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恆集團 編號:臨2019-1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本期和比較期間財務報表的部分項目列報內容產生影響,對本期和比較期間的淨利潤和股東權益無影響。

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恆集團”)於2019年4月1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中恆集團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通知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2017年,財政部頒佈了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 24 號——套期保值》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以上4項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

二、會計政策變更具體情況及對本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相應重要會計政策變更,具體內容如下:

(一)原“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項目,合併為“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

(二)原“應收利息”、“應收股利”項目併入“其他應收款”項目列報。

(三)原“固定資產清理”項目併入“固定資產”項目中列報。

(四)原“工程物資”項目併入“在建工程”項目中列報。

(五)原“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項目,合併為“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

(六)原“應付利息”、“應付股利”項目併入“其他應付款”項目列報。

(七)原“專項應付款”項目併入“長期應付款”項目中列報。

(八)進行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化支出,列示於“研發費用”項目,不再列示於“管理費用”項目。

(九)在財務費用項目下分拆“利息費用”和“利息收入”明細項目。

(十)股東權益變動表中新增“設定受益計劃變動額結轉留存收益”項目。

(十一)將公司取得的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款放入“其他收益”項目。

(十二)金融資產分類由現行“四分類”改為“三分類”,企業按照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分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

(十三)將金融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由“已發生損失法”修改為“預期損失法”,要求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從而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由於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較期間財務報表的部分項目列報內容不同,但對本期和比較期間的本集團合併及公司淨利潤和合並及公司股東權益無影響。新金融工具準則的執行,預計對公司2019年財務報表產生一定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根據財政部頒佈的《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相關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有助於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公司淨利潤和股東權益無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依據財政部新頒佈及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通知的要求實施,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為投資者提供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四、備查文件

(一)中恆集團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二)中恆集團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三)中恆集團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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