對應的,也有很多不良的非法公司想進入中國境內分直銷的一杯羹,或者有些大陸皮包公司將平臺放到境外,偽裝成海龜企業或者海外投資者。而他們最喜歡拉出來的大旗子就是區塊鏈和虛擬幣。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直銷監管:寬嚴交替,加減並存—泱泱大國的包容和智慧

從兩個條例誕生以來,政府監管部門對直銷行業一直保有相當的期待和熱度。事實證明,對於行業的升級,監管部門是逐步放手,穩步調節。

比如2009年,刑法對傳銷犯罪做出了定義和說明,以保護直銷的健康發展,而2013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傳銷最適用法律問題的意見》,其中明確規定: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單純的"團隊計酬"式傳銷活動,不作為犯罪處理。

另外政府監管部門在召開直銷行業的會議活動時,更看重企業的自律和自查,希望企業和市場從自身出發,做好自己,從而影響社會民生的觀念和態度。因此很多會議的名目都帶有自律、自查等字眼。

對於傳銷違法行為,政府監管部門則是嚴格打擊,時刻秉持務必剷除毒瘤的決心。

一邊是力求規範直銷,維護行業;一邊是嚴打傳銷,加重處罰。二者齊頭並進是管理好整個直銷行業最重要的核心切入口,也是長久的話題。

由此牽引出的另一個核心問題:如何區分直銷和傳銷。

在監管部門看來,直銷行業的真正歷史應該從1998年一刀切開始—這是從時間和歷史的節點上完全隔離傳銷和直銷的方式方法,是時間上的劃清界限。

而從二者的行為上來看,門檻費用,拉人頭,層層返利一直都是傳銷違法行為上三個辨識度最高的基因特徵。

當然,理論容易,但蒐證難,時效容易錯失,抗拒執法,監管成本高等都成為了實際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再加上民生民意對行業的誤解和接納同時交互進行,想要讓理論化為實際,需要所有從業人員共同建立長效體系,為宣揚直銷規範,嚴處傳銷共同做出努力。

對於直銷規範發展的期待,和對傳銷的深惡痛絕,監管部門的態度一向也是涇渭分明,沒有絲毫的中間地帶。因此,在傳銷違法猖獗的時候,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處罰力度就如風暴一樣席捲全國,當市場規範的時候,監管部門也顯得包容豁達一些。另外,直銷管理條例所述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罰,最重可以吊銷直銷經營許可證,且明確覆蓋一個整章以及數個條例細則。然而實際處罰還是以保護和包容為主要基調。說到底,經濟的發展理應交給市場自身,過度的干涉會阻礙一定發展,完全放任也會讓違法行為破壞成熟的商業環境。如何收放自如地把握平衡點,非常考驗監管手腕。由此可知,中國式監管是一種大智慧和大魄力。

直銷相關條例核心一直沒有太大的升級,但是局部確實發生著加減並存的微調,產生著影響深刻的變革。比如產品由以前的保健品,化妝品,慢慢擴展到六大類,比如對於門店數量的要求在顯著減少,又比如退換貨冷靜期時間的縮短。其實對於企業來說,很多政策是越來越好,越來越便利了。從這些事實來說,監管部門依舊非常支持直銷行業的發展,對於法律的完善和升級,也時刻做著準備工作。

企業的訴求:被動違法實屬我輩之有辜,也是我輩之不幸

企業對經銷商的管理工作一直是市場規範運行的關鍵,也是企業最苦惱的問題—就連一層層拔清楚何為中國特色的經銷商都是極其困難的。到底怎樣管理能不阻礙市場發展又能去除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

同樣的苦惱也存在政府部門對整個行業的監管上,二者何其相似。

拋開某些從開始進入直銷行業就想拉大旗,扯虎皮,目標不純,動機不純的公司來說,絕大多數企業都不會以主觀違法的態度從事商業行為。之所以會出現被動違法,究其原因,一方面來自企業的不察,一方面來自企業的察而無法。

