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02
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03
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04
到期还本金(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自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05
(1)贷款申请书(附小一寸照片2张)、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各经办点领取);
(2)营业执照;
(3)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及配偶户口册、身份证、婚姻证明;
(5)申请人资产证明;
(6)经营场地证明;
(7)合伙经营材料(公司章程、股权登记卡片);
(8)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
各经办点联系电话:
东川区妇联小额贷款工作站: 62122466
铜都街道妇联:18987463763
汤丹镇妇联:62511073
乌龙镇妇联:15987162080
阿旺镇妇联:62520305
拖布卡镇妇联:15877932291
因民镇妇联:15969482385
红土地镇妇联:18213422048
舍块乡妇联:1592515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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