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繳滿15年社保卻無法領養老金?養老保險不會交就是白花錢!

在京繳納社保滿15年,退休卻無法在京領取養老待遇!當時的心情就是藍天白雲突然暴風雨啊!

本來說的好好滴,在北京社保繳滿15年就可以在北京領養老金啊,怎麼說變就變了呢?!其實,事情原本就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的。

繳滿15年社保卻無法領養老金?養老保險不會交就是白花錢!


繳了15年社保不能在京領養老金,

只因這一點

先來看看這個新聞:

劉阿姨生於1965年3月,1996年1月在老家參加工作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1999年4月到北京工作,2010年7月在北京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繳納各項社保,直到2015年3月年滿50週歲。

這期間,劉阿姨補繳了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並交納了滯納金。

由此,到退休時,劉阿姨在京繳納社保的時間為:2000年1月-2010年6月(補繳),2010年7月-2015年3月(正常繳納),累計達15年。

但等劉阿姨辦理退休想在北京領養老金時,人社局的卻告訴她,“不滿足在京領取待遇的條件”,理由是“依據2009年國辦發66號文件,該同志賬戶類別為’臨時賬戶’。”

估計很多人第一次聽說“臨時賬戶”,來,讓小編給大家科普一下北京的退休規定:

在北京退休需滿足三個條件:

● 到達退休年齡;

● 在北京一般賬戶正常繳費10年;

● 累計繳費滿15年。

注意,這裡說的是“一般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分為“臨時賬戶”和“一般賬戶”兩種。

按照規定,男性年滿50週歲和女性年滿40週歲後在非戶籍所在地建立的賬戶均為臨時賬戶。

劉阿姨在北京建立的社保賬戶時是2010年7月,此時她已經45週歲,超過40週歲了,所以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規定。

提醒1:

超齡職工(男士超過50週歲、女士超過40週歲)想換到大城市工作,如果拿不到戶口,社保關係是不能轉移的,也就別指望享受轉入地的退休待遇了。

養老保險不會交=白花錢?

現在跨省換工作挺普遍的。尤其是年輕人,一言不合就辭職,二話不說換城市。很多小夥伴到了新的城市,找到新的工作,只更關心工資漲了多少,卻對自己的社保不太關心,只是被動的交錢交錢再交錢。

大家常說的社保,其實包括了“五險一金”,在異地轉移中,真正變動的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公積金。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而在可以轉移的三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公積金)中,只有養老保險是可以在同一個賬戶中續交的。

所以,受換城市工作影響最大的就是養老保險。

繳滿15年社保卻無法領養老金?養老保險不會交就是白花錢!


跨省換工作

這樣“算計”一下養老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正常繳費年限滿10年的,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我們來看看,不同情況下流動就業者的養老金領取規則。繼續以隔壁老王舉例吧:

繳滿15年社保卻無法領養老金?養老保險不會交就是白花錢!


如果流動是難免的,那怎麼做才能減少損失呢?

提醒2:

如果你老家的工資水平沒有你工作過的地方高,建議你不要經常開啟“流浪模式”,一定要確定其中有一個工作過的地區你累計繳滿了10年!

在哪個城市都呆不久對你的退休金影響最大。而且要人往高處走,越往後面換的城市,最好是工資更高的地方。

提醒3:

雖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是要在當地繳滿10年,但從目前各地的規定看,養老金的領取一般要累計繳滿15年,到退休年齡才能終身享受養老金。

現在,

你明白該怎麼繳納社保了嗎?

該怎麼領取養老金了嗎?

有其它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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