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被執行人名下僅辦理了網籤登記備案的房屋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名下僅辦理了網籤登記備案的房屋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一、什麼是網籤登記備案?

為規範房地產銷售市場,房屋主管部門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房屋中介部門在商品房銷售之後必須到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平臺進行登記備案。網籤登記備案後,房屋主管部門會在互聯網上公示備案信息。一定程度上,網籤登記備案可以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但是網籤登記備案並不等於房屋過戶登記,也不能取代房屋過戶登記。

二、網籤登記備案是否就意味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購房業主要取得房屋所有權必須進行房屋的過戶登記,辦理網籤登記備案後購房業主僅僅取得了要求開發商或房屋中介履行合同義務的合同債權而非房屋所有權。

三、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僅辦理了網籤登記備案能否被強制執行?

僅辦理網籤登記備案即意味者購房業主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該類房屋能否被強制執行法律無明文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法【2012】151號文件對此作出了肯定的答覆。

文件第二條指出:執行程序中處置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暫時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執行法院處置後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並載明待房屋買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關手續具備初始登記條件後,由房屋登記機構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登記;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原則上進行“現狀處置”,即處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現狀,買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權利現狀取得房屋,後續的產權登記事項由買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負責。這就意味者被執行人名下僅辦理了網籤登記備案的房屋原則上可以被強制執行,實踐中法院也並未將此類房屋排除在可供執行財產之外。


被執行人名下僅辦理了網籤登記備案的房屋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專業:法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