所謂不查,市場業務員人數多,事件龐雜,容易忽略和遺漏。勢必會有漏網之魚—國人的聰明是毋庸置疑的,任何體制都能找到漏洞。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網絡取證越來越精準,信息資訊也越來越透明,不查的情況會逐步減少。

所謂查而無法,是指就算查到了違法事件和人員,甚至是主動被人舉報,公司更多的精力都會花在蒐集證據,和處理相關的維權和喋喋不休的爭論上。另人之常情,誰又想把無法蓋棺定論的事件無形擴大呢?即使很多外資公司成立了議院似的高級別客服管理部門,就現階段而言,在缺失更高約束的條件下,也無法完全解決所有規範問題。

歸根結底,事件只要涉及到“人”,就是最難處理的。唯有法律和道德這兩個由人性產生,由人自己制定的產物才能和人自己一較高下。

然而問題就是問題,違法就是違法,沒有任何主體可以逃避處罰;唯有竭盡權力,迎著諸多壓力,才能維持企業的穩定發展和行業的爆發破冰。

被動違法絕對不是企業想要的錯誤結果,然而它們卻有可能時刻出現在直銷企業身上。特別是隨著業績的逐漸成長,會員數量的顯著增加,所伴隨著被動違法風險也會越來越大。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避免被一個事件拖死的局面,是直銷企業和老闆們最大的訴求。

答案依舊要回到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上,將企業的訴求和現行的管理規則上升到法律層面,從法律層面清晰地描述直銷,監管直銷,保護直銷,約束違法行為,減緩企業壓力。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完善法律法規,監護直銷行業

任何單獨法律體系的建立,除了清晰描述行業邊界,還會起到兩個作用,一是監管,一是保護。和直銷行業比較神似的保險行業中還包含從業人員(代理商)規則明細。明確將代理商的行為規定好,有效阻止違法事件的發生,保護消費者和銷售者的權益。

直銷的監管核心在於經銷商的市場行為,企業平臺的商業行為;保護核心在於消費者的利益,經銷商或者中間商群體的既得利益;處罰核心在於企業和經銷商的違法行為。可以發現,有個主體無論在哪個核心層面上都會出現—可以說是整個直銷行業必須受關注和關照的核心人群。他們既是行業的發動機,也是獲利最大者,同時也是最容易被欺騙,走如誤區的群體。他們積萬千矛盾和千萬情感於一身,是最不好分辨,也最不好處理的“人性”,是核心中的核心。

完善法律法規需要更深入地對企業,市場進行實地調研,讓行業的各種機構和專業認識一起協商探討,給出確切的數據和方向,結合企業、市場幾個大主體的訴求,去解決問題。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直銷法律法規全面升級的一些想法

補充內容和行業協會

現行的兩個條例都來自國務院頒發,偏重於行政規則。時代的迅速發展,註定會產生新的現象和狀況,需要補充全新和全面的規則。建議將經銷商群體的規範行為細則納入到新的條例或者獨立的法律裡面,同時將變化繁雜的金字塔式違法犯罪完全“塑性”,讓其無處可逃。

一般來說行業協會誕生的前置基礎需要行業獨修法律的建立—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構建直銷行業協會必須由國務院批准。總之,成立行業協會需要流程和批准。

但直銷協會的建立,反過來又代表著行業的成熟,還能起到對於民事問題處理的作用和對較重大事件的決議。

因此,修法可以緩解行業協會目前兩邊不通的問題,對後續的很多工作也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如果還是以升級和完善條例為主,建議可以嘗試由政府部門牽頭構建臨時的協會,以方便接下來數年法律法規問題的商討和對於其它議題的處理,以期加速修法的實現。實際上,目前很多類直銷協會的組織都很好地解決了行業的學術交流,議題商討的問題;臨時的官方機構也可以讓較為成熟的學術組織一起參與商討行業發展,在未來直接升級為協會。

另外,目前直銷行業的規範,反倒給了違法行業發展的契機。修法給與明確說明,讓直銷脫離含糊不清的泥沼,全面打擊真正的違法群體和組織。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解鎖多層次商業模式

將多層次作為傳銷違法行為的依據,其本身就是較為不妥的方法論—和多層次商業模式的風險相比,更大的風險是群體聚眾事件的爆發。然而隨著層次過多和過深,更易於誘發違法事件,易於崩盤,也是不爭的事實。

徹底開放多層次商業模式是指方向上的放開,同時,還要兼顧更多的細節,甚至在細則上要收緊商業模式。

首當其衝的是獎金制度設計。由於每個企業的戰略方針、資源人脈、構建基底和產品規劃均不一樣,要求完全使用鎖定的一個多層次商業模式可能性不大,實際操作過於困難。

但針對多層次模式中核心的數個關鍵部分還是可以建議統一標準的。比如撥比可以放開,超過以前設定的30%,讓市場經濟決定市場容量。但是直銷員的業績所得一定來自商品的銷售以及對其他人員的幫助和管理。為了核實收益,建議收集憑據,將財務數據保存在披露信息網站裡,或者跟隨個人直銷行業信用檔案。

禁止設置入門費,或將入門費設定一個最高標準。將激勵重點放在零售產品上,而非其它獎勵政策,特別是大大鼓吹新加入的會員獎勵。

商業模式的設計需要極大激勵終端業務員,並提倡多勞多得。另外,建議禁止強制重複消費。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企業入場和出場

直銷企業構建了整個商業環境,是直銷行業的骨架。目前企業進入直銷的流程非常完善,入門條件也是全球範圍內最高的。

既不建議下調門檻,也不建議將保證金分級別“收上去”閒置在銀行機構。目前的直銷特許經營許可證審批流程相對完善,值得信賴。

但是對於嚴重違法犯罪的有牌直銷企業,除了強調撤銷直銷牌照出場規則外,還要嚴禁數年之內以更名,替換股權的形式重新申請直銷牌照或者運作直銷業務。等冷凍期過了以後,再按照正常流程重新審批直銷牌照,當然新拿牌的流程將有可能變得極為迅速。

對於企業管理人員來說,為了防止不公平的商業行為發生,也可以備案信用信息。同時,可以要求離職的涉及市場部門和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半年之內才允許入職其他拿牌企業。

如果涉及沒有直銷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的管理工作或者顧問工作,參照傳銷禁止條例,進行行政處罰,並計入信用檔案。而經銷商升任企業管理人員,也需要記錄檔案,可以將企業管理人員檔案和經銷商檔案統一起來,成為直銷從業檔案。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直銷區域的放開

在直銷行業內,直銷企業的服務網點和區域審批問題,是一個長期熱點,爭議熱度甚至超過直銷產品限制等其他方面。究其原因,在網絡通信和物流高度發達、網購等銷售方式已徹底實現退換貨低成本的今天,直銷企業在每一個縣級行政單位都設立一個專用於退換貨的服務網點,無論是從成本考量還是經營實際效果來說,成本都大於收益。

建議放寬對直銷服務網點設立的要求,直銷公司在省級須設立服務網點,省級以下不做硬性規定;簡化審批流程,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網點設立規範,以便直銷企業統一管理,國家統一監督。另外取消直銷區域限制,為規範的直銷市場注入新鮮活力。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直銷產品限制的放開

放開直銷產品限制,理論上說可以增加商品種類上的流通。不過實際上,並不是每種商品都契合直銷的商業模式。目前,按照監管部門的節奏,或許每隔段時間會開放一些商品大類的限制,是較為合適的方法。

完全放開商品限制後,緊跟著的就是放開產品生產的問題,很可能導致直銷企業和生產完全脫節,為產品掛靠行為構建了溫床。也可能導致非理性價格的產品大量湧入直銷行業。

因此,不建議直銷產品限制完全放開。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經銷商規範經營細則

協商討論經銷商的經營問題,綜合完善現有所有企業的經銷商守則,從宣傳,言行上約束經銷商的市場行為。

社交平臺,包括微信,網站論壇等由監管部門、企業主體或者民營機構常駐,並表明身份的監督人員,監督管理網絡言行;

由企業承辦的會議會場一定要錄製視頻音頻主動備案監管部門,與會議前的報備工作結合,形成會前報備,會後報備的雙報備工作機制。方便調查和通用備檔;

經銷商需要辦理商業主體從業資格證件,公開法人和股東的財務,處罰記錄等,資格證件和兩證一起展示在辦公區域;

所有商業行為,需要出示自身的許可證書;

所有講課人員為直銷培訓員,頒發證書,大型會議上禁止無資格證書人員上臺講課和從事招商行為;健康專業方面的證書,比如健康管理證書,藥師證書,醫師證書人員均要備案為當次會議活動許可講課,相關持證服務人員必須擁有機構平臺擔保;

招商型會議開場必須自發強調“規範直銷,打擊傳銷”類的宣言,方可進行商業活動,企業用來招商的視頻和平面資料,必須備註相關警示宣言。

經銷商從事傳銷行為者,檔案備註,並且嚴格禁止拿牌企業與其合作,違法處罰信息披露在監管部門網站;

禁止經銷商直接招募直銷員的行為,禁止代收錢代辦入會報單的行為,禁止空單行為;

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形式要明確:除了廣告式的誇大虛假宣傳,還包括以申牌形式招商,以上市分紅形式招商,以股權上市形式招商,即以任何投資性心理,甚至是投機心理的招商行為;監管機構和行業監督機構有義務將新的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行為作為日常工作,時時更新,時時上報。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正確引導客戶心理,教育培訓機構任重道遠

商業行為的基礎主要是參與者的各種心理。消費者持有的是消費心理,銷售業務人員是銷售心理,而投資者持有的是投資心理,甚至是投機心理。在直銷行業中,有單純的消費群體,但更多的人員既是消費者,同時也是銷售者。

經銷商由於立場複雜,其商業行為也跟著複雜起來。而有的經銷商除了消費心理和銷售心理,還有投資心理。

可以說投資心理是消費心理的升級,而投機心理是投資心理的再升級。投資和投機反過來又會影響自己對銷售的過大期望。

作為經銷群體來說,需要實時引導正確的價值觀,將消費和銷售心理佔所有行為的最多部分,投資心理要禁止,更需要禁止投機心理。

作為最直接和市場群體接觸的教育培訓體系(包括企業自己的商學院、教育培訓專業機構、其他性質的講師)需要將正確的價值觀灌輸市場,而非簡單的激勵和潛能培訓。除了講師證書外,也需要把這部分專才人員的信用證明備案,防止不公平商業競爭,和錯誤價值輸入的事件發生。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比直銷修法更重要的是行業的未來

近期,市場監督總局明確表達,中國政府正探索建立長效機制,通過修訂法律法規、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等多項措施規範直銷行業,以保障消費者安全和行業健康發展。

直銷修法可以是獨立構建法律,也可以是升級完善現有條例。直銷修法是行業未來的基礎,是里程碑,也是新的開始,但並非是行業的全部。正如監管部門對直銷行業的期待,對市場經濟的優雅包容。未來誕生於從業者自身,以及從業者的“現在”—正如吸引力法則的根本還是要做好自己。

面對不斷革新的社交方式,營銷渠道的多元化,廣告投入的越來越軟,文化融合和延申,消費的焦慮和升級,大經濟環境卻在不斷微調,各行各業的變化和震動也是與時俱進和可以理解的,且有些許誠惶誠恐。

從萬千革命中守住直銷行業的規範經營和本源魅力,讓行業的進人瀟灑,留人自然,讓整個行業的口碑沉澱和積累,擴大圈子,或許是行業的良性出口。

直銷修法難點在於歷史賦予的側寫,轉折點在於民生的真實接受—直銷的未來其實也是如此。唯有靠直銷人自己拼搏才有希望。

直銷“修法”—開啟規範經營新紀